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02日訊】8月1日,大陸官媒針對已死亡仍遭宣判的前山西副省長任潤厚一案,強調說,這場「缺席」宣判釋放明確信號,貪官不要繼續做「人死帳爛」的白日夢。
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7月25日,在江蘇揚州中院作出一審宣判,任被指於2001年至2011年,擔任山西潞安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山西潞安環保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山西省副省長期間,涉嫌受賄1477.6萬人民幣的贓款。
法院裁決,沒收任潤厚贓款總計人民幣1295萬餘元、港幣42萬餘元、美元104萬餘元、歐元21萬餘元、加元1萬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都上繳國庫。
值得關注的是,2014年,中紀委網站發布任潤厚被調查的消息一個月後,57歲的任潤厚已經因病死亡。貪官死亡後仍被開庭宣判,並追繳違法所得,引起輿論聚焦。
8月1日,中共最高檢官媒「檢察日報」刊文強調,這場「缺席」的宣判,向社會釋放了一個明確信號:貪官一死百了已成昨日傳說,中央反腐決心從未有過動搖。
文章表示,從以往的情況看,貪官一旦死亡,追查也就隨之中斷,無論貪多貪少、罪重罪輕,基本上都是能放一馬放一馬,對死亡的貪官法外開恩,看似充滿了人情味,卻在客觀上埋下了「人死帳爛」的隱患。
現實中的確有一些貪官抱有人死帳爛的幻想。在位時,他們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撈取不義之財,做著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美夢。一旦東窗事發,為了逃避追責保全贓款,有的索性來個慷慨赴死。「犧牲我一個,幸福全家人」,正是這類貪官們懷揣的小九九。
文章表示,如果死亡成了貪官的護身符,成了反腐的分水嶺,勢必會削弱群眾的獲得感。無論涉貪官員健在也好、死亡也罷,只要違法亂紀都應徹底清算。
何況,2012年刑訴法修正時首次增加了「特別程序」。其中第280條規定,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經死亡,依照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
文章強調,任潤厚在死亡三年後仍被追繳違法所得,這是一個最好的例證。警告其他官員,千萬別誤判了反腐的形勢,低估了肅貪的決心,繼續做人死帳爛的白日夢,必將落個竹籃打水一場空的下場。
針對官媒的上述言論,時政評論員陳明慧對新唐人說,「以前中共官員們形成了一個攻守同盟的利益團體,可以說是丟卒保車、丟舉報帥來保全他們更高的大後台。現在習近平、王岐山,對那些貪官和利益集團要表明的姿態是,即使人死,他們還會繼續深挖下去。所以說,這對中共的盜國賊也好,利益貪腐集團也好,是一個震懾,絕對不是靠斷尾逃生就能規避一些應有的制裁和處罰的。」
之前與任潤厚情況類似的還有江派「大老虎」、中共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徐在2015年3月份,因膀胱癌死亡時,他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移送審查起訴。根據中共刑法規定,對已死亡的徐才厚作出不起訴決定,但仍收繳其非法所得。
此前,陸媒也曾刊發評論說,對死亡貪官違法所得進行追繳,也是在警告那些以為一死了之的貪官們,即使死了也要被追贓。
自中共十八大習近平、王歧山反腐「打虎」以來,中共官員「自殺」死亡案例不斷增加,各種死法撲朔迷離,但大多草草收場。
新京報4月份報導,從2009年到2016年,已有243名中共官員自殺;在中共十八大後,有158人自殺。這243名自殺官員中,選擇跳樓的有140人,占57.5%。
有觀點認為,這些貪官離奇「自殺」後,不但有利於消除罪證、保護同僚,而且能夠保護家屬的既得利益。因此應該對自殺官員繼續一查到底,深究其自殺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讓所有貪官無所遁形。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王安平)
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7月25日,在江蘇揚州中院作出一審宣判,任被指於2001年至2011年,擔任山西潞安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山西潞安環保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山西省副省長期間,涉嫌受賄1477.6萬人民幣的贓款。
法院裁決,沒收任潤厚贓款總計人民幣1295萬餘元、港幣42萬餘元、美元104萬餘元、歐元21萬餘元、加元1萬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都上繳國庫。
值得關注的是,2014年,中紀委網站發布任潤厚被調查的消息一個月後,57歲的任潤厚已經因病死亡。貪官死亡後仍被開庭宣判,並追繳違法所得,引起輿論聚焦。
8月1日,中共最高檢官媒「檢察日報」刊文強調,這場「缺席」的宣判,向社會釋放了一個明確信號:貪官一死百了已成昨日傳說,中央反腐決心從未有過動搖。
文章表示,從以往的情況看,貪官一旦死亡,追查也就隨之中斷,無論貪多貪少、罪重罪輕,基本上都是能放一馬放一馬,對死亡的貪官法外開恩,看似充滿了人情味,卻在客觀上埋下了「人死帳爛」的隱患。
現實中的確有一些貪官抱有人死帳爛的幻想。在位時,他們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撈取不義之財,做著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美夢。一旦東窗事發,為了逃避追責保全贓款,有的索性來個慷慨赴死。「犧牲我一個,幸福全家人」,正是這類貪官們懷揣的小九九。
文章表示,如果死亡成了貪官的護身符,成了反腐的分水嶺,勢必會削弱群眾的獲得感。無論涉貪官員健在也好、死亡也罷,只要違法亂紀都應徹底清算。
何況,2012年刑訴法修正時首次增加了「特別程序」。其中第280條規定,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經死亡,依照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
文章強調,任潤厚在死亡三年後仍被追繳違法所得,這是一個最好的例證。警告其他官員,千萬別誤判了反腐的形勢,低估了肅貪的決心,繼續做人死帳爛的白日夢,必將落個竹籃打水一場空的下場。
針對官媒的上述言論,時政評論員陳明慧對新唐人說,「以前中共官員們形成了一個攻守同盟的利益團體,可以說是丟卒保車、丟舉報帥來保全他們更高的大後台。現在習近平、王岐山,對那些貪官和利益集團要表明的姿態是,即使人死,他們還會繼續深挖下去。所以說,這對中共的盜國賊也好,利益貪腐集團也好,是一個震懾,絕對不是靠斷尾逃生就能規避一些應有的制裁和處罰的。」
之前與任潤厚情況類似的還有江派「大老虎」、中共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徐在2015年3月份,因膀胱癌死亡時,他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移送審查起訴。根據中共刑法規定,對已死亡的徐才厚作出不起訴決定,但仍收繳其非法所得。
此前,陸媒也曾刊發評論說,對死亡貪官違法所得進行追繳,也是在警告那些以為一死了之的貪官們,即使死了也要被追贓。
自中共十八大習近平、王歧山反腐「打虎」以來,中共官員「自殺」死亡案例不斷增加,各種死法撲朔迷離,但大多草草收場。
新京報4月份報導,從2009年到2016年,已有243名中共官員自殺;在中共十八大後,有158人自殺。這243名自殺官員中,選擇跳樓的有140人,占57.5%。
有觀點認為,這些貪官離奇「自殺」後,不但有利於消除罪證、保護同僚,而且能夠保護家屬的既得利益。因此應該對自殺官員繼續一查到底,深究其自殺背後的原因,這樣才能讓所有貪官無所遁形。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王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