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卸磨殺驢大幕拉開 130多名公安局長落馬

2018年11月03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03日訊】中共公安系統被稱為是當局維穩的刀把子,但自從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公安系統充當了江氏集團的急先鋒,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但近幾年來,中共開始「卸磨殺驢」,對公安系統的官員採取了大規模的清洗。截至目前,中共公開通報了130餘名中共公安正、副局長被撤職、查辦。

這其中就有被稱為「中共第一警察」的王立軍、「天津第一警爺」的武長順、「煙台第一局座」的聶作坤等公安正、副局長,都成了中共的階下囚。

據海外明慧網11月2日報導,這些中共公安正、副局長們,都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揮者,他們參與迫害的事實已經在明慧網上曝光。他們的「落馬」並不是中共的大義「滅親」,而是中共的「卸磨殺驢」。也正應了中國的古訓「善惡有報是天理」。

當然,還有的公安局長已「落馬」多年,但仍被中共封鎖消息,如積極指揮迫害法輪功的原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田中林、原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馬世用、原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國保支隊,專職迫害法輪功)鄭偉民、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主抓迫害法輪功)曲萬臣,在中共網站已查不到此4人的消息。

1.王立軍


王立軍,曾任重慶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2年,自知將被薄熙來滅口的王立軍,化妝逃入成都的美國領事館,送上了大量包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在內的祕密資料,一下成了世界的焦點,王立軍因此免於消失而得以活命。王立軍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2008年,王立軍被薄熙來調到重慶市公安局擔任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自此,王、薄2人狼狽為奸,在重慶對民眾推行「文革式」的洗腦,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步步升級。僅2009年,重慶就有188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其中6人被迫害致死,18人被非法判刑,76人被非法勞教,5人被送入精神病院迫害。

王立軍是薄熙來的馬仔,迫害法輪功不遺餘力。在錦州任公安局局長時,成立了「錦州現場心理學研究中心」進行器官試驗。王曾因一篇器官受體移植實驗研究的論文而獲獎,王立軍在獲獎致辭中說:「我們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在兩年多的時間裡,這「幾千個」人體器官從哪來?原來王立軍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直接劊子手。2009年,有王立軍手下擔任警察的目擊者證實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並證實王立軍下的死命令是對法輪功「必須斬盡殺絕」

2012年9月24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對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案一審宣判,王立軍名義上因「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叛逃」並「受賄」305萬,共獲刑15年,實則因迫害法輪功,遭到惡報。

2.武長順


武長順,曾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天津市執行江澤民叫囂的「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的迫害政策,在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的操控下,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施以各種名目的迫害。天津市數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洗腦、勞教、判刑。截止2014年7月,已有92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作為天津市公安局局長的武長順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7年5月27日,武長順被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單位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一審被判死緩,遭了惡報。

3.聶作坤


聶作坤,男,漢族,1965年5月生。曾任山東省煙台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曾經在濰坊安丘、壽光擔任公安局長。

2008年,中共奧運會前夕,壽光市政法委、「610」、公安局(局長聶作坤)密謀策劃,同一夜晚統一行動,破門入室,從睡夢中,綁架近300名法輪功學員,分別關押在壽光市彈藥庫、青州市看守所、留呂敬老院、聖城大倉敬老院55天之久。據不完全統計,僅2008年,壽光被證實非法判刑的17人,勞教的43人(法輪功人員被非法勞教是由公安局長親自圈閱、簽字,不用經過刑法部門)。

聶作坤2016年擔任煙台市公安局局長後,直接參與指揮多起迫害煙台市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幾起大規模的迫害案件都是其直接下命令和親自策劃。

2008年6月9日,新唐人電視台電話採訪時任壽光市公安局長聶作坤時,聶作坤喊要把法輪功學員「趕盡殺絕」。與臭名昭著的重慶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同出一轍。聶作坤因迫害法輪功,至少有6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並被明慧網列入「惡人榜」。

2018年8月31日,聶作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當局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何挺


