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7月05日訊】中國大陸知名藝人周立波週三發微博,爆料了自己在美國捲入的「槍支毒品」案的更多內情細節,指陷害自己的人系中共某省前書記的前女婿,其人在美坐擁數十億美元資產,家中藏有逾百支真槍。周某並稱自己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的權利。
已返回中國的周立波當地時間7月4日在微博上發表長文,披露了「涉毒持槍」案的更多內幕細節。
周立波稱,陷害他的「元兇」 某某是中國北方某省原書記的前女婿,也是一名退伍軍人。其人在美國沒有正當職業和生意,但自稱擁有數十億美元的資產,住佔地45畝的長島豪宅,坐擁數艘豪華遊艇。
貼文披露,某某家中藏有逾百支真槍,其中甚至有在紐約州限制持有的某些衝鋒槍。而這些槍枝大多是非法持有,或登記在他人名下。只不過在自己出事之後,某某立即將其家中收藏的槍枝轉移。
周某強調,自己與這名「官二代」原本並不認識,是對方故意接近自己。至今也想不明白對方為甚麼要在自己的背包放入槍支和毒品。
帖文還爆料說,某某與當地警察有很深的關係,事發時兩名警察顯然是有備而來,「他們似乎事先知道車內有槍支毒品」。
周並強調,自己會保留追究責任、索償的權利,要給自己和家人「一個交代」。不過,他這次仍然沒有說出那名「元兇」的名字以及其前岳父的準確身份。
一個月前(6月4日),周立波案在紐約(專題)長島納蘇郡法庭第11次開庭,周立波案因涉案的槍支毒品作為非法證據被排除,檢方正式撤銷對周立波涉毒持槍相關罪名的指控,法官裁定撤銷案件。
庭審結束後,周立波在法庭外接受媒體集體採訪時聲稱,近期他將在微博上說一些「和真相有關的事情」。
之後,周立波曾經於6月28日發微博公布「事件真相」。
當時周某在微博中稱,事發前兩個多月,他與旅美華人「某某」偶然相識,期間曾見過幾次面也一起吃過幾次飯。2017年1月18日下午,「某某邀請我們去他家做客……到他家後某某提出大家一起去打獵,收拾東西時,某某將他自己的私人物品(包括槍支藥品等)放入我的雙肩背包中並將包放入車內。」
不過,那次的打獵計劃未能成行。當晚11點40左右,因為唐爽(事發時與周立波一同被捕的副駕駛)第二天要上班,「我開車送唐回家,車從某某家開出後幾分鐘,就被兩名尾隨的警察攔下搜車。」
周立波稱,涉案槍支毒品本來就是「某某」所有,因此「事後經三次查驗指紋DNA,某某的東西上均沒有我的指紋和DNA」。他說:「某某事後承認槍枝物品是他放入背包。」
周某認為,自己這次之所以遭人陷害,可能是因為身為媒體人「知道了某些圈子裡的某些事」,而由於自己口無遮攔,無意中「觸及了別人的敏感神經」卻不自知。
2018年6月30日,周立波和妻子胡潔亮乘飛機回到中國上海。
周立波案要點回顧:
2017年1月19日凌晨,紐約警方將涉嫌開車「蛇行」的周立波攔截,並從車中搜出一把手槍及兩袋可卡因。駕駛員周立波與副駕駛唐爽被捕,隔天均獲保釋。之後,檢方決定不對唐爽提起刑事檢控,周立波成唯一檢控對象。
2017年12月18日,紐約州大陪審團決定,對周立波提出5項檢控,罪名包括: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子彈上膛,C級重罪),非法持有火器罪(E級重罪),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輕罪),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輕罪),以及開車時打手機(違反交通法規)。
而此前周立波辯護律師史蒂芬•斯卡林向法庭提出動議,質疑美國警方攔截搜查周立波汽車的行為沒有合法理由。
今年5月24日,法院採納了辯方要求排除非法證據的動議,判定警察攔截周立波的車合法,但搜車不合法,因此從周立波車中搜出的槍支和毒品不能作為定罪證據。
6月4日,檢方正式撤銷對周立波涉毒持槍相關罪名的指控,法官裁定撤銷案件。同時,周立波承認開車時使用手機,他因交通違章繳納了150美元罰款。
