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7月21日訊】華人移民的歷史很悠久了,從1848年第一批華人遷移美國,早期湧入西部淘金,到成為修建太平洋鐵路的主力;從第一份華語報紙出刊,再到參與主流政治,160多年的華人移民史充滿曲折與苦難,艱辛與榮辱,也展現出在美華人對美國的影響。在這裡我們將陸續分享給讀者,再現華人百年移民歷史的同時,教育後代珍惜先輩開創的、得來不易的社會生存環境。
一、1848—1890:第一次移民潮
當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發現了金礦,廣東的生意人恰看到了此時的商機,紛紛從珠江三角洲歷經數個月的漂泊到達舊金山金門大橋下(其中包括一部分商人和占絕大部分的貧困勞工)。這就是為什麼在美的唐人街裡多說粵語的原因。據美國人口委員會統計,第一批大約325位華人先後在1848年左右抵達美國。隨後由於1868年清朝與美國簽署的《博林干姆條約》,開放了對外移民的措施,到1890年,共有30萬人左右的華人到達美國。他們去美國的目的一開始很簡單,就是在美國賺錢然後再返回中國,把錢帶回來養家糊口用。
1863年,淘金潮暫時告一段落,絕大部分中國人為了比在中國要好的生活留在美國,尋找工作。但是由於他們100人中99個人是男性,而且一點外語也不會,並且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只能被限制當勞動力、干體力活。很多人選擇去修鐵路。因為中國人很勤勞,僅僅花了5年時間(1863-1868)修建了美國最有名的兩大鐵路:中央太平洋鐵路和聯邦太平洋鐵路,從美國中部的內布拉斯加到美國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亞(為美國工業時期的發展奠定了巨大的基礎)。
與此同時,這一時期美國的農業也受到了在美華人的巨大影響。中國是有濃厚的農業歷史的國家,很多華人很自然地當上了大莊園裡的農民,他們教會美國人如何更有效果地播種以及收穫麥子和稻米之類的經濟農作物,在美國內戰時期為美國南方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但是根據當時加利福尼亞的法案,白人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不受影響,規定中國人不能擁有任何田地和農場的權利,這是造成之後很多中國人對美國人感到憤怒厭煩的原因。
再到美國內戰後,1870年左右,一些中國人為了躲避中國國內的戰亂,逃亡到美國居住的同時,也有部分人還是繼續選擇去挖金礦,這也是最後一批尋金的中國人。因為中國人在金礦歸屬權上與白人產生了歧義,產生了很多次集體罷工和工人聯盟鬧事的情況,白人於是就開始剝削中國人。在中國勞工每個月只能6美元收入的頭上收取3美元的稅。有些不肯交稅的人因為不懂英語而遭到槍決;華人在美國僅能享有的少量政治權利也同樣被剝奪、遭受侮辱。從此,在美華人經歷了一系列的屈辱史。但是,中國人不懼怕危險,勤勞堅守的品格被銘記,也由此一代一代傳承下來。
二、1882年:排華法案及唐人街的由來
19世紀70年代,美國內戰剛結束不久,正處於經濟轉型的重建時期,許多南方人在這一時期失了業。然而,美國的工人階層把最極端的矛頭指向了無辜的中國人,他們的理由是大量的中國勞動力供給,把工資收入拉低了,從而導致他們的薪水低廉。政府為了防止大罷工行為,準備下令編製排華聲明。
1868《博林干姆清美合作條約》也隨着清朝的落寞而漸漸被遺忘,直到1882年出現排華法案。( 排華法案大致內容:1. 禁止中國人向美國大批量移民;2. 在美華人永遠不可加入美國國籍;3.不接受華人勞工有效期為10年)。1888年的《斯科特法案》(Scott Act)又擴展了排華法案內容,禁止華人離開美國後再次返回。1892年,該法案又因《基瑞法案》(Geary Act )再延長十年。1902年,該法案在被延伸後,更被取消了時限,它要求每一個華人須做居民登記和獲得居住證明,沒有證明的華人則面臨被驅逐。
1924年的移民條約(限制不同階層的中國人向美國移民)使在美華人受到了各行各業的排斥,苦難中的華人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凌辱。但即便如此,中國人並沒有選擇放棄、沒有回國,而是在美國形成了一片專屬於中國人的社區,自立更生、勤勞地做生計——這便是唐人街的由來。
華人之間在這裡相互做着生意,並且最大程度上保護華人的權利,形成了一個中式的社交網。逐漸這個社區熱鬧起來,對美國社會造成了不同的影響。
三、1943年:撤銷排華法案
20世紀,美國經歷了進步主義時期,一戰風雲、工業改革、咆哮的20年等一系列國家發展策略,使美國確立了世界霸主的地位。在二戰後期,中國與美國建立同盟國關係,使兩個國家的利益又撞在了一起。1943年,排華法案終於在《馬克納森法案》中被撤銷,華人被束縛了70年左右的自由終於回到了華人的手裡。隨後在20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高漲時期,移民和國籍法案強調了對中國移民實施開放性政策,並且允許華裔與不同種族的美國人通婚。
2012年6月18日,美國眾議院全票表決通過,美國正式以立法形式就1882年通過的排華法案道歉。這是一個屬於美籍華人勝利的日子,它使人們銘記那段華人為爭取自由和獨立的艱苦過程。
一位馬來西亞第三代華人移民,以自己祖先為例講述了一個家庭的移民經歷:
我是馬來西亞第三代華人,以我家為例,據我爸爸敘述,他爸爸(就是我祖父)是民國初期19世紀20年代左右下南洋的,我祖父是福建泉州人,因為當時環境貧窮,再加上中介鼓勵窮人越洋謀生賺錢、改善環境(賣豬仔),家家戶戶都有人出國謀生,也不乏有人衣錦還鄉。爺爺就奮然只身前往,那時下南洋風潮早就持續已久,太多人搶飯碗了,除非真的很本事、很出色,不然機會甚少,僧多粥少,要兩餐溫飽都很難。爺爺這樣的普通人,肯定搶不贏掙不到,最後被解僱了,想回家鄉又沒錢、又不能回,因為此時中國戰爭,回家的路也被封鎖了。
爺爺只好落地生根,結婚生子於馬來西亞,於50年代病亡。他是帶着遺憾離世的,因為回不了中國。他的家人,爸媽、弟弟都在中國。我爸爸1945年出生(那一年是馬來西亞獨立年,所有華僑及以後出生都自動或登記成為馬來西亞公民),我祖母,一個失去了丈夫的女人,靠幫別人洗衣服做家務帶孩子,養活了全家人。
其實在80年代中國開放後,我大伯他們有嘗試回福建找我祖父的家人,但早已人去樓空、物是人非。聽說祖父的媽媽(曾祖母)已去世,他弟弟則已經搬家,不知去哪裡了,我們和中國唯一的血緣關係就這樣消失了。
(待續)
──轉自《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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