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嫌犯提審在即 律師析本案九大細節

2017年07月21日美國專題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7月20日訊】7月20日下午,章瑩穎案嫌犯將被提審。有美國訴訟律師接受自媒體專訪,針對華人關心的問題,解析了這個案件的九大細節。

美東時間7月20日下午15時,章瑩穎遭綁架案的犯罪嫌疑人克裡斯藤森,將於伊利諾伊州中部地區聯邦法院出席提審。

中國大陸的國際資訊自媒體平台《地球日報》,日前就公眾關心該案的一些熱點話題,對美國伊利諾伊州訴訟律師饒宇進行了一次專訪,饒律師針對這個案件的9個細節進行了解析。

第一,7月20日對嫌犯的提審和正式的法庭庭審有何不同?

饒律師表示,「提審」並不應該與「庭審」 混用。7月20日本案嫌犯面對的這個過程英文叫Arraignment,雖然中文譯為「提審」,但這個環節與中國法律上的提審是不同的。

一般來說,美國司法體系中的這個環節,主要是告知嫌犯他的權利,比如憲法修正案中與被告相關的權利,以及起訴他的罪名,詢問她是否有律師,裁決是否能保釋等。

而本案的受害人章瑩穎至今下落不明,因此大陪審團認為一級謀殺的可能性比較低,故而確定起訴罪名為「綁架罪」。

在庭審前,需要經歷一個非常漫長的取證、錄口供、尋找目擊證人和專家、考察專家的資質等過程;控辨雙方庭審前可能會提出很多動議;即便到開庭之前,還需要挑選陪審團成員。以上這些程序都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所以要想在今年之內開始庭審,可能都很困難。

第二,案發時還是無業者的克裡斯滕森,如何支付得起高昂的律師費?

饒律師認為,這很可能是克裡斯滕森家裡幫助支付,不太可能是律師事務所在做無償服務。

他分析:在美國,通常做無償服務的律師接手的是公益性質的案件,或者是由法院指定律師。但此案克裡斯滕森早前就聲稱自己已經有律師了,因此他的律師應該是付費請的律師。

第三,嫌犯的辯護律師說要對此案做「無罪辯護」,嫌犯以後有沒有可能決定認罪?

答案是「有可能」。因為檢察官和被告都可能繼續發現對自己有利或者不利的證據,控訴兩方一定會談判。所以聆審的時候拒絕認罪,不代表以後嫌犯就沒有認罪的可能。

7月20日提審之後,控辯雙方都會竭力查找證據,在這個過程中,除非特殊情況可以證明是出於「善意」沒有故意拖慢案情進度,否則,所有的證據都要馬上通知對方,雙方的證據都必須進行充分交換,而每一個物證、人證都要雙方對質,所以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

第四,本案可能涉及的證人。

一種是一般證人,比如:在路邊看到這個女孩等車的同學朋友、收到章瑩穎簡訊的租房的房東,或者其他不牽涉到案情本身但牽涉當事人的證人,比如克裡斯滕森的家人等。

另外一種是專家證人,是對案子和當事人都不了解,但在某些技術層面上是專家的人。案中涉及到的一些技術性問題,比如嫌犯作案的汽車上的痕跡,雖然被水或醋沖洗過了,但通過放入魯米諾(luminol),還是可以發現血跡等痕跡,血型、DNA都可以測驗出來了。

這種涉及到非常技術性細節,就需要專家證人出來向陪審團作證。同時,被告也可能會質疑這位專家,這就是一個交換證據的過程。

第五,嫌犯曾經上過綁架網站,還說過「理想的受害人」,這些可以用作證據嗎?

從美國法律的角度來看,這種證據如果被視為論證嫌犯有犯罪「趨勢」的證據,將不會被採用。不過,如果相關證據能證明嫌犯具有某種犯罪的能力,就可以用作有效證據。而上述嫌犯上過綁架網站的事實,會否被接受為證據,就要看法官如何裁量。

至於嫌犯說章瑩穎是「理想的受害人」,這就屬於做道聽途說來的,其可靠性不高,一般不會被採納為證據;同時他在論壇上的其他言論,也屬於法庭外的言論,一般不能被考慮為證據。

第六,克裡斯滕森一直保持沉默,這是否自證其罪?

按美國的司法制度,克裡斯滕森有保持沉默的權利,而他如果開口,十之八九都有可能把自己的案子毀掉。

第七,庭審中的陪審團和大陪審團有什麼關係?

一般來說,大陪審團不是針對某一個案子,而是服務於一個區,這個禮拜有幾個案件,就負責幾個,然後按時來開會;但庭審中的陪審團是跟著案子走,在正式開庭前,就會從候選人中篩選出陪審團成員。

第八,陪審團有沒有對外保密案情的義務?

大陪審團有保密案情的義務。因為大陪審團這個環節,被告是不參加的,只有檢察官參加,所以大陪審團看過哪些證據,外界不得而知,而且大陪審團的那個房間,連法官都不能進去。大陪審團的成員究竟有誰,我們也無從得知。

不過,因為整個庭審過程完全公開,陪審團看到的證據,所有民眾都能看到。而且陪審團的所有成員信息都是公開的,他們的職業、種族、家庭、年齡等等都能看到。

第九、大家現在最關注的是章瑩穎的下落。

目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伊利諾伊大學警方和伊利諾伊州警方正在尋找章瑩穎。警方已經將提供章瑩穎線索的獎勵提升到了5萬美金。該案也已經進入FBI優先順序。

6月9日中午,26歲的中國訪美學生章瑩穎,離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的實驗室,計劃前往北方林肯大道上的One North公寓中心簽約。然而章瑩穎並沒有抵達公寓,而是在下了一輛公交車後,上了一輛黑色的私家汽車,至今沒有下落。

當地時間7月12日,美國伊利諾伊州中部地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發布公告說,綜合各種證據,負責調查案件的執法人員相信章瑩穎已經死亡。

(記者唐迪報導/責任編輯: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