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 走太久 持有綠卡入境或遭遣返

2017年08月24日休斯頓
【新唐人2017年08月24日訊】8月中旬,多名華裔綠卡持有者在入境美國時,遭海關執法人員遣返。他們為何被遣返?以及該如何避免類似情況呢?來聽專業律師的看法。

據報導,近期有三名祖籍福建的綠卡持有者,分別在洛杉磯、西雅圖和紐約入境美國時,被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發現有犯罪記錄,隨後被原機遣返,並沒收了綠卡。洛杉磯的王祖澤律師表示,海關會針對有犯罪記錄、可能危害社會安全的人。

律師王祖澤:「像交通罰單這種案底的話,是不太有可能被遣返或者沒收綠卡,但如果有重罪或者輕罪的案底,你非常有可能在進入海關的時候,被帶到小房間,做進一步的調查。」

王律師指出,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的執法權處於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有時不受相關法律約束,有權直接遣返。但一般情況下,海關執法人員還是會選擇進一步調查,如沒收並瀏覽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存有相關記錄的個人設備,還會經由司法部進行檔案調查。因此,有案底的入境者,最好在入關時攜帶相關的案底文件,否則可能被滯留4到8個小時。

王祖澤:「比如說他把你的手機沒收,要解開密碼,暫時的話你可能進入美國,這個時候你應該馬上找一個律師。」

王律師提醒,如果海關最後選擇放行,但仍然沒收手機,那麼當事人也應該選擇尋求律師的幫助。此外,對於綠卡持有者來說,出境不宜滯留太久,以免在入境時遭到刁難。

律師王祖澤:「時間來說不要太長,一般來說是180天,也就是6個月以內,安全一點的話三個月以內要回來美國。」

新唐人記者李子文、劉寧洛杉磯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