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符合加國引渡法 孟晚舟美國受審逼近

2019年03月03日中國禁聞新聞
【新唐人2019年03月03日訊】加拿大司法部最近聲明,在徹底和全面審視證據之後,決定開展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簽發「授權進行令」。孟晚舟也將在3月6號出庭,確定引渡聆訊日期。這也預示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國受審正在逼近。
加拿大司法部3月1號宣布,啟動對華為高管孟晚舟的引渡程序,正式頒布「授權進行書」(Authority to Proceed)。
司法部在聲明中說,經過徹底而全面地審視證據,案情符合加拿大《引渡法》所載要求,有足夠證據來啟動引渡的法律程序。
「授權進行書」是引渡過程的第一步。接著法庭要裁定是否引渡孟晚舟,最終還要加拿大司法部長批准。
郭國汀:「美國司法程序啟動以後,孟晚舟很可能就會被引渡到美國去接受審判。加拿大政府這邊它的司法部門處理孟晚舟事件,不進行實質性的處理,也不進行比如說對政治、對她的證據、事實澄清或者事實確認。不會審查這個東西,它只審查程序是不是否符合引渡條約規定的條件。」
旅居加拿大的中國人權律師郭國汀表示,按照美、加兩國的引渡協議,如果孟晚舟的行為按照美、加法律都構成犯罪,而且還超過一定刑期,她就會按規則被引渡。
旅居加拿大中國律師郭國汀:「一個是它要遵守國際條約;第二個它要遵守法治精神;第三個關鍵在於孟晚舟這個案件它本身是符合引渡協定規定的。就說在加拿大和美國,孟晚舟的行為按照相關媒體披露的信息、事實,都構成犯罪。」
郭國汀表示,孟晚舟的辯護律師,他必須舉證孟晚舟在加拿大不構成犯罪,或這個事實不存在。但這幾乎已不可能。
去年在加拿大法院就孟晚舟保釋申請的首場聆訊中,檢方表示,孟晚舟在美國面臨的控罪長達30年監禁。
今年1月,美國紐約東區聯邦法院及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分別對華為公司及孟晚舟等被告,提起兩件控告案,總共23項罪名,其中孟晚舟涉有四項罪。
自從孟晚舟被抓後,中共先對加拿大進行外交威脅,然後採取各種手段施壓,包括抓捕在中國的加拿大人做為人質,還動員一切力量為華為說好話,這包括因此丟了官的親共加拿大駐華大使。
在加拿大決定引渡孟晚舟後,中共外交部以及駐加使館都發出聲明,辯護團隊指稱,本案背後有政治因素,其中認為美國總統為中美貿易談判而干預孟案。
旅居紐約的政經分析人士秦鵬指出,美國調查華為,早於川普當選美國總統,而且美國司法獨立,川普無權干預司法。這不像中共在中國那樣,一切說了算。
「自由亞洲電臺」也引述多位中國律師的觀點報導說,孟晚舟在加拿大受審,她的權利充分被保障,但被中方逮捕的加拿大公民,所受的惡劣待遇全世界有目共睹,因此外交部的聲明很難有說服力。
郭國汀指出,加拿大政府和中共政權的關係,在西方國家中歷來都是比較好的。但中共採取恐嚇、威脅、抓人質、等法外的報復手段來處理孟晚舟案適得其反,加拿大沒有妥協,還讓中共徹底暴露了自己就是一個流氓政權。
最近華為給美國的主流媒體記者發出邀請函,可訪問華為深圳總部,並支付全程費用。其中有的邀請函就是中共大使館發出的。
旅美專欄作家吳祚來對「自由亞洲」表示,中共以舉國之力來救孟晚舟,這個動作是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這個級別太高了。他認為,當局把華為當作它未來影響世界、控制世界的一個技術命脈,不能不令人懷疑華為是具有間諜機構的屬性。
採訪/陳漢 編輯/宋風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