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霸蠻書記」獲刑18年 被抓時差點打起來

2018年01月16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16日訊】日前,湖南衡陽「霸蠻書記」李億龍涉嫌受賄、貪污等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據知情者爆料,李億龍脾氣火爆,他被紀委拿下時曾激烈反抗,差點打起來。

據陸媒報導,1月15日下午,湖南衡陽「霸蠻書記」李億龍案一審開庭,判決書顯示:李億龍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50萬元。李億龍受賄贓款926萬餘元、貪污贓款142萬餘元、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4950萬餘元,均上繳國庫。

李億龍1956年出生於長沙,曾任長沙市委常委、懷化市委書記,並在2013年3月到2016年3月間,擔任衡陽市委書記。2016年3月,擔任湖南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正廳級)。

2016年4月8日,李億龍被查。當天,交接完工作的李億龍乘坐高鐵從衡陽赴任長沙。他沒有想到的是,十多名身著便服的紀委人員正在出站口靜候。

同車的乘客事後向媒體透露,當天李億龍身著黑西裝、白襯衫,戴著金絲邊眼鏡,他激烈的反抗,和紀委人員差點打起來。李億龍被控制住時狼狽不堪,臉上也留下了傷痕。邊上還有大批警察維持秩序。

據官媒披露,李億龍被查是源於懷化市原副市長李自成的舉報。李自成被查後主動向紀委交待,他曾向李億龍行賄1500克黃金、李億龍又回贈他價值約50萬元港幣的勞力士手錶一對。

李自成還檢舉了懷化市原政協副主席黃澤春向李億龍行賄的事實。黃澤春在擔任懷化市沅陵縣縣委書記期間,安排他人用45.25萬公款購得2000克黃金,送給時任懷化市委書記李億龍。

黃澤春在庭審時辯稱,送李億龍黃金是代表單位履行公務,此舉是為了爭取中央4個億的投資項目。

李億龍以擅長「造城」聞名,在主政懷化7年時間裡,李提出「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的口號,大搞城建工程,以此謀取私利。

2013年3月,轟動一時的「衡陽賄選案」後,57歲的李億龍從懷化調任衡陽,接替衡陽原市委書記童名謙。李億龍擔任衡陽市委書記期間,因工作作風「任性」,當時《衡陽日報》的報頭題字5天曾出現3次變化,一度引發外界關注,李億龍因此被稱為「霸蠻書記」。

李億龍到任衡陽後提拔了一大批順從他的幹部,「沒有人敢不聽李億龍的」。知情人士介紹,李億龍在人事安排上獨斷專行,他隨意安排官員,並對組織部官員說:「要是符合組織程序,還要你組織部幹什麼?」

當時,衡陽市下屬衡南縣原正、副縣長還「組團」或者「創造條件」單獨去到李億龍家中送錢送物。

因為李的「霸蠻」,他家保姆也藉機撈錢。這位保姆不僅幫老闆給李億龍遞材料,從中收取幾十萬元好處費,甚至還從別人給李的禮金中「抽成」。

2016年3月,李億龍卸任衡陽市委書記,擔任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4月8日,湖南省紀委網站發布消息,李億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曲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