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27日訊】湖南郴州市紀檢委週二通報,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鄧光壇近日被立案審查,並「雙開」。
指控稱,鄧光壇在2003年到2017年任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審查;收受禮品禮金;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求關照和提拔,給予他人財物,涉嫌受賄、行賄犯罪。
鄧光壇曾任湖南安仁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永興縣公安局局長;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郴州市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等職。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鄧光壇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操控有關部門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毒打、被經濟勒索和非法判刑。
指控稱,鄧光壇在2003年到2017年任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審查;收受禮品禮金;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求關照和提拔,給予他人財物,涉嫌受賄、行賄犯罪。
鄧光壇曾任湖南安仁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永興縣公安局局長;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郴州市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等職。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鄧光壇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操控有關部門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毒打、被經濟勒索和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