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7月24日訊】美國國土安全部週一(7月22日)公布新規定,將擴大「快速遞解」(expedited removal)的實施範圍,將美國境內所有無法證明在美國連續居住2年或未滿2年的非法移民,全部納入快速遞解對象,不再僅限南部邊境地區。
「快速遞解」新規將於7月23日在聯邦公報上公布生效,是美國當局大規模遏制非法移民的最新舉措,有利於削減移民法官的審查。
美國政府表示,快速遞解可以釋放移民拘留中心的空間、緩解移民法院的壓力。
根據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事務紀錄訪問信息中心(TRAC)數據顯示,目前,移民法庭案件已經增至近100萬宗,而這些案件均被積壓在移民法院。
根據新出台的「快速遞解」規定,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凡是符合條件的非法移民,都可以被立即遣返回國,不需要經過移民法庭,也沒有聽證程序,只要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官員認為應當被遞解,就會立即被遞解。
美國國家安全局表示,這個政策也將會加強國家的邊境安全。
國安部代理局長麥克林南(Kevin McAleenan)表示,這項規定將「協助減輕部分移民拘留中心的負擔和收容人數問題」。
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月6日,該局已拘留將近53,000名非法移民。
「兩黨政策中心」(Bipartisan Policy Centre,BPC)移民政策研究部主任德瑞莎‧布朗(Theresa Brown)指出,新規定將會讓無證移民在「幾周內,而非幾個月或幾年」遭遣返。
所謂「特殊情況」是指當事人「害怕回國」,其中包括當事人提出要申請政治庇護,或者是當事人聲稱自己是人口販賣的受害者。
這兩種情況下,CBP的官員要進行可信性聽證,然後決定是否遞解,如果CBP官員認為應當遞解但當事人不服,當事人還可以要求聽證,然後就進入了移民法庭、移民上訴局、聯邦巡迴法庭這一整套繁瑣又耗時的移民法庭體系。
據悉,2004年通過的舊法規,只限於對偷渡入境不到14天、或在美國邊境100英裡內被捕的無證移民進行遞解;而1996年的法令則允許驅逐未能證明自己持續在美國停留至少兩年者。
(記者蕭靜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東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