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考慮立法限制警察使用致命武器

2019年04月10日今日加州新聞
【新唐人2019年04月10日訊】週二,加州眾議院的公共安全委員會通過了在某些情況下禁止警察使用致命武器的議案,反對者指出該法案將會讓警方在面對犯罪分子時,投鼠忌器,可能導致嚴重後果,來看報導。
AB 392 法案要求,只有當面對生命威脅或身體將要受到嚴重傷害的時候,警察才可以使用致命武器。
該法案在4月9日的眾議院安全委員會會議上,獲得4-2的投票支持,該法案將被送至眾議院進行全體表決。
支持該法案的人表示,在2017年共有172人死於警察槍擊,其中只有一半左右的案例中,歹徒持有槍枝。而且,在加州被警察開槍打死的人數,按照人口比例計算,多於全國平均水平,因此需要限制警察對槍枝等致命武器的使用。
然而,加州縣警局協會則表示,該法案一旦被通過,將讓警員在處理危險情況時,畏首畏尾,不能當機立斷使用武器,很可能對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進而對警員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脅。
據悉,該法案在去年就被提出,但在眾議院被擱淺。
新唐人記者李子文洛杉磯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