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明令禁止「基因編輯嬰兒」 最高可入獄15年

2018年11月27日科技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27日訊】中國誕生首例「基因編輯嬰兒」因其有悖人倫,被認為是和原子彈爆炸一樣的恐怖災難,遭到全球科學家們前所未有的強烈譴責。有學者呼籲,需建立國際原子能機構那樣的監管機構,對中國大陸基因編輯方面的研究進行監管。另有報導指,全球有多個國家明令禁止對人類胚胎進行基因編輯,違者最高可入獄15年。
11月26日,在香港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召開的前一天,中國南方科技大學生物系副教授賀建奎宣布,一對名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編輯嬰兒於11月在中國大陸誕生。
賀建奎聲稱,這對雙胞胎的一個基因經過修改,使她們出生後能天然抵抗愛滋病。
大陸「基因編輯嬰兒」的消息被報導後, 當即遭到全球科學家們前所未有的強烈譴責。當天,神學家、德國倫理理事會主席彼得•達布洛克(Peter Dabroc)對德國之聲表示:「如果有關報導得到驗證,即藉助CRISPR基因剪切手段誕生了一名轉基因嬰兒,那麼這對科學界來說,無疑是一場巨大的災難。」
「明天全球科學峰會將在香港召開,議題之一就是如何以負責任的態度進行人類基因編輯。而就在此前一天公布了這樣一個試驗結果,只能說這是對負責科學態度的一種蔑視。」
達布洛克還呼籲,政界必須盡快關注這一話題。他說,「鑒於中國所出現的發展勢頭,有必要考慮建立起類似於國際原子能機構那樣的監管機構的可能性。」
《金融時報》的報導稱,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人類胚胎學教授喬伊斯•哈珀(Joyce Harper)稱,賀建奎聲稱的「基因編輯嬰兒」的內容「過早、危險和不負責任」。
塔斯馬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Tasmania)法律與遺傳學中心(Centre for Law and Genetics)主任黛安•尼科爾(Dianne Nicol)表示,進行將會傳遞給後代的基因重新編程,「對社會來說總是很有問題的」。基因編輯的風險「基本上是不可預見的」。
「基因編輯嬰兒」的消息最初在中共黨媒《人民日報》刊登時,報導稱,這是世界首例免疫愛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也意味著中國在基因編輯技術用於疾病預防領域實現歷史性突破。
然而,這顯然與隨後的主流輿論不符。事實上,基因編輯技術早已被西方國家掌握,但多個國家都明令禁止對人類胚胎進行基因編輯。在一些國家,用人類胚胎做實驗是犯罪行為。
2014年,日本北海道大學(Hokkaido University)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全球有29個國家禁止對人類生殖基因進行編輯。在25個國家,這項禁令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加拿大,根據2004年的《人類輔助生殖法》,違法編輯人類基因組將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而根據澳大利亞禁止克隆人法案(2002),改變胚胎細胞的基因組是違法行為,違者有可能面臨15年的監禁。
在美國,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對該項活動進行處罰,但也禁止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審查「有意創造或修改人類胚胎以包含可遺傳基因修飾的研究」。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