何挺,男,1962年2月生,曾任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武警重慶市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長期在中共政法系統任職的何挺,是周永康最得意的「門生」之一,他以重金賄賂周永康而獲得破格提拔。何挺任重慶公安局長,加重迫害法輪功,組織「819」綁架案,一次性綁架20多名法輪功學員。

2012年何挺指示重慶各監獄不放鬆對法輪功的打擊。重慶永川監獄作為典型,酷刑折磨、毆打、各種體罰、不讓睡覺、餓飯等等,用各種方式殘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一永川監獄的獄警叫囂:「把法輪功(學員)折磨死了,大不了就告訴家屬說自殺,或者是檢查發現本來就有高血壓,是因為得病死亡的。」

2017年10月,何挺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5.蔡聘


蔡聘,男,漢族,1963年9月出生,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曾任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蔡聘自任公安局副局長、政法委書記時就開始追隨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從2003年起,就被法輪功學員曝光到明慧網的惡人榜上。潼南縣太安中學教師陳慶,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她工作勤懇出色,2003年12月10日被惡警跟蹤到學校綁架,陳慶斥責他們的流氓行為,惡警說:「管它啥子綁架,只要抓到人就行。」還說這是蔡聘的命令。過程中沒出示身份證明和非法抓人的文件。陳慶被劫持到所謂「法制學習班」非法關押、強制洗腦迫害,後來離開了洗腦班。但非法追捕使她無法回家正常生活,導致陳母病亡。

2009年4月10日,潼南縣多位法輪功學員同時遭綁架,一人被迫流離失所。這次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的命令就是當時的政法委書記蔡聘下的死令。

2018年8月14日,蔡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當局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劉叢德


劉叢德,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正縣級偵察員,十八裡河分局(派出所)黨委書記、局長(所長)。

男,漢族,1960年7月出生,鄭州火車站長期參與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新鄭市法輪功學員陳喜紅、賈金會、張淑玲、陳小妮4人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行使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2010年10月15日晚被綁架,2011年5月份別被非法判刑3年至3年3個月。期間為掩蓋惡行,新鄭市中共檢察院和法院不給受迫害者家屬所謂的起訴書、判決書,剝奪家屬對案件的知情權。作為新鄭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的劉叢德難脫幹繫。

2018年7月2日,劉叢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肖敏


肖敏,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肖敏在任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在視察看守所時,要求對在押人員,要加強值班巡控,加強重點時段、重點人員等環節的監控,而重中之重就是監控法輪功學員。而在所謂的「春雷一號」清查行動時,要求清查整治行動,要嚴防死守、嚴查出租房,表面上是消除治安隱患,實則是針對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的再迫害。

2018年9月6日,肖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8.汪治懷


汪治懷,曾任湖北省黃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

在任期間他積極追隨江澤民對善良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黃石市西塞山區法輪功學員駱文,在黃石鐵路局上班,曾幾經遭受中共邪黨操控的公、檢、法人員的迫害,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拘留、判刑、勞教,

2018年9月,汪治懷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串通投標罪被逮捕。

9.朱甲雲


朱甲雲,曾任湖南省邵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從朱甲雲的履歷可以看出,他步步高升的時期,正是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時期。他所管轄的區域內,僅邵陽法輪功學員60多歲的劉愛華,就因不放棄信仰被綁架10次,目前被邵陽市雙清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

2018年6月,朱甲雲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0.李元祥


李元祥,男,1957年3月出生,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1999年11月至2003年10月左右擔任平遠縣公安局局長,其對早期平遠縣的迫害與2013~2016年,梅州多起綁架事件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傅雪冰、鄧芳英等數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2018年8月,李元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當局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1. 姚亮


姚亮,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江門市蓬江區公安局局長兼區政法委副書記姚亮,任職期間,積極參與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廣東省江門市法輪功學員馮崎峰,2012年10月23日在單位被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搶劫。當天重陽敬老節,馮的77歲母親被一惡警從2樓的樓梯不斷的往下推搡,令在場的親人和鄰居都感到震驚。2018年6月,姚亮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12. 馬偉靈


