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非:請成為結束迫害的一份子

2017年07月20日評論
「不要跟我講法律。」「領導人講的話就是法。」「黨不讓辯護的。」「你跟我講法律幹什麼,我跟你講政治。」「法輪功的問題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對待法輪功不是根據國家法律,而是聽命於政法委的命令。」「我不幹這活,你給我開工資?」

這些荒唐言論是中共的法官們在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時常用的口頭禪。多年來,有罪判決成為了迫害法輪功的「死規定」。

不過,從去年開始,明慧網上報導的大陸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這在過去是不可想像的。據明慧網「2017上半年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綜述」一文,今年1月到6月,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中級法院,都有阻止或終止迫害程序的案例,54名法輪功學員獲釋,另97人被退卷。這些案例發生在中國大陸的二十一個省、直轄市。

促成形勢變化有哪些原因呢?

1.按中國目前的法律,法輪功學員也是無罪的


中共一直以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可是,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均無法律文件或司法解釋明確法輪功組織是邪教組織(法輪功修煉「真善忍」,祛病健身,道德升華,是利國利民的正信,搞精神控制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公安部2000年《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個,但法輪功並未在列。實際上,邪教之說來源於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採訪談話,而江澤民的個人談話不是法律。刑法第三百條說是破壞了法律實施,公訴人和法官卻又都說不出法輪功學員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和法規的實施。中共的國家憲法也是承認信仰自由的。所以,早期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從道義上做自我無罪辯護,後來很多律師也開始大膽地純粹從法律上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還有,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也早已解除。2011年3月1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所以,在中國大陸煉法輪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2.控告江澤民


2015年5月1日司法系統出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至今有二十多萬人向最高檢察院實名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不僅如此,大陸維權律師也敢於在開庭前和庭審後運用法律手段控告違法或枉判的司法機關人員。

3.積極參與迫害者,惡報頻發


人在做,天在看。過去幾年高壓反腐中的落馬高官,大都是積極追隨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的人權敗類,包括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令計畫、蘇榮、李東生、周本順、奚曉明、馬建、王力軍、朱明國、張越、武長順、趙黎平、呂錫文、萬慶良、譚力、蔣潔敏、劉鐵男等等。表面上看,這些人是因為貪腐或權鬥落馬;實質上是因為他們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

具體執法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的事例,多年來一直都有。比如,明慧網「2015年中共公檢法和610人員遭惡報統計」顯示,僅明慧網報導的公檢法及政法委、「610」人員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人員,在2015一年裡就有709人(中央與省部級官員不包括在內),其中250人死亡。在明慧網另一篇2016年8月發布的「明慧報告:610人員惡報綜述」中說,明慧網報導的中共610人員遭惡報總人數有783人(由於信息封鎖,這只是一部分),其中遭惡報死亡和患病、受傷者的比例非常大,二者合起來超過70%。近年來,610官員被查處落馬的也越來越多,人們把「610」說成是死亡職位真是不誇張。

4.廢除勞教制度


2013年年底政府廢除了迫害法輪功最常用的勞教所,並將其內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釋放。人們一直在爭論,勞教所能不能解散,很多人都說不可以,因為有龐大的勞教所工作人員,他們如何安置?事實證明,只要是利國利民的事情,就一定能得人心。

5.迫害法輪功,破壞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現代文明社會的一個重要標誌。2014年現政權出臺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一天不停止迫害法輪功,還繼續對法輪功非法庭審、不讓律師為法輪功辯護,法治就一天不能真正提上議事日程。「依法治國」就是一句空話。

參與迫害,可謂頂風作案。

6.早晚會被清算


2013年現政權出臺了《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任何人對自己的執法行為都要終身負責,這對於執法人員可以說是敲響了警鐘。

7.法輪功學員的正念和善心


十八年來,法輪功學員堅守信仰的正念和他們在自己都處在危難中還苦口婆心地向參與迫害他們的公檢法司等有關人員講真相,這種行為本身就具有強大的道德感召力。一旦外界環境有所鬆動,就比較容易喚醒執法人員們的良知、善念與人性,感化著他們善待好人,也為自己留後路。

客觀環境的確有了變化,人們會問,既然事情已經到了這樣一步,為什麼這場迫害就不能停下來呢?上面發個停止迫害的通知,不就行了嗎?

