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桃園經驗 刑訊逼供的堂皇登場

2019年06月07日中國禁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6月08日訊】劉少奇和妻子王光美無疑是文革的受害者,但他們也曾是迫害者。劉少奇親自掛帥的「四清運動」被稱為文革預演,而王光美的「桃園經驗」又作為「四清」的樣板,在全國宣傳。他們開創的殘酷整人模式,最後反噬了自己。
三年大饑荒之後,中共將餓死幾千萬人的責任推到大自然、和省級以下的幹部頭上。為了對這些基層幹部,和農民進行所謂的「社會主義教育」,1963年2月,中共中央在北京開會決定,要在農村搞「四清運動」,強化階級鬥爭。
中國歷史學專家李元華:「這四清運動中劉少奇一直是走在最前列的,他在中央去負責這個四清運動,而且他也是積極參與。」
劉少奇被毛澤東委任為四清總指揮。他在第一線領導運動期間,中共通過中央文件樹立了三個「四清」的樣板和典型。其中就包括他和夫人王光美一手創立的「桃園經驗」。
李元華:「在63年的11月份,他讓他的夫人王光美到了這個唐山專區撫甯縣,盧王莊公社桃園大隊搞四清運動。幾個月之後,他經過毛澤東等同意,以中共中央的名義批准了由他自己修改的,王光美的《關於一個大隊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經驗總結》。」
這份經驗被高調廣泛傳播,簡稱為「桃園經驗」。王光美所率領的工作組先在當地和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搞所謂的「札根串聯」;再把被挑動起來的貧下中農組織成協會;然後開展背對背的揭發鬥爭,搞「四清」;再開展所謂的「對敵鬥爭」;最後換上另一批幹部。
李元華:「有文革研究專家就指出來,劉少奇倡導的四清運動的『桃園經驗』就是拋開現存體制,發動群眾把領導權從『階級敵人』手中奪回來。運動的方法還包括貼大字報,以及逼、供、信和體罰等等。」
「桃園經驗」的殘酷,文革研究專家宋永毅在文章中這樣記載:有青年學生文革期間到桃園去調查這個「四清」樣板時發現:「在王光美的指使下,工作隊大搞逼、供、信。對幹部實行跟蹤、盯梢、罰站、彎腰、低頭、燕飛、拘留。連敲帶詐,讓幹部脫了衣服到外面凍著。工作隊動不動就掏出槍來威脅幹部……在王光美的唆使下,體罰之風,越演越烈。」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桃園經驗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對一些異己份子動用酷刑、動用肉刑。然後把這種手段作為一種經驗,在全國內效仿。」
但是,劉少奇極左的表現並沒有討得毛澤東的歡心。隨著兩人矛盾的激化,1965年1月,毛澤東嚴厲批評了王光美參與的河北新城縣四清工作,同月中共中央制定的《二十三條》中甚至是批判了「桃園經驗」中的某些做法。
到了65年底,毛澤東已經很少談到四清運動,轉向醖釀和發動文化大革命。文革開始後,四清運動不了了之。
據不完全統計,劉少奇主導的四清運動逼死幹部、群眾七萬多人,在城鄉整了532萬多人。而這些所謂的成績,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復查中,發現絕大多數是冤、錯、假案。
當然,桃園大隊四清運動中的處分也全部被撤銷。
不過,「桃園經驗」所推廣的「群眾運動」、「體罰逼供」等經驗,卻被文革繼承,並發揮到極致,同時也反噬了劉少奇夫婦。
李建峰:「歷史很無情的嘲弄了劉少奇一家人。不論王光美也好、劉少奇也好,後面都是被他們所倡導的這種刑訊逼供所折磨,劉少奇乃至被折磨致死。」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表示,「桃園經驗」讓中共此前見不得人的刑訊逼供,變成了成文的規定。中共漠視人權的理念從沒改變,經過各種整人運動歷練的刑訊逼供,至今仍在危害中國百姓。
採訪/常春、陳漢 編輯/尚燕 後製/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