馬偉靈,男,1963年8月生,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副廳級),

馬偉靈,任汕尾市政法委書記、汕尾市公安局局長之後,更是在2010年11月廣州亞運期間,再次懸賞數萬元,企圖抓捕汕尾法輪功學員黃淑源,導致黃淑源在十年的流離失所、非法通緝中,肉體上和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於2012年8月6日含冤去世。

2016年5月20日,馬偉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處以罰金100萬元。

13. 潘靜蘇


潘靜蘇,1958年6月生,任河北省保定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副廳級)。其在職期間,惡行不斷。2011年9月,保定各派出所分派指標,綁架法輪功學員,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拘留所,有的被關入洗腦班強行洗腦,其中5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2016年9月,潘靜蘇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14. 姚天民


姚天民,1963年4月出生,曾任河南省周口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在任期間姚天民與周口市委書記毛超峰、周口市政法委書記朱家臣狼狽為奸,指揮公安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姚天民指揮周口市公安局每年兩次「嚴打」,都把法輪功列為重點目標。2015年11月3日,姚天民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15. 王會師


王會師,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會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在明慧網上多次曝光。2016年8月18日,王會師因犯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16. 左智慧


左智慧,任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揚州市公安局江蘇油田分局局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在明慧網上曝光。

2015年5月28日,左智慧犯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財產20萬元。

17. 李弼清


李弼清,曾任湖南省宜章縣公安局局長、郴州市公安局蘇仙分局局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在明慧網上曝光。2017年1月25日,李弼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18. 陸雲飛


陸雲飛,江蘇省連雲港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副廳級)。陸雲飛患白血病,醫治無效,於2018年9月29日凌晨3點30分死亡,10月1日上午9點,在蘇州殯儀館火化。

2004到2014年,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期間,陸雲飛為官10年,忠心耿耿替江氏流氓集團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

在陸雲飛住院期間,一直在給他得救的機會,他有朋友是大法弟子,曾3次找他,告訴他法輪佛法能救他,可是他被無神論毒害得根本就不相信,拒絕。

2015年8月21日,陸雲飛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得到了10年有期徒刑。

19.史居平


史居平,1960年出生,甘肅省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長,擔任天水市安全局副局長,期間就配合邪黨祕密調查天水5縣兩區法輪功學員,並派安全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家裡、單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

在邪黨迫害大法開始後,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秦州分局局長期間,仍積極配合邪黨殘酷迫害天水5縣兩區大法弟子,使很多大法弟子被騷擾、非法抓捕、遭受酷刑折磨、經濟罰款、被跟蹤、被監視、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

2013年1月21日,史居平因受賄、徇私枉法案判決被告人史居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20. 張劉苟


張劉苟,江蘇省鎮江公安局原副局長,積極配合邪黨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在明慧網上曝光。2013年12月6日,張劉苟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1. 單大勇


單大勇,現年59歲,曾任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在單大勇任職於長沙市公安要職期間,當地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甚至酷刑致死,單大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8年4月,株洲檢正方確認長沙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單大勇被查。

22. 金勇


金勇,山西省聞喜縣原公安局副局長,2017年,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兼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與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組織)主任的金勇,因為參與盜掘古墓而遭逮捕。

山西省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金勇於2016年12月份因上級部門找他談話之事,一日早上上班時在自己辦公室喝老鼠藥而被送往醫院。金勇在其任期裡主管迫害法輪功,曾對本轄區裡多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關押。

在當地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時,他曾說:這是政治問題,沒法辦。作為執法人員,不能依法辦案,盲目跟隨江澤民迫害好人,最終害人害己。

2018年9月27日,金勇因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等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23. 田中林


田中林,66歲,原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其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從1999年到2004年其在任期間,可以說是壞事做絕,經其非法逮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數百人,是長春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拘留、勞教、判刑最高峰時期。

在長春電視插播事件及以前的多次迫害中,曾多次到行刑現場直接布置迫害。面對渾身血淋淋的被綁在老虎凳上的法輪功學員,親自對兇手下指示。

緊接著他在2003年至2004年間,曾經被吉林省紀委和中紀委兩次「雙規」,由於中共邪黨吉林省委書記王雲坤力保,沒被法辦,後調離長春市公安局到吉林省政法委任一虛職副書記至今,因多病從不上班。

