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虞:大陸一顆不知何時起爆的炸彈

2017年09月21日評論
今夏,中國開啟高溫「燒烤」模式,出現大面積異常高溫天氣,四川3萬斤魚被熱死;武漢體感溫度51℃;江蘇和山東高溫死亡人數上升,各地電負荷衝破歷史紀錄;內蒙古35萬人因乾旱而飲水困難。結合南方的暴雨北方的洪災,網民表示,天象提示:中國人民正生活在水深火熱中。

面對全國持續的異常高溫,氣象台僅說「受副熱帶高壓控制」。可不少民眾認為,真正原因恐怕與「三峽」大壩攔水和南水北調有關。

和高溫一起焦灼人心的另外一件事,是強震過後九寨溝的人間蒸發。九寨溝三字,將不再是人間仙境的代名詞,卻成了無盡遺憾的追憶。而引發地震的原因,又是水庫和大壩。

根據最新地震成因理論,人為改變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布會引起地震。中國工程院院士陳厚群在《九寨溝地震與三峽工程有關?》中介紹,「水庫地震主要分為:一類是水庫蓄水後,原來的溶洞、礦洞,由於水淹沒發生陷落,在庫區誘發地震;另一類是,庫區正好穿越地震斷裂帶,蓄水後水滲入地下,孔隙壓力升高,抗滑強度減弱,水庫起到地震觸發作用。」

業內人士對水庫誘發地震的種種現象,歸納總結如下:大壩高過100米,水庫庫容大於10億立方米;大壩區有新構造,活斷裂呈扭壓性;透水性強等情況,容易引發地震。

據大陸綠家園志願者網披露,2008年震驚世界的汶川8級大地震發生以後,不少專家學者都懷疑紫坪鋪水庫誘發了汶川大地震。美國《科學》雜誌三次刊登有關報道,美聯社、英國廣播公司、法新社、朝日新聞、明鏡週刊等世界許多重要媒體,都曾發表過相關的報道與訪談。中國的地震專家在《地球物理學報》、《地震地質》、《地震》、《四川地震》、《西北地震學報》、《華南地震》等中文學術期刊上也發表多篇專業研究成果,清楚地顯示出紫坪鋪水庫與汶川大地震之間令人吃驚的密切聯繫。

而紫坪鋪水庫工程,還就是被學石油勘探專業、曾長期擔任地質技術幹部的周永康任四川省委書記期間批准,建在了強震地區,一旦遇到險情,後果不堪設想。

為榨取西部電力資源,國電各企業跑馬圈水,不顧西部水電資源可能造成的災難性後果,令開發到了瘋狂的地步——西藏高原要連續建造二十一座超過二百米高的大壩,其中四座是超過三百米的世界最高大壩。近幾年西藏高原發生的地震,包括2008年汶川地震等,其實都和西部水電大開發有直接關係。

那麼,一直爭議不下的三峽大壩又如何呢?

讓我們引用美國阿拉斯加大學地球物理研究所內德‧羅澤爾的一句話:「沒有人知道,在當地存在的斷裂,對於三峽大壩令人難以置信的水量作出反應。就像大雪壓在一個已經超載的屋頂上一樣。被大壩阻擋的水的重量,可能會引起已經存在的斷層向地殼滑動,導致地震發生。斷層會更經常地發生滑動,如果附近的巨型水庫裝滿了水。」

以學識淵博、觀點獨到而蜚聲中外的中國大陸水利專家黃萬裡,曾多次上書,不遺餘力反對在長江三峽上建壩。他對三峽大壩做出的包括「大壩最終將炸掉」的12個預言,11個已經兌現。

若說「三峽不可建」已成為黃萬裡的長河孤旅、人生滄桑,那麼,被江澤民強推上馬的三峽大壩,對當代中國人和後代來說,又會帶來什麼?

旅德學者、國土規劃專家王維洛博士統計,到2010年僅中國百姓繳納的三峽基金(包括其後續基金)已達到一千一百億元人民幣,超過三峽工程總投資一半以上。而三峽工程的發電利潤卻並不歸中國老百姓。三峽大壩所有水輪發電機已被私有化,全部發電利潤歸一個股份公司。三峽工程的一些決策者、中央部委和地方的一些官員及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是這個股份公司的原始股持有者。

三峽工程問題的出現相對滯後,但將十分複雜,移民、泥沙、生態環境問題互相交織,錯綜複雜,後果十分嚴重。王維洛先生比喻,「若說三門峽工程是立斬,那麼三峽工程就是凌遲。」

特別要指出的是移民淹沒區擴大、礙航、下游供水、水污染、泥沙、滑坡和岩崩等,這些災難是呈動態發展的,而目前能夠看到的,只是問題剛冒頭時的情況,並非最嚴重狀態。

2016年1月,習近平提出:今後,要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強勢表態「長江不搞大開發」。有輿論認為,這間接印證了三峽工程這個重大錯誤,已經對長江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傷害。

三峽工程帶來的生態環境問題和社會問題有: 庫區地質災害、新移民、水庫水質、長江中下游長江大堤安全、鄱陽湖和洞庭湖生態、長江入海口泥沙量變化、長江三角洲海水倒灌問題等等。我們相信,三峽大壩對綜合環境造成的短期、長期傷害的事實真相,還將繼續被掩蓋,百姓也不會被告知。

水庫大壩,只是人禍危機中的一個現象。誰能知道,中共在60多年的改造自然中,還掩蓋了多少更悲慘的人禍災難?誰又能知道,繼續掩蓋歷史事實和今天還在發生的災難,會給今天及今後的中國人,帶來多大危害?

環顧今日中國之破碎山河,正應和了網友的悲憤:「他們所做的就是儘快掏空這個國家,讓這個國家最後耗盡所有資源,只剩奴性文化,普遍缺失道德,集體走向絕望,沒有機會後悔!」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