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人權組織:中國強迫電視認罪的幕後

【新唐人2018年04月11日訊】人權組織「保護衛士」發布最新報告,揭露中共強迫被拘留者透過電視採訪公開認罪的黑幕。這份100多頁的英文報告,分析了過去五年來,媒體播出的45例電視認罪。值得關注的是,當這些人「被認罪」時都還沒經過審判,絕大多數人甚至沒有被正式逮捕,就被迫上鏡頭。

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最新報告指出,在中共專制體制下,中國政治犯出現在電視「被認罪」的畫面,越來越常見。

這份名為《劇本和策劃:中國強迫電視認罪的幕後》的報告,以超過百頁的篇幅,分析了自2013年至2018年間,被播出的45宗電視認罪個案,採訪了十名位相關人士,包括受害者、家屬及律師。

報告指出,中共當局以電視強迫認罪的各種手段,從個案中可以看到,許多認罪片都由警方全權策劃和操控劇本台詞,部分人是受到威嚇之下認罪,有人更是被鎖在籠子裡,讓相機鏡頭穿過鐵欄拍攝。

其中,有受訪者講述被強迫認罪的過程,指出包括上電視的衣著都會被官方安排,而且當局會準備好認罪劇本,更如導演般一步步指導認罪者的正確表情語調、包括流淚哽咽在內,重複排演錄製。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強迫認罪肯定是不對的,你基本是很多時候是審判都沒有審的時候,就把那些關起來的人能給弄上電視,弄上報紙去認罪,這根本就是把整個法律的程序給流失,給踐踏了。」

北京執業律師江天勇,曾參與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山西黑磚窯案件、北京律師直選、法輪功個案等多件維權行動,也因此在中國一直處於被監控、騷擾和威脅之中,也曾經被「電視認罪」。

江天勇律師之妻金變玲:「江天勇被迫電視認罪,肯定是在裡面受到了嚴重的酷刑,因為他在2011年末,2011年茉莉花事件的時候,他被失蹤兩個月,他曾經都說,他在那裡面就想死,裡面就是被剝奪睡眠毆打,然後被煙熏,所以他當時說,在裡面就感覺馬上就要瘋了。」

2011年2月19號,中國「茉莉花事件」中,江天勇律師被警察帶走,失蹤二個月,被「指定住所監視居住」。

鄒幸彤:「『指定住所監視居住』,就是把一個人關起來,不告訴外界他在什麼地方,不讓他聯繫外面的人,那這種情況就最容易有各種酷刑,各種的強迫,那當事人在沒有外界信息,沒有法律意見的情況下,是很容易被迫做出不是他意願的事情。」

金變玲:「他也發過聲明,他說他在非自由狀態下所有的認罪,所有的承諾都是無效的,江天勇在2017年3月1日被電視認罪之後,當局就是為了他在2017年,去年8月22日開庭,讓江天勇認罪,給江天勇定罪,這個就是為了他們自己自編自導的一個劇本。」

事實上,「電視認罪」從文革時期就已經存在,當時不管你是哪一派,只要當局看不順眼,你就有罪,還得面對鏡頭認罪,「對不起黨、對不起毛主席」這句口號,也就成為決定生死的口訣。

香港《中國勞動透視》執委,同時也是支聯會副主席的鄒幸彤認為,中共所謂「電視認罪」的宣傳對象,主要是國內那些被封閉的民眾。

鄒幸彤:「它這些認罪所要宣傳的對象,不是外面的世界,而是裡面的世界,是牆內的世界,這個牆內信息不對等的狀態下,不會翻牆,只能夠看到官方信息的話,就會相信這些人是這樣真心的說他們以前做的是錯的。說他們勾結外國勢力什麼什麼來的東西。在中共的角度,它可能是能夠達到它的宣傳,那就是這個體制可怕之處。」

報告同時也指出,中共是如何通過威脅,折磨和恐懼獲取口供;警察如何支配和操縱供詞;以及它們如何經常被用作國內民眾的宣傳工具,甚至作為中國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採訪/陳漢 編輯/黃億美 後製/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