【新唐人2017年06月21日訊】近日,美國政府繼續收緊移民政策,對申請親屬移民需要填寫的I-130表格進行了更新,其中一項重要改變是,之前通過與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結婚而獲得綠卡的人,將不能再為新的配偶申請婚姻綠卡。這一改變被認為是直接針對通過假結婚騙取婚姻綠卡的行為。
對比新舊兩版I-130表格,新版的I-130從2頁變為12頁,申請人信息從原來的14小項,增加到現在的49小項。受益人信息則從原來的6小項,增加到了現在的62小項。
而根據移民局網站公布的I-130表格填寫規範,之前通過與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結婚獲得婚姻綠卡的人,將不能再為新的配偶申請綠卡,除非能夠滿足以下任何一點:
一、申請人已經成為美國公民或持有綠卡至少五年。
二、申請人能夠證明之前獲得婚姻綠卡的婚姻真實有效或因喪偶而終止。
在移民美國的各種方式中,婚姻移民是唯一不用排期快速辦理的方式,在讓有情人終成眷屬,方便夫妻團聚的同時,也讓一些想要快速獲得美國身份的人鋌而走險,甚至催生了一條產業。據大陸媒體南方都市報今年五月份的報導,一家美國中介公司要價5萬,稱只要3~6個月就能拿到臨時綠卡,然後跟假結婚的對象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兩年就可以拿到永久居留權,然後再辦理離婚。
移民局的這項新規定雖然沒有杜絕通過婚姻移民的人再為新配偶申請綠卡,但卻使「假結婚」的成本變的更高。根據目前的規定,結婚兩年後才可以申請正式綠卡,三年後可以申請入籍。而假結婚的人,如果拿到綠卡就迫不及待要離婚的話,那麼要再等5年以上,或是與假結婚的對象呆夠三年,考取了公民後才能再給新的配偶申請綠卡。
新唐人休斯頓記者站綜合報導
對比新舊兩版I-130表格,新版的I-130從2頁變為12頁,申請人信息從原來的14小項,增加到現在的49小項。受益人信息則從原來的6小項,增加到了現在的62小項。
而根據移民局網站公布的I-130表格填寫規範,之前通過與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結婚獲得婚姻綠卡的人,將不能再為新的配偶申請綠卡,除非能夠滿足以下任何一點:
一、申請人已經成為美國公民或持有綠卡至少五年。
二、申請人能夠證明之前獲得婚姻綠卡的婚姻真實有效或因喪偶而終止。
在移民美國的各種方式中,婚姻移民是唯一不用排期快速辦理的方式,在讓有情人終成眷屬,方便夫妻團聚的同時,也讓一些想要快速獲得美國身份的人鋌而走險,甚至催生了一條產業。據大陸媒體南方都市報今年五月份的報導,一家美國中介公司要價5萬,稱只要3~6個月就能拿到臨時綠卡,然後跟假結婚的對象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兩年就可以拿到永久居留權,然後再辦理離婚。
移民局的這項新規定雖然沒有杜絕通過婚姻移民的人再為新配偶申請綠卡,但卻使「假結婚」的成本變的更高。根據目前的規定,結婚兩年後才可以申請正式綠卡,三年後可以申請入籍。而假結婚的人,如果拿到綠卡就迫不及待要離婚的話,那麼要再等5年以上,或是與假結婚的對象呆夠三年,考取了公民後才能再給新的配偶申請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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