(記者欣然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秦鋒)
已返回中國的周立波當地時間7月4日在微博上發表長文,披露了「涉毒持槍」案的更多內幕細節。
周立波稱,陷害他的「元兇」 某某是中國北方某省原書記的前女婿,也是一名退伍軍人。其人在美國沒有正當職業和生意,但自稱擁有數十億美元的資產,住佔地45畝的長島豪宅,坐擁數艘豪華遊艇。
貼文披露,某某家中藏有逾百支真槍,其中甚至有在紐約州限制持有的某些衝鋒槍。而這些槍枝大多是非法持有,或登記在他人名下。只不過在自己出事之後,某某立即將其家中收藏的槍枝轉移。
周某強調,自己與這名「官二代」原本並不認識,是對方故意接近自己。至今也想不明白對方為甚麼要在自己的背包放入槍支和毒品。
帖文還爆料說,某某與當地警察有很深的關係,事發時兩名警察顯然是有備而來,「他們似乎事先知道車內有槍支毒品」。
周並強調,自己會保留追究責任、索償的權利,要給自己和家人「一個交代」。不過,他這次仍然沒有說出那名「元兇」的名字以及其前岳父的準確身份。
一個月前(6月4日),周立波案在紐約(專題)長島納蘇郡法庭第11次開庭,周立波案因涉案的槍支毒品作為非法證據被排除,檢方正式撤銷對周立波涉毒持槍相關罪名的指控,法官裁定撤銷案件。
庭審結束後,周立波在法庭外接受媒體集體採訪時聲稱,近期他將在微博上說一些「和真相有關的事情」。
之後,周立波曾經於6月28日發微博公布「事件真相」。
當時周某在微博中稱,事發前兩個多月,他與旅美華人「某某」偶然相識,期間曾見過幾次面也一起吃過幾次飯。2017年1月18日下午,「某某邀請我們去他家做客……到他家後某某提出大家一起去打獵,收拾東西時,某某將他自己的私人物品(包括槍支藥品等)放入我的雙肩背包中並將包放入車內。」
不過,那次的打獵計劃未能成行。當晚11點40左右,因為唐爽(事發時與周立波一同被捕的副駕駛)第二天要上班,「我開車送唐回家,車從某某家開出後幾分鐘,就被兩名尾隨的警察攔下搜車。」
周立波稱,涉案槍支毒品本來就是「某某」所有,因此「事後經三次查驗指紋DNA,某某的東西上均沒有我的指紋和DNA」。他說:「某某事後承認槍枝物品是他放入背包。」
周某認為,自己這次之所以遭人陷害,可能是因為身為媒體人「知道了某些圈子裡的某些事」,而由於自己口無遮攔,無意中「觸及了別人的敏感神經」卻不自知。
2018年6月30日,周立波和妻子胡潔亮乘飛機回到中國上海。
周立波案要點回顧:
2017年1月19日凌晨,紐約警方將涉嫌開車「蛇行」的周立波攔截,並從車中搜出一把手槍及兩袋可卡因。駕駛員周立波與副駕駛唐爽被捕,隔天均獲保釋。之後,檢方決定不對唐爽提起刑事檢控,周立波成唯一檢控對象。
2017年12月18日,紐約州大陪審團決定,對周立波提出5項檢控,罪名包括: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子彈上膛,C級重罪),非法持有火器罪(E級重罪),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輕罪),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輕罪),以及開車時打手機(違反交通法規)。
而此前周立波辯護律師史蒂芬•斯卡林向法庭提出動議,質疑美國警方攔截搜查周立波汽車的行為沒有合法理由。
今年5月24日,法院採納了辯方要求排除非法證據的動議,判定警察攔截周立波的車合法,但搜車不合法,因此從周立波車中搜出的槍支和毒品不能作為定罪證據。
6月4日,檢方正式撤銷對周立波涉毒持槍相關罪名的指控,法官裁定撤銷案件。同時,周立波承認開車時使用手機,他因交通違章繳納了150美元罰款。
(記者欣然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秦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