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司法廳正式裁定吊銷隋牧青律師證

2018年02月13日新唐人記者報導
【新唐人2018年02月13日訊】首先來關注中國的消息。2月12號早上9點半,廣東維權律師隋牧青在家中收到廣東省司法廳送來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隋牧青表示,當局對他的吊證處罰,兩事合併處罰,從程序上就錯了,處罰的理由也沒有法律根據。

12號早上9點半,廣東省司法廳直接派人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隋牧青律師家中。隋牧青發布消息戲稱這是「廣東省司法廳及時送來的這一節日特別大禮包!」

隋牧青:「一事一罰,你不能這樣兩事合併處罰,從程序來說就錯了,然後這個理由,他光說我在法庭當中有多少違規的這種行為,有沒有事實根據?沒有,你有沒有庭審錄像?沒有;第二,指責我的一些,根本就沒有法律根據,而且事實上沒有,我是有證人,我的證人證言,他們連提都不提。」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指控,隋牧青在2014年4月,作為丁家喜、李蔚的辯護人,不服從法庭指揮;還有2017年1月在看守所會見陳雲飛時私自拍照。

隋牧青還表示,他沒有對法庭做出有甚麼稍為過分的事情,這兩項指控是當局為了吊證而找的不上檯面的理由。

隋牧青:「做為一個律師能得到肯定,最重要的評價是在於當事人,而不是在於相關的公訴人和這個法官,我的當事人做為證人,他們是可以證明我是很好的履行職責,我並沒有損害當事人的任何利益。第二,那就更荒唐了,我本來做為執業律師,我就有那個權利去拍照,說我私自拍照,你這否定律師的權利啊。」

據了解,中共當局對維權律師的打壓從未間斷,吊銷律師證為慣用手段。自去年9月以來,山東律師祝聖武、雲南律師王龍德和王理乾、浙江律師吳有水;以及北京律師余文生等多名律師先後被吊證或停止執業。

新唐人記者熊斌、陳傑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