這正是本文要講的重點。迫害的始作俑者是江澤民,推動迫害的是他的那個流氓團夥心腹馬仔,但是,把這場迫害搞起來並持續至今18年,光靠江澤民流氓團夥幾個人是做不到的。江澤民成立的「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囊括了20來個大的黨政機構,幾乎是全覆蓋。這個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就是成立於1999年6月10號的中央「610辦公室」(「610辦公室」是江澤民團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類似「文革小組」的整人機構)。「610」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其分支,各級政府的政法委負責人都是各級「610」組織的主要成員,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調動、操縱各級政府的「公檢法司」來展開對法輪功的打壓和迫害。「公檢法司」還遠遠不是參與迫害的全部。「610」把觸角延伸到所有的企事業單位、廠礦、醫院、學校、街道、鄉鎮,用烏紗帽來脅迫所有這些單位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數不清的打著「法制教育中心」之類名義的洗腦班(也就是黑監獄)。堅持信仰不轉化的學員就被勞教,送監獄。勞教所、監獄裝不下,就撥款擴建。最猖獗的時候中共的勞教所、監獄裡超過一半都是法輪功學員。轉化率成為業績指標,鼓勵執法人員濫施酷刑,多少人被折磨致死。因為株連政策,很多上訪討公道的學員為了不連累家人和單位,不報姓名住址,最後失蹤了(被關押到類似軍事集中營的地方),成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犧牲品。這些迫害是在背地裡干的,在社會上也被極力地掩蓋著,不是當事人好像都感受不到。老百姓能感受得到的,那就是鋪天蓋地的輿論抹黑,製造「天安門自焚騙局」來煽動仇恨,中小學課本裡用「自焚騙局」來給未成年的孩子們灌輸仇恨。這些看得見的仇恨後面,就是看不見的殘酷無情的對法輪功學員精神和肉體的折磨。這場曠世迫害,是江澤民流氓團夥與共產黨相互利用,操縱整個國家機器來發動並維持下來的。

現政權對迫害法輪功沒有興趣,迫害法輪功的很多高官在高壓反腐中相繼落馬遭報,但是江澤民流氓集團的餘孽猶在,從上到下的「610」組織還在繼續運作,整個國家機器在十八年的迫害中已經形成了一種邪惡機制。這個機制不破除,這個迫害就停不下來。筆者曾讀到一個「610」人員的工作匯報,說是大學一畢業就參加「610」,十幾年來,什麼都不會,就知道打壓法輪功,這成了他的專業了。

如果說支撐這個邪惡機制的中樞神經系統就是各級「610」辦公室的話,這個神經系統驅動的就是各級執法人員,來具體完成其迫害任務。

所以,當執法人員不再配合「610」的邪惡指令的時候,這個邪惡機制的所謂「中樞神經」也就癱瘓了。那麼,那些專職打壓法輪功的也不得不另尋出路去了。

表面上看,是法輪功學員在懇請執法人員給他們一個公道,幫助他們維護信仰自由。實質上,我們也可以這樣看問題,現在的時間是不是也給了執法人員們一個展示正義良知,對得起自己和家人、子孫,避免遭到清算的機會呢?如果真是等到形勢完全變過來了,那麼,執法人員將如何面對自己過去的行為呢?

湖南省益陽市法官在冤判法輪功學員張春秋時說了這樣一番話,「現在是黨權代法要鎮壓法輪功,我們只能走過場,走形式,沒有辦法。這怨不得我們。」等到迫害停止的那一天,法輪功學員可以不怨這個法官,但是,這個法官的良心能饒過他自己嗎?

自古邪不勝正,這場迫害終究會停止。但是,在這場制止迫害的過程中,是助紂為虐,隨波逐流,還是肩扛道義,為良知伸出援手,那就是一種選擇!

這兩年越來越多的無罪釋放案例,正氣之場在執法人員中逐漸形成,讓我們更有信心地說:執法人員,包括「610」人員,請做出明智的選擇,成為結束迫害的一份子。懲惡揚善,正其時也。

──轉自《明慧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