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院准黃之鋒三人上訴 聯合國關注

2017年11月08日雨傘運動
【新唐人2017年11月07日訊】香港雨傘運動期間,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因為衝擊公民廣場,遭到法院判刑。三人後來提起上訴,而香港終審法院也在周二批准,預計將在明年1月再次聆訊。

早前獲准保釋的黃之鋒和羅冠聰二人則在香港眾志成員和支持者陪同下到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聽取雙方陳辭後,認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並指案件存在四大爭議,包括上訴庭是否有權力推翻原審裁判官判刑時的事實基礎,以及黃之鋒案發及判刑時未滿21歲等因素。

馬道立同意案件嚴重不公,批准三人就刑期覆核上訴,並定於明年一月十六日聆訊,預計審一日。學聯前祕書長周永康隨後提出保釋申請,獲准以五萬元保釋。

被囚80多天的周永康中午與黃之鋒、羅冠聰一起步出法院,他先感謝親友等的支持,表示以平常心看待最終裁決。

學聯前祕書長周永康:「我覺得要多謝袁(國強)司長,因為他,我覺得今次有如此奇妙旅程,其實是多得袁國強司長,我相信在懲教署學習到很多不同事情,亦多謝他讓我們再次有機會,令到例如司法公正、公義,是否可以被實踐和被看見,我認為全世界都非常關注,今次案件未來如何審判,我相信如果沒有他,我們沒有這機會。」

對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專家日前發表聲明,呼籲香港終審法院按香港在國際人權公約下的義務處理上訴。黃之鋒表示感謝。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證明今次審訊與香港雨傘運動以來,由審訊判刑到終審法院未來一月的判決,我相信這件是都是國際社會非常關心和關注。多謝聯合國人權專家發表的聲明,令大家明白香港在爭取民主自由路上並不孤單。」

黃之鋒三人去年因衝擊公民廣場一案,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其後申請刑期覆核,三人八月改判即時監禁六至八個月。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