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部前高官盧恩光被判12年

2018年10月31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8年10月31日訊】週二,中共前司法部政治部主任盧恩光被判有期徒刑12年,被控行賄人民幣兩千多萬元。據報,盧恩光在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和家庭情況等方面造假,被稱爲「五假」副部級幹部。

判決稱,1992年到2016年間,盧恩光為謀取教師身分、榮譽稱號、職務提拔、工作調動等,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人民幣2074萬元。

盧恩光曾任《華夏日報》社長、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祕書長等職。 2009年,任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兼人事警務局局長。 2015年11月任中共司法部政治部主任。

2016年12月盧恩光落馬,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司法系統落馬的第一個部級官員。

盧恩光用全面造假方式,從私營企業主變爲副部級幹部,從高中畢業生變成博士。

中共官媒消息,中紀委前書記王岐山曾點名盧恩光的造假細節:「1990年入黨志願書中,竟寫了學習鄧小平1992年南巡講話的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