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2月15日訊】一段中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培訓教學視頻,日前在網上流傳。視頻內容是一位政法大學教授在教學中,披露了中共司法機關的黑幕。
最近,網絡流傳一段中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培訓教學視頻。在2分多鐘的視頻中,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刑法研究所副所長羅翔在「厚大法考」培訓平台上,披露了中共司法機關的驚人內幕。「厚大法考」是全國免費法律教育共用平台,羅翔曾參與中共司法部司考題庫設計和供題。
羅翔在視頻中談到,律師在為委託人辯護中,隨時可能會遭囹圄之禍。
他說:如果律師對檢方出示的證據表示懷疑,並提出相對的證據。律師就會被扣上偽證的帽子,當庭被抓。
再來聽聽大陸知名的刑辯律師楊金柱去年的說法:
楊金柱去年5月接到湖南司法廳的告知書,說他涉嫌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等,打算吊銷他的律師執業證書。當時有網民聲援楊金柱,表示「動不動拿律師開刀,律師噤若寒蟬,這才是中國司法的悲哀。」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分析了中共司法體系的黑暗。
他說,中共公安機關在審案當中,雖然會採用其它的物證,但是它們主要還是靠口供收集證據。因此獲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就成了一件必要的工作。
而犯罪嫌疑人一旦進入公安機關,就好比進入了虎狼窩。如不配合公安偵查人員錄製口供,就會遭受刑訊逼供。他們也會用欺騙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信以為真而做了筆錄。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他們最經常用的一個方法就是說,我們也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工作,換一碗飯吃,你跟我們配合一下,你要翻供,沒問題。你到法院去翻供,當庭可以翻供。」
李建峰分析說,犯罪嫌疑人到了法院階段當庭「翻供」會有兩種結果。第一種是,法院不認定這種「翻供」,認為當事人在公安機關已經做了供述,如今翻供是沒有事實依據、是想脫罪。第二種後果是,律師與委託人接觸後,律師對委託人的「翻供」提出了相關的證據,這時這位律師就會遭遇嚴重的後果。
李建峰:「往往會把這個後果,認為是你律師的誘惑造成的。是律師誘導這個犯罪嫌疑人推翻供述,翻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對律師進行羈押,乃至給他定罪、吊銷律師資格。這種事情時有發生。」
原廣州律師隋牧青認為,中共的司法現況不可能獲得改善,除非中國進行了真正的政治體制改革。
原廣州律師隋牧青:「中國畢竟不是一個法制國家。法律基本上是空轉的。在對於律師有利的情況下,法律是空轉。這種情況是越來越厲害。」
李建峰感嘆地說,律師到了審判階段,都不敢有所作為:該取的證據,不敢取;該找的證人,不敢找,該呼籲的事情,不敢呼籲。因為這其中的任何這一項,都有可能被認定是在誘騙犯罪嫌疑人翻供。最後律師會受到威脅,乃至定罪。中國的律師在中共一黨專制的獨裁體制下很難自保,又怎能為委託人洗刷罪名呢?
採訪/陳漢 編輯/李鳴 後製/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