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深圳前政法王蔣尊玉判無期 評:判輕了

2017年08月30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7年08月29日訊】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因貪污受賄,日前被判處無期徒刑。有評論指出,蔣尊玉的罪行遠不止貪腐,他也是迫害中國人權的主要責任人之一,無期徒刑太輕了。

8月28號上午,廣州市中級法院對蔣尊玉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蔣被指控在1996年至2014年,擔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龍崗大工業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副祕書長、水務局局長、龍崗區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約3265萬元和港幣4670萬元。

法院稱,蔣尊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中國問題獨立評論員李善鑒:「實際上呢,無論是犯罪人還是中共的法院,都知道這個人他犯罪的金額是遠遠超過這個數目的。」

據香港媒體披露,蔣尊玉與深圳市多位房企老闆關係密切。這些老闆環繞左右,為他安排賭博、嫖娼,甚至安排他的情婦墮胎。

而被辦案人員形容為「五毒俱全」的蔣尊玉在主政龍崗區時,大肆推行舊城改造,與商人權錢交易,他也是「家族式腐敗」典型,不少家人都因腐敗被調查。其中,前妻李燕以親友名義開設房地產項目咨詢公司,與眾多房企老闆權錢交易,並公開索賄。獨生女蔣丹丹出國留學、香港購物、外出旅遊的費用都由企業老闆提供,結婚時還大肆收受企業老闆奉上的現金和保時捷跑車、金條、鑽石首飾等貴重物品。

報導說,蔣尊玉為家人先後買入42套住房,存款和投資股票銀行資金有兩億多元,巨額資產來源不明。

除了貪腐驚人,蔣尊玉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曾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蔣尊玉擔任深圳市政法委書記期間,不僅領導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還掌管當地「公、檢、法」系統,直接指揮迫害法輪功。

李善鑒:「他的罪行遠遠不只是貪腐,從他個人做官的經歷,特別是在政法委的這個位置上,他一定是參與了對中國人權,特別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和打壓。在深圳發生的,他作為政法委負責人,他是負直接責任的。」

旅美時事評論員張粟田:「現在落馬的那些高官,尤其司法體系的高官,他基本上是直接參與到對法輪功的迫害當中,有很多都是上了國際追查組織的通緝榜,有這種現象。」

資料顯示,蔣尊玉在深圳任職長達31年。江派官員、蘇州市委書記王榮2009年6月「空降」深圳任代理市長、市委書記後,蔣尊玉在一年內連升三級,由水務局局長升至市委常委,官至正廳級,2013年1月還擔任深圳政法委書記,蔣尊玉也因此被視為江派王榮的親信。

「通過蔣尊玉這個落馬,可以看出習近平正在加大力度清洗政法委或者公檢法司這條系上這些人馬,因為公檢法司,尤其是政法委,過去一直控制在江派手裡。從他掌握軍權之後,從中央到地方,他是密集式的在清理,我想他的終極目標是要大換血。」

李善鑒:「中國的政法系統就是迫害中國人,迫害中國法律秩序的罪魁禍首,現在當權的人他是要處理,可是他又不能夠明白的講要去處理,只能通過貪腐這些方式去處理這些人。作為這個人來講,可能這方面的因素要比他純粹的貪腐,問題更大。那從這些方面來看,無期徒刑也都是輕了。」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9月,僅深圳一市至少有14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迫害。而由於信息封鎖,實際案例遠不止於此。

採訪/常春 編輯/陳潔 後製/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