2005年4月末,長春市公安局召開處以上幹部大會,宣布免去田中林長春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暫時任長春市政法委副書記(沒有實權的閒職)。

由於田中林不斷地賣官斂財,被中紀委雙規3、4次,2011年,田中林被檢察機關逮捕,被判處11年。目前,在中共網站已查不到此人的消息。

24. 馬世用


馬世用,男,62歲,原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1998年至2005年在任期間,主抓刑警支隊和技偵支隊,其中一個大隊專職迫害法輪功,後併入國保支隊。臭名昭著的李興濤(原國保支隊副支隊長,現市局夜巡辦副主任)、張征震就是他的手下。

他的老婆叫鄒永華,與其同歲已退休,原是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610辦公室主任。

2004年,馬世用開始遭惡報,先後因受賄、索賄,以及包養1名女子,致其懷孕後將其滅口(註﹕事發後,給該女子父母上百萬後擺平)被撤職並強制退休,最後於今年4月份莫名死亡。目前,在中共網站已查不到此人的消息。

25. 鄭偉民


鄭偉民,男,56歲,原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國保支隊,專職迫害法輪功,近年來,所有的大規模綁架長春法輪功學員的行動,鄭偉民都是親自指揮。他企圖通過瘋狂鎮壓法輪功討好邪黨上司,以達到升遷的目的。

最初,他和老婆相繼患嚴重的糖尿病,緊接著他受賄和參與黑社會被檢察機關調查,2012年4月鄭偉民遭解職,在中共網站已查不到此人的消息。

26. 曲萬臣


曲萬臣,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該人是公安局二把手,主抓迫害法輪功,2004年就遭到惡報,得了股骨頭壞死症,明慧已曝過光。近日,據內部人士說,曲萬臣患上喉癌,基本不能工作,將被調離公安局。

27. 莫章達


莫章達,貴州省仁懷市公安局副局長,仁懷市公安局莫章達專門迫害法輪功,2014年7月2日,莫章達因涉嫌犯罪被立案調查。

28. 葉鐵官


葉鐵官,曾任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仙桃市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監視、判刑,都與此人有關。2014年11月21日,葉鐵官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29. 廖祥政


廖祥政,曾擔任荊門市政法委書記兼荊門市公安局局長,在1999年至2001年間,廖祥政擔任荊門市政法委書記兼荊門市公安局局長。在他任職期間,荊門大批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公安機關綁架、關押、強行洗腦、被判勞教和判刑。2005年2月25日,武漢市中級法院一審對廖祥政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有期徒刑11年。

30.王樹國


王樹國,男,2007年10月任山東省濰坊市看守所所長,2008年6月任山東省濰坊市公安局峽山區分局局長,2010年11月任山東省濰坊青州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積極推動、策劃、實施迫害大法弟子。僅2012年,青州市就有近20名大法弟子被綁架,其中3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3名被非法判刑。2012年上半年,王樹國因提拔幹部不公和包庇罪犯被內部人員舉報,被查處後被免職。

31. 吳剛壯


吳剛壯,2005年曾擔任台安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2008年又調到岫岩縣擔任副縣長、公安局局長,2011年擔任鞍山市鐵東分局局長、黨委書記、鐵東區副區長。

吳剛壯自2005年當上公安局局長後,就開始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弟子,把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數當成自己的政績來升遷。

這個心狠手辣、收受大量賄賂為了自己的權錢出賣良知的黑心局長,跟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10餘年之久,2016年1月末,吳剛壯因涉嫌犯罪和妻子一起被帶走調查。

32. 朱良


朱良,從錦州市公安局局長任上調到營口市,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錦州地區是遼寧迫害法輪功較嚴重的地區,朱良到營口後更掛上了副市長的頭銜,迫害法輪功的程度在升溫,後被擬提拔到省裡,可就在此時,他原在錦州市的「涉黑」大案暴發,營口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朱良被雙規現被羈押在異地。

