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2月04日訊】近日,雲南一醫院被法院裁決,賠償一產婦61萬元(人民幣,下同)。該產婦此前在醫院生產時,三次要求剖腹產被拒,導致剛出生幾分鐘的嬰兒夭折。
據陸媒報導,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農婦王芬(化名),2016年1月在雲南昆明某醫院生產時,曾三次要求剖腹產不得醫生允許。王芬在產床上掙扎到了第四天,醫生才施行剖腹產手術。最終,一個2.8公斤的男嬰被剖出,但幾分鐘後就全身發紫死亡。
司法機構鑑定的結論為:死者王芬之子符合新生兒肺羊水吸入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王芬認為:「這都是醫院一再拖延導致的結果」。王芬稱,她3次提出剖腹產的要求都被拒絕,才導致寶寶在肚子內待得太久吸入羊水死亡的。王芬夫婦為此找上醫院理論索賠,但是院方堅稱自己沒有過錯。
於是,王芬夫婦一紙訴狀將醫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其各種費用共計67萬元,另外還有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報導,王芬夫婦年近40,非常渴望有一個孩子。幾經波折,王芬終於懷上了寶寶。
2016年1月14日晚,王芬突然見紅。兩夫妻趕緊來到昆明市某醫院。醫生檢查後說:「羊水已經破了,必須馬上住院了。」住院後,醫生給王芬做了B超,然後就叫王芬休息。
到了第二天上午,醫生幫王芬注射了縮宮素。因為王芬的胎膜雖然已經破了10多個小時,可她的肚子連痛都沒痛過,也就是說王芬還沒有出現宮縮分娩跡象。
就在這時,王芬第一次對醫生提出了剖腹產的要求,但是醫生拒絕了。
第三天上午8點,王芬依舊沒有宮縮跡象,醫生又加大了劑量注射縮宮素和抗生素。
此時,王芬已經感覺胎動在減少,於是她第二次跟醫生提出剖腹產要求,醫生還是不同意。
當天下午,王芬的肚子開始劇烈地疼痛,可令她擔憂的是,肚子的寶寶動得越來越少了。雖然醫生幫她做了胎心監測,可王芬還是不放心,於是她第三次提出要剖腹產。醫生還是不支持。
之後,醫生換班了,新的值班醫生幫王芬檢查後,要她繼續等待。
王芬就這樣熬到了第三天晚上的11點多,終於聽到醫生說:「宮口開了7公分,可以生產了」。王芬這才上了產床。
生產過程並不順利,王芬和醫生一次又一次的努力都沒能把孩子生下來。此時大家都累了,醫生就坐在一旁休息,然後又出去吃了點東西。
直到王芬入院的第4天凌晨2點多,她的宮口全開了,可這時的王芬已經累到沒有力氣自己把孩子生下來了。醫生最終決定幫她剖腹產。
當日凌晨3點半,孩子剖出來了,是一個2.8公斤的男孩。醫生對王芬和家屬說:「孩子很好」。
可是不久,王芬一家卻發現孩子全身皮膚都變紫了,趕緊呼叫醫生。醫生便把孩子抱走了。黎明時分,王芬一家被告知:「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了」。
據報導,法庭上,院方堅稱,其採取的醫療措施不存在醫療過錯,醫院不應當承擔責任。院方提出3點說明:沒有及時剖腹產,是因為產婦的情況並不窘迫,胎心都是正常的;王芬入院時胎膜早破的檢查符合標準;叫她觀察等候是對產婦有利的;王芬之前的產檢不規範,不排除孩子是因為功能性的缺陷而死亡,要求重新鑑定。
法院於是委託另一家鑑定機構重新鑑定,得出的結論是:院方醫療行為存在過錯,其醫療過錯行為與嬰兒死亡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係。
鑑定機構認為:王芬在試產過程中,胎頭下降不好,醫院卻未對此引起高度重視,未及時採取剖宮產手術;王芬兒子娩出後存在新生兒窒息,但醫院對新生兒的復甦過程未及時插管、清理呼吸道不徹底,延誤搶救時機;診斷胎膜早破依據不充分。
最終,昆明五華區法院判決:醫院向王芬夫婦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等共計58.7萬餘元,支付精神撫慰金3萬元。
針對此事,部分網友聯繫2017年8月31日陝西孕婦剖腹產被拒跳樓事件,進行評論。
陝西西安網民「凱文桑」留言:「大醫院都有指標的,比率高於x%影響評先進,所以能不剖就不剖。小醫院正好相反,剖的掙錢多,能自己生也給你剖了。」
