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貪官求大師指點撈錢 法庭上自我表揚

2017年09月12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9月12日訊】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海南省瓊海市委原副書記陳列雄有期徒刑11年。陸媒披露,陳列雄曾在法庭上自我「表揚」。而且他還自述,收了錢怕事情敗露,求助「大師」指點放生烏龜,之後繼續撈錢。

9月12日,法制日報報導稱,近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審中,以受賄罪判處海南省瓊海市委原副書記陳列雄,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今年53歲的陳列雄,於1992年至2014年,歷任瓊海市工商局副局長、瓊海市溫泉鎮委書記、瓊海市委常委等職務,直到2014年辦理退休。

退休一年後,陳列雄東窗事發。2015年4月23日,他因涉嫌受賄罪被刑拘。同年5月6日被逮捕。

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在10多年的時間裡,陳列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22人財物合計人民幣849萬元、港幣80萬元,並在海口「國瑞城」購買了兩間商鋪。

陳列雄表示服判,不上訴。他在庭審中說,「這些都是我在紀檢部門和檢察機關主動供認的,我都沒有異議,不用再一一舉證和質證了吧……」

報導說,2016年9月9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受審時,陳列雄當場發話「指示」審判長,對審判程序提出「指導意見」,認為開庭審理太過「形式主義」。

隨後,他又在法庭上開始「表揚」自己,認為主要犯罪事實都是他主動承認,應當認定為自首。而且,他雖然辦事收錢了,但每一次辦理請託事項,都是在法律範圍內,並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他「指導」審判長,「從輕的話呢,11年,這樣是最好。」

對於自己的腐敗行為,陳列雄原本以為退休了便可以平安着陸,據報導,陳列雄經常去廟裡燒香拜佛,求助算卦的「大師」,聽「大師」的話去放生烏龜以避禍。

陳列雄說,「收了錢有點害怕、緊張,怕事情敗露。跟『大師』說說,心裡就好受一點。」他供稱。「大師」說他絕對沒事的,放心好了,助長了他去繼續撈錢的行為。

(記者李韻報導/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