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林鄭擬推緊急法 帶給香港災難性影響

2019年08月28日中國禁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29日訊】香港民眾的反送中抗爭已經持續將近三個月了,多次爆發的警民衝突,導致的社會矛盾也在加劇。8月27號,特首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時,不但駁回了市民的5大訴求,甚至暗示不排除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一旦動用這項「緊急法」,香港形同戒嚴,因此震驚了國際社會。
香港局勢持續升溫,在上週的反送中活動中,港警武力升級,除了首次出動水炮車和發射實彈示警外,還在兩天內抓捕了86名示威者,年紀最小的只有12歲,令全港陷入白色恐怖中。
8月27號,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時,除了批評示威民眾「目無法紀」,還說警方是用「最低武力」保護自己。對於民間提出的「五大訴求」,林鄭月娥直接回應,政府不接受這些訴求。
記者會中,林鄭被問到是否會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處理修例爭議時,她雖然沒有明確回應,但暗示政府可以檢視任何所謂「止暴制亂」的法治手段。這個說法引起外界猜測。
香港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其實這個緊急法是根據香港法律第241條,叫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來立法的,它的特色就是:什麼叫做緊急情況,什麼是危害公安的情況,還有什麼是合乎公眾利益,這幾個概念都是由特首一個人來決定的。」
香港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所謂「緊急法」早在1922年就已經立法,它具有凌駕所有其它法律的效果,是一個類似獨裁、軍管的手段。
梁家傑:「而且這個緊急法,明顯就是為她個人服務的,因為她先把香港人送到大陸去,接受刑事的審判,在那裡服刑等等,引起香港人的不安,所以香港人才進行一個守護香港自由、人權、法制制度的一個保衛戰。」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明訂,香港行政長官可以制定法律,對刊物、照片、通訊方法等進行「檢查、管制及壓制」,也能讓特首可以就任何人的「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作出規定。
本身也是一名律師的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塗謹申,向香港媒體指出,港府如果動用《緊急法》,形同變相戒嚴,也將對中美關係和香港的特殊貿易地位帶來災難性影響。而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同樣表示,《緊急法》能讓特首透過行政會,規定一切治安範圍,威力等同於戒嚴。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選委單仲偕:「剛剛過去的這個星期,示威活動仍然持續,沒有減退的跡象,林鄭月娥政府只有答應五大訴求,才能有效止暴止亂。」
梁家傑認為,林鄭月娥沒有能力管制香港,錯過了一次又一次疏導民情的契機後,在缺乏道德力量,缺乏政治認知的情況下,用類似獨裁、軍管的手段以暴制亂。
梁家傑:「這個是嚴重的破壞香港的法制,也是對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有一個災難性影響的決定,我覺得是非常的不負責任。」
根據香港警方公布的數字,從6月9號到8月25號,至少有811人被抓。受傷的人數更難以估計,因為很多示威者害怕被抓捕,受傷後也不敢去醫院救治。
香港民意研究所發布的最新民調數據則顯示,林鄭月娥的民意支持率再創新低,民望淨值為負(-)59%,港人對港府的滿意率淨值也跌到負(-)63%,創下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以來,歷屆特區政府的新低。
採訪/陳漢 編輯/孟心琪 後製/李沛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