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1月01日訊】近日,中共公安部正式出台了新制定的有關維護警員執法權威的規定。新規在強調保障警員執勤時不受阻礙的同時,免除了警員行使職權時對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個人法律責任。輿論質疑新規使警察的權利更為擴張,普通民眾的公民權利將受到更大危害,恐導致將來「雷洋案」遍地開花。
中共公安部官網12月29日發布消息稱,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維護警員執法權威工作規定》(下稱《規定》),經中共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簽署部長令發布,將於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當天,中共公安部在北京召開了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這個新規的內容。
據了解,該法規旨在加強對中共基層警察執法行為及警察權益的保護,總共羅列了33項規定條文。其中明確規定,任何人在警察執法時對警員威脅、侵犯或口頭侮辱、貶損,都會被視為侵犯警員執法權威,將會被追究刑責或面臨治安管理處罰。
同時,《規定》中第14條還明文規定,警員行使職權時對公民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警員個人將不承擔法律責任,而由其所屬公安機關給予補償;還要求公安機關,如沒有經過法律程序,不得對涉嫌損害公民合法權益的警察做出停職、禁閉、降職或免職的處分。
《規定》中的第16條更規定:公安機關在評價警員的執法過錯時,如非「故意違法」,就應從輕或者免於追究責任。
這個《規定》的保障對象,不僅是針對中國大陸的正式警察,連輔警以及警員的父母、夫妻、子女和同胞兄弟姊妹等近親屬,都劃入了受此法規保護的範疇之中。
事實上,該法規的上述內容早在今年9月中旬出現在其「草案」中被公開後,就曾引發民眾惡評如潮。輿論強烈質疑:這樣的新規使警察的權利更為擴張,民眾的權利將受到更大危害。
有網友擔憂,「現在(警察)可以明目張膽的拿著雞毛當令箭了」有網友質問,「那公安機關濫用職權行為又有誰來監督?難道自己監督自己?」
有網民指出「如此肆意擴大警察權力,勢必會導致更多的警察濫權,也會加劇民間的反抗,社會加劇倒退進入叢林時代。」
有網民分析稱:「這個條例如果實施,會讓更多的警察受到傷害,因為人們明白『你把我打死是白打死』,那樣的話『不如我先把你弄死』。不信以後咱們慢慢看。」
有網友發帖告誡警員:「穿中國警服的人們,你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會刻印在當事人的心裡,至於誰是罪人,正常國家有正常的標準,不正常的國家每個人都有標準,暴力只會讓每個穿制服的人每時每刻面臨生命危險。」
旅居美國的中國法律學者滕彪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中共警方違規違法的行為極為嚴重和普遍,普通民眾對執法機關進行有效投訴的渠道卻基本不存在。中共出台的這個《新規》,使得中共的警權更為擴張,無疑將雪上加霜,導致民眾的基本人權和人身權利以及言論自由等權利受到更大的危害。
他同時指出,公安部出台這樣的新規定也說明,中國警民衝突的現狀正在加劇。而有關當局採取加強控制力度和縮小自由空間的方式來解決社會矛盾,可能會帶來更為嚴重的社會衝突。
上述新規日前正式出台後,再次引發輿論界的嚴重擔憂,質疑如此擴張警察的權力,恐將導致執法人員更加肆無忌憚,將來類似「雷洋案」這樣警察濫權的惡劣事件或將「遍地開花」。
「雷洋案」指的是,人民大學的在職碩士生雷洋2016年5月7日晚去機場接人的路上,路過北京昌平縣一家洗腳屋前,被警方以「涉嫌嫖娼」為由控制,隨後離奇死亡。該事件曾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尤其引發了中國中產階級的憤怒。但檢察院最終卻以「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為由,對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作出不起訴決定。
著名的極權主義研究學者阿倫特曾這樣描述寫到,「權威和情境的力量能使普通人失去反思和反抗的能力,能將最為平庸的人變成冷酷無情的殺手。」「制度的絕對權威將個體德性消融於服從命令的行為之中,同時消解了個體對責任的擔當」「對於公民不服從,不正義的制度也缺乏一種寬容的態度,它壓制了公民的多樣性,使得普通人很容易變成一個易被操縱的工具。」
美國獨立媒體《大紀元》發表的《公安部新規玩火加劇社會衝突》一文分析指出:近年來,中共惡政導致中國大陸許多社會問題惡性爆發,警民衝突也越來越激烈。P2P平台爆雷、耒陽事件、假疫苗風暴以及退伍軍人上訪等事件相繼爆發,社會矛盾與官民衝突迅速升溫。警察作為基層維穩的主力軍,是中共平息事態的主要暴力機器。警察在執行「維穩」任務的過程中,公開化的侵犯民眾權益、暴力鎮壓,漠視民眾基本人權,嚴重違法的惡劣行徑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為穩固政權,中共急需加大鎮壓的力度與把鎮壓合法化,消減警察的執法犯法的壓力,中共公安部的警察《新規》就是應此需要而出台。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