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電動單車合法化 紐約外賣郎盼減輕負擔

2018年05月01日社區
【新唐人2018年04月30日訊】在本月初(4月3日),紐約市交通局製定了新的法案,允許人們駕駛需要腳踏才供電的「電動輔助自行車」。周一(4月30日),紐約市議員陳倩雯等人,來到市政廳前,呼籲市府能為主要使用電動單車送貨的人,提供更切實的幫助。

據活動主辦方數據,大部分外賣郎所使用Arrow製造的電動車,是腳踏輔助,手柄上附加油門功能,每小時可達到25英裡。

但這種單車,並不是法律允許使用的「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只有在腳踏時,才會供電。

紐約市議員 陳倩雯:「電動車非常實用,特別是很多外賣郎年紀很大了,但我們需要找到可以合法使用的方式,讓他們不會出麻煩,現在很多外賣郎收到罰單,車被沒收,沒辦法在城市生活下去,他們還要負擔家庭,所以我們需要找到方法幫助他們。」

雖然駕駛電動自行車,在紐約屬於違法,但至今沒有任何相關事故的數據,同時,買賣電動車也屬於合法行為。

交通替代組織(Transportation Alternatives)Marco Conner:「沒有任何數據顯示危險程度,此外在德國和歐洲有相關研究,顯示,電動車的使用和操作方式和傳統自行車相似,並且沒有出現較大的交通事故。」

活動組織方,提出5項要求,希望市府改善,外賣人員的窘境。

1.修改當前法律,在新法律實施前,暫停電單車罰款。
2.制定電單車改裝規定。發布Class 2電動摩托車(Throttle On Demand)和Class 3高速型電動助力自行車(Speed Pedelec) ,改為Class 1電動輔助自行車(Pedal Assist )的原則和要求,並確保送貨郎最常使用的電動車包含在合法框架中。
3.建立一個項目,為電動車主提供財務或實際幫助,將電動車改造成合法版本。
4.對公眾、駕駛員和交警提供電動車的法案變化的培訓。
5.增加透明度,開始收集並公開,電動自行車的事故數據。

「亞美聯盟」(Asian American Federation)移民和政策副主任 潭珊珊:「我們希望市府了解,雖然已經通過了電動輔助自行車合法,對外賣郎來說還是有很多問題。首先警察還是會給他們罰單,警察沒有任何培訓,區分電動輔助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有哪些分別。」

5月14日,在市政廳前,外賣郎將舉行集會,到5月底紐約市交通局DOT將舉行聽證,希望能讓外賣郎合法駕駛電動單車,不再承受吃罰單、被沒收車子的損失,可以合法的維持生計。

新唐人記者宇亭、奧利弗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