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偷賣妻房產 犯詐騙罪獲刑11年

2017年08月11日社會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11日訊】北京男子劉偉(化名)隱瞞妻子,將其婚前房產偷偷賣掉,妻子發現後將買房人告上法庭,房屋購買協議被判無效。隨後買房者控告劉偉詐騙,劉被抓判刑11年半。

2013年9至10月間,劉偉在北京某房產中介謊稱經過妻子王某同意,將其婚前購買的房子賣給了吳某,騙得人民幣110萬元。當時,劉偉使用偽造的委託公證書,並代妻子與吳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妻子發現後將吳告上法庭,法庭判買房協議無效。吳隨後報案,劉偉被警方抓獲。近日,劉偉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公訴機關認為,劉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錢財,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被害人吳的說法,他是在某中介公司看到房屋出售信息,並和賣房人劉偉在中介店裡見面,劉偉說房主是妻子的,並出具了妻子的「委託書」。

吳和劉偉商定的房屋總價是230多萬元,首付款100萬,等劉偉還清房屋抵押貸款後就可辦理過戶手續。在中介店裡簽完合同之後,吳向劉偉付了10萬定金,之後又陸續支付給其100萬元。

一天,劉偉的妻子突然找到吳,說房子是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從來沒有委託劉偉出售。隨後,她將吳和劉偉同時起訴到法院。吳此時才知道劉偉賣房時出示的公證委託書是假的,而且王也沒有收到過10萬元定金。因此,法院判定吳和劉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無效。

吳隨即報案,劉偉被抓獲。法院認為,劉偉在根本不具備房屋買賣能力的前提下,通過捏造事實、偽造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文件等手段,騙取財產。劉偉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網友對此事發表評論說:夫妻之間都無法信任,中共治下這個社會真是悲哀。

(記者羅婷婷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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