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5月06日訊】原安邦保險董事長、中共已故元老鄧小平孫女婿吳小暉,從去年6月「不能履職」到今年3月28日因涉嫌集資詐騙和職務侵占在上海接受庭審,前後時間僅9個多月,此案的辦案速度之快,令外界頗感驚訝。日前有外媒發文披露,中共中央政法委祕書長陳某曾親臨上海督陣,並傳達了習近平針對吳案「特案特辦,從簡從快」的指示。
中國安邦保險集團的創辦人吳小暉,曾是鄧小平的外孫女婿,他依仗着鄧小平家族成員這個特殊的政治背景,從五億元(人民幣,下同)起家,僅用了十年時間就將安邦資產翻至高達萬億的規模,讓安邦公司發展成為中國第二大綜合型保險公司。
2017年6月14日凌晨,安邦集團在官方網站發佈的一則聲明,透露出了吳小暉的創業神話即將破滅的徵兆。這則簡短的聲明稱「安邦保險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吳小暉先生,因個人原因不能履職,已授權集團相關高管代為履行職務。」
此後,有海外媒體引述消息人士披露,吳小暉當時實際上已經被上海警方控制,其後更有安邦集團的多名高管被陸續帶到上海收押。
2018年2月23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吳小暉集資詐騙、職務侵佔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同時中國保監會決定於2018年2月23日起,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18年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吳小暉案,公訴人指控吳小暉集資詐騙652億、職務侵佔100億。
外界注意到,吳小暉案從「東窗事發」到開庭審理,期間僅用了9個多月的時間。而其他中國貪官或國企高管等所犯經濟案,一般從開始調查到正式庭審,用時至少也要2、3年。兩相比較,涉案金額如此巨大的吳案,其辦案速度之快實在令人驚訝。
《自由亞洲電台》5月4日發表的一篇特約評論員文章,在討論吳小暉案的嚴重程度是否會導致吳某被判死刑的問題時,引述「內部人士」爆料稱,吳小暉案的辦案速度之所以如此之快,是因為中共中央政法委祕書長陳一新為了吳案而「親臨上海督陣」,他還傳達了習近平「特案特辦,從簡從快」的指示。
文章還特別提及,吳小暉一案的起訴書中的一個重要細節:吳小暉當初違法向1000多萬人次銷售了安邦集團的所謂理財「產品」,其募集資金的數額不是7300多億,而是「超出批覆規模7328.67億元」,至於當初中共有關監管機構批覆的規模究竟是多少,檢方並為提及,至今是個祕密,「而且看來要被永久保密了」。
文章並指,吳小暉被指控的罪名中並沒有「行賄罪」一項,原因就是吳某有了鄧家孫女婿這塊「招牌」,即使鯨吞國企也不需要動用賄賂手段。
據公開的資訊,在今年3月28日進行的公開庭審中,上海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吳小暉犯有集資詐騙罪時稱,「2011年7月,在投資型保險產品銷售金額超過保監會批覆規模後,吳小暉無視監管規定,仍下達超大規模銷售指標,並以超募資金兩次增資安邦集團及安邦財險,虛構償付能力,披露虛假信息。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計向1056萬餘人次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超出批覆規模募集資金人民幣7328.67億元,並將部分超募資金轉移至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用於對外投資、歸還債務、個人揮霍等。至案發,實際騙取652.48億元。」
此外,起訴書還指控吳小暉2007年1月利用全面負責安邦財險經營管理的職務便利,指使安邦財險高管採用劃款不記賬的方式,將30億元保費劃轉到吳小暉的公司,其中29.25億元用於支付吳小暉實際控制的企業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餘0.75億元則沉澱於其實際控制的企業。
2011年6月,吳小暉還利用職務便利,指使他人採用「劃款不記賬」的方式,將70億元保費資金劃轉至吳某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其中,69億元作為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的自有資金,用於增資安邦財險,其餘1億元沉澱於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中國安邦保險集團的創辦人吳小暉,曾是鄧小平的外孫女婿,他依仗着鄧小平家族成員這個特殊的政治背景,從五億元(人民幣,下同)起家,僅用了十年時間就將安邦資產翻至高達萬億的規模,讓安邦公司發展成為中國第二大綜合型保險公司。
2017年6月14日凌晨,安邦集團在官方網站發佈的一則聲明,透露出了吳小暉的創業神話即將破滅的徵兆。這則簡短的聲明稱「安邦保險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吳小暉先生,因個人原因不能履職,已授權集團相關高管代為履行職務。」
此後,有海外媒體引述消息人士披露,吳小暉當時實際上已經被上海警方控制,其後更有安邦集團的多名高管被陸續帶到上海收押。
2018年2月23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吳小暉集資詐騙、職務侵佔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同時中國保監會決定於2018年2月23日起,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18年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吳小暉案,公訴人指控吳小暉集資詐騙652億、職務侵佔100億。
外界注意到,吳小暉案從「東窗事發」到開庭審理,期間僅用了9個多月的時間。而其他中國貪官或國企高管等所犯經濟案,一般從開始調查到正式庭審,用時至少也要2、3年。兩相比較,涉案金額如此巨大的吳案,其辦案速度之快實在令人驚訝。
《自由亞洲電台》5月4日發表的一篇特約評論員文章,在討論吳小暉案的嚴重程度是否會導致吳某被判死刑的問題時,引述「內部人士」爆料稱,吳小暉案的辦案速度之所以如此之快,是因為中共中央政法委祕書長陳一新為了吳案而「親臨上海督陣」,他還傳達了習近平「特案特辦,從簡從快」的指示。
文章還特別提及,吳小暉一案的起訴書中的一個重要細節:吳小暉當初違法向1000多萬人次銷售了安邦集團的所謂理財「產品」,其募集資金的數額不是7300多億,而是「超出批覆規模7328.67億元」,至於當初中共有關監管機構批覆的規模究竟是多少,檢方並為提及,至今是個祕密,「而且看來要被永久保密了」。
文章並指,吳小暉被指控的罪名中並沒有「行賄罪」一項,原因就是吳某有了鄧家孫女婿這塊「招牌」,即使鯨吞國企也不需要動用賄賂手段。
據公開的資訊,在今年3月28日進行的公開庭審中,上海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吳小暉犯有集資詐騙罪時稱,「2011年7月,在投資型保險產品銷售金額超過保監會批覆規模後,吳小暉無視監管規定,仍下達超大規模銷售指標,並以超募資金兩次增資安邦集團及安邦財險,虛構償付能力,披露虛假信息。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計向1056萬餘人次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超出批覆規模募集資金人民幣7328.67億元,並將部分超募資金轉移至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用於對外投資、歸還債務、個人揮霍等。至案發,實際騙取652.48億元。」
此外,起訴書還指控吳小暉2007年1月利用全面負責安邦財險經營管理的職務便利,指使安邦財險高管採用劃款不記賬的方式,將30億元保費劃轉到吳小暉的公司,其中29.25億元用於支付吳小暉實際控制的企業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餘0.75億元則沉澱於其實際控制的企業。
2011年6月,吳小暉還利用職務便利,指使他人採用「劃款不記賬」的方式,將70億元保費資金劃轉至吳某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其中,69億元作為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的自有資金,用於增資安邦財險,其餘1億元沉澱於吳小暉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