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2歲拆遷戶上訪遭毆打 家屬維權又遭非法拘禁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04日訊】中國大陸因政府強制拆遷引發民眾維權的事件屢屢發生。四川省攀枝花市一名72歲老人因拆遷上訪卻慘遭毆打、虐待。老人家屬依法維權又慘遭非法拘禁,遭到截訪人員惡意人身傷害。老人家屬日前向新唐人投書,希望事件能引起各界關注。

舉報控告信

您好:

我是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的市民:蔣福。我母親蒲德芬於2016年5月10日,前去攀枝花市煤業公司大寶頂礦(省屬國企)信訪採煤沉陷區的拆遷問題,卻慘被劉海林(礦黨委書記)指使陳剛(礦保衛科長)毆打虐待,當地警方居然判定我母親是「摔傷」,只處罰兩人200元。

依據相關事實,我認為定性不准、判罰不公,遂從2016年6月30日起,陸續在12389、紀委、檢察、人大、信訪等各級各個部門,依法依規逐級舉報:攀枝花市西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寶鼎派出所包庇犯罪人、枉法瀆職。一年多以來卻沒有收到任何書面的告知、受理、回覆。

2016年8月、11月以及2017年2月、10月,因為舉報事件,西區公安分局找我做了幾次約談和交流,但是他們仍然互相袒護包庇,並對蒙冤的我們進行壓制,每次向他們索要舉報的告知受理答覆文書(逐級反應到區市省國了的)都不給。

2017年10月份,在得知我將要依法依規去北京舉報上訪的時候,西區公安分局又讓攀枝花市西區玉泉派出所和玉泉街道的工作人員對我進行威脅、勸阻、監控。

2017年10月10日,更是讓治安大隊的人對我展開莫須有的調查和問訊,我在問及是什麼案件的時候卻告知暫時沒定或不知,只是先調查,調查完了再說,並說這是他們辦案的權利,並威脅必須隨傳隨到,否則就要強制拘押。如此程序是秉公執法,清正廉明,服務為民?

2017年10月13日我又坐火車去北京,做寶鼎沉陷區的貪腐舉報和我母親信訪被打受冤的舉報,在成都站被攀枝花市西區政府指派的公安人員、攀煤公司大寶頂礦工作人員、玉泉街道辦事處的人員非法拘禁和帶離(當日列車乘警有執法記錄儀記錄),攀煤公司大寶頂礦的工作人員嚴勇(音)還對我進行惡意的人身傷害,造成胸腹受傷、呼吸困難。

一同的警察和街道辦事人員沒有任何制止,一幫人還阻止我求醫求藥,不顧我的傷病,連夜將我從成都帶回攀枝花,路上長達十多個小時,到達攀枝花後路過醫院我要求自費也被他們拒絕,我撥打120,救護車也被他們強行攔在派出所外面勸走,好不容易到了醫院求醫,醫生居然還要問警察是否開藥,到底誰是受害人?誰是患者?

從2017年10月1日相關部門的勸阻、監控開始以來,我已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長達數月。2017年10月14日,每天有數人對我24小時看守、監控,外出會有近身跟隨,我不知道我還會被這樣監守多久。

截訪、非法拘禁、人身傷害...我們的正當權益已經受到嚴重侵犯,而且這還是地方政府所為。我母親被打受冤,我正當依法維權又被非法拘禁和傷害,地方政府和單位的這些做法已經觸犯相關法律,地方上這些做法不斷的激起矛盾和民怨,他們在地方上一手遮天快要架空中央了,在習主席「依法治國」的方針下他們居然背道而馳,違背了中央多項惠及幫扶百姓的好政策,製造和激化群眾矛盾,他們這樣無法無天,百姓還能看得見光明嗎?公正法律還存在嗎?

我家因為此事在精神上、人身上遭受巨大傷害,為此四處奔波四處借債,耗費了無數的時間、精力、人力卻得不到一個公正...請您關注,請您幫助!希望能嚴懲地方黑手,讓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讓法律有尊嚴的行使公正,讓百姓真正的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謝謝您!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