上海網友[花間壹壺酒]說:現在的醫院把「鼓勵自然分娩」,量化成了「考核指標」,對一些可順可不順的產婦的「剖腹」要求,虛與委蛇。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寶來)
據陸媒報導,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農婦王芬(化名),2016年1月在雲南昆明某醫院生產時,曾三次要求剖腹產不得醫生允許。王芬在產床上掙扎到了第四天,醫生才施行剖腹產手術。最終,一個2.8公斤的男嬰被剖出,但幾分鐘後就全身發紫死亡。
司法機構鑑定的結論為:死者王芬之子符合新生兒肺羊水吸入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王芬認為:「這都是醫院一再拖延導致的結果」。王芬稱,她3次提出剖腹產的要求都被拒絕,才導致寶寶在肚子內待得太久吸入羊水死亡的。王芬夫婦為此找上醫院理論索賠,但是院方堅稱自己沒有過錯。
於是,王芬夫婦一紙訴狀將醫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其各種費用共計67萬元,另外還有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報導,王芬夫婦年近40,非常渴望有一個孩子。幾經波折,王芬終於懷上了寶寶。
2016年1月14日晚,王芬突然見紅。兩夫妻趕緊來到昆明市某醫院。醫生檢查後說:「羊水已經破了,必須馬上住院了。」住院後,醫生給王芬做了B超,然後就叫王芬休息。
到了第二天上午,醫生幫王芬注射了縮宮素。因為王芬的胎膜雖然已經破了10多個小時,可她的肚子連痛都沒痛過,也就是說王芬還沒有出現宮縮分娩跡象。
就在這時,王芬第一次對醫生提出了剖腹產的要求,但是醫生拒絕了。
第三天上午8點,王芬依舊沒有宮縮跡象,醫生又加大了劑量注射縮宮素和抗生素。
此時,王芬已經感覺胎動在減少,於是她第二次跟醫生提出剖腹產要求,醫生還是不同意。
當天下午,王芬的肚子開始劇烈地疼痛,可令她擔憂的是,肚子的寶寶動得越來越少了。雖然醫生幫她做了胎心監測,可王芬還是不放心,於是她第三次提出要剖腹產。醫生還是不支持。
之後,醫生換班了,新的值班醫生幫王芬檢查後,要她繼續等待。
王芬就這樣熬到了第三天晚上的11點多,終於聽到醫生說:「宮口開了7公分,可以生產了」。王芬這才上了產床。
生產過程並不順利,王芬和醫生一次又一次的努力都沒能把孩子生下來。此時大家都累了,醫生就坐在一旁休息,然後又出去吃了點東西。
直到王芬入院的第4天凌晨2點多,她的宮口全開了,可這時的王芬已經累到沒有力氣自己把孩子生下來了。醫生最終決定幫她剖腹產。
當日凌晨3點半,孩子剖出來了,是一個2.8公斤的男孩。醫生對王芬和家屬說:「孩子很好」。
可是不久,王芬一家卻發現孩子全身皮膚都變紫了,趕緊呼叫醫生。醫生便把孩子抱走了。黎明時分,王芬一家被告知:「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了」。
據報導,法庭上,院方堅稱,其採取的醫療措施不存在醫療過錯,醫院不應當承擔責任。院方提出3點說明:沒有及時剖腹產,是因為產婦的情況並不窘迫,胎心都是正常的;王芬入院時胎膜早破的檢查符合標準;叫她觀察等候是對產婦有利的;王芬之前的產檢不規範,不排除孩子是因為功能性的缺陷而死亡,要求重新鑑定。
法院於是委託另一家鑑定機構重新鑑定,得出的結論是:院方醫療行為存在過錯,其醫療過錯行為與嬰兒死亡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係。
鑑定機構認為:王芬在試產過程中,胎頭下降不好,醫院卻未對此引起高度重視,未及時採取剖宮產手術;王芬兒子娩出後存在新生兒窒息,但醫院對新生兒的復甦過程未及時插管、清理呼吸道不徹底,延誤搶救時機;診斷胎膜早破依據不充分。
最終,昆明五華區法院判決:醫院向王芬夫婦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等共計58.7萬餘元,支付精神撫慰金3萬元。
針對此事,部分網友聯繫2017年8月31日陝西孕婦剖腹產被拒跳樓事件,進行評論。
陝西西安網民「凱文桑」留言:「大醫院都有指標的,比率高於x%影響評先進,所以能不剖就不剖。小醫院正好相反,剖的掙錢多,能自己生也給你剖了。」
上海網友[花間壹壺酒]說:現在的醫院把「鼓勵自然分娩」,量化成了「考核指標」,對一些可順可不順的產婦的「剖腹」要求,虛與委蛇。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