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警揭83年恐怖嚴打 數萬人冤死內幕

2018年01月27日時政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27日訊】近日,中共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共官媒高調跟進報導,各地警方亦高度配合行動。對此,一名參與1983年嚴打的前刑警披露了當時嚴打的血腥恐怖,他說只要是有死刑的嫌疑人,均被槍斃,至少導致數萬人冤死。

中共中央、國務院24日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強調要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對於由中共中央、國務院發起的全國性「掃黑除惡」,一名要求匿名的前河北刑警劉先生主動聯繫自由亞洲電台披露,在1983年那場嚴打中,至少導致數萬人被處決,各地警方為了完成任務,把一些原本沒有太多犯罪的人也抓了起來。他所在的縣城,5個原本只應該判3年左右的人,均被判死刑並遭迅速處死。

他說︰記得那天是0點全國統一行動。本來該抓的都抓了,抓不了的肯定是證據上不行。但是為了完成全國統一行動,大家就湊數,抓了一些沒有太大犯罪事實的,湊了十幾個人,第一戰役判3人死刑,如果不是嚴打,最多也就判3年左右。

他稱,在1983年嚴打前,他做了5年刑警,沒有遇到一個被槍斃的人,嚴打第一階段,就遇到5人被槍斃。而被判死刑的5個人,兩人被指強姦,一人因搶劫未遂,一名是多次盜竊,還有一位並沒有太大的實際證據,被抓後不服稱要炸派出所,結果被槍斃。

他還透露,在那場運動式的嚴打中,在來自國家最高層面的高壓下,只要有死刑的嫌疑人,都被要求判死刑。而檢察院和上級法院,則快速將這些被冤枉的人處死。

他說,當時罪名中有死刑的,一律頂格判死。上訴期就3天。當時,縣法院判了,地區的檢察院、法院就在那等著,上訴一概駁回,一到開大會時就押出去直接執行死刑。因為當時是人大的決定,把刑訴法修改,把上訴期從10天都改成3天了。

他說︰運動式執法,我覺得不可取。一運動吧,難免就要有指標,就要有任務。從以往的經驗看,反右也好,文革也好,一搞運動,往往就可能會擴大化。下面為了完成任務就可能會要撥高也好、湊數也好,把不屬於涉黑的也變成涉黑。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定》稱:「在3年內組織3個戰役,將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勞教一大批,註銷城市戶口一大批,並且殺掉一批有嚴重罪行、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犯罪分子。」

當天《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登出鄧小平語錄:「可抓可不抓的要抓,可殺可不殺的要殺。」當時,儘管有了修訂後的中共刑法作依據,但為了政治正確,任何罪名之前都冠以「反革命」3字,如強姦就是反革命強姦罪。

北京、上海、天津這些大城市首當其衝,警察夜闖民宅,大肆抓捕,鬧得雞飛狗跳。被抓的都是年輕人,那些擾亂社會治安的「反革命分子」。全國各大中城市,滿街就地收容審查、拘留、逮捕、槍斃或送往新疆荒漠……。

據官方數據,83年的「嚴打」運動,耗時3年零5個月。共逮捕177.2萬人、判刑174.7萬人、勞動教養32.1萬人。其中,僅第一階段的一年間,就逮捕超過100萬人,其中2萬4千人在缺乏基本司法權利的背景下被快速處決。

3年之內被處決和判刑的總人數,至今依然被嚴格保密。對官方的數字,尤其是被處死人數,幾十年來不斷有人提出質疑,有知情人披露,83年嚴打運動實際被處死的人數是96萬人。

(記者李文馨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