33. 劉和


劉和,2003年出任瀋陽市公安局長,翌年升任副市長。劉任職期間,瀋陽市公安部門參與了多次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包括震驚海內外的虐殺法輪功學員高蓉蓉一案。

2010年4月大連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62歲的劉和有期徒刑15年,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30萬元。其妻高文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

34. 於新壯


於新壯,1957年1月出生,現年58歲,於新壯2000年1月在榮成市公安局任職期間,正是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的時期。為了升官發財,於新壯緊跟江氏集團。

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性迫害,一時間榮成市成為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

原山東省榮成市公安局邪黨書記兼局長於新壯,近日遭當局帶走進行審查。

35. 孔憲金


孔憲金,男,1966年11月出生,河南省滑縣人,先後在安陽市公安局辦公室、法制室工作,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安陽縣公安局政委(副縣級);2009年4月任安陽縣公安局局長(副縣級)。孔憲金落馬,表面是貪腐,根本原因是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任期間,使安陽縣成為迫害法輪功較嚴重縣區。

36. 楊世洪


楊世洪,原武漢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2002年,剛上任的武漢市「610」頭目楊世洪執行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滅絕性的迫害政策,並下令全市及各區繼續綁架法輪功學員,強行進行精神洗腦,還硬性規定各洗腦班「轉化率」必須達到85%以上,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可以採取各種殘酷手段進行折磨。

在此期間,全市無數法輪功學員在洗腦班被迫害致傷、致殘,死亡。事隔不久,楊世洪便因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財產130萬元。關押期間,楊世洪3次畏罪自殺未遂。

37. 楊曉勇


楊曉勇,雅安市雨城區前任公安分局局長。2006年,楊曉勇調雅安市任公安局長。幾年期間,積極執行江澤民下達的命令迫害法輪功學員,大量抓捕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判刑、勞教、關押。因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撈取政治資本,幾年間就提升為名山縣縣長。

結果,離了婚的前妻揭發他受賄3千萬,在2014年8月份,楊曉勇終遭惡報,被捕。

38. 李桂模


李桂模,威海市經區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2014年12月底,山東省威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政法委書記兼經區公安分局局長李桂模被宣布撤職。

李桂模在任職期間,對經區國保大隊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39. 宋朝軍


宋朝軍,男,在2003年至2009年任鄭州新密市公安局局長。在任期間,在他的指揮下,新密市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宋朝軍遭到惡報,在2009年被雙規,後被判刑入獄。

40. 隋軍


隋軍,在任汝陽縣公安局長期間,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僅2008年8~9月2個月期間,汝陽縣就有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

2014年11月13日,隋軍被調查,在中共不法人員的相互傾軋中遭了惡報。據悉,有關人員在抓捕他時,搜查了其在公安局的辦公室,並給他戴上了黑頭套。

41. 柳遂記


柳遂記,2006年至2014年8月,擔任太原市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公安局長,繼續迫害大法弟子,太原地區每1起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件無不與其有著直接關係,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判重刑,柳遂記是直接責任人,柳遂記於2014年8月24日,被宣布接受調查。

42. 丁新善


丁新善,曾任陝西省漢中市西鄉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9年7月19日至8月20日, 丁新善參與綁架大法弟子。2014年4月26日,丁新善因貪腐,被紀委帶走。

43. 李啟元


李啟元,男,會理人,2005年至2011年12月5日,任會理縣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縣委常委,李啟元在會理縣任職期間,跟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參與迫害會理縣法輪功學員,製造了多起人間悲劇,給會理縣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帶來了無數的痛苦,2011年12月8日為涼山州州公安局副局長。李啟元目前已被抓捕。

44. 李春雷


李春雷,男,50多歲,曾任遼寧省義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春雷任義縣公安局義州鎮分局長期間,綁架法輪功學員55人,達134人次,非法勞教近20人次。他帶領警察孫偉和郭宇,負責辦理義縣日月城女服務員被強姦案時,包庇案犯,逃避法律制裁。李春雷因犯包庇罪,而遭報被逮捕。

(待續)

轉自《明慧網》(責任編輯:古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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