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1月26日訊】美國舊金山華裔前旅遊業者彭學華遭控從事非法外國代理人活動,為了減輕刑期,25日同意認罪,服刑4年、支付3萬美元罰金。不過,加州奧克蘭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吉裡安(Haywood S. Gilliam Jr.)拒絕在3月宣布判決前接受認罪協議。
美聯社報導,現年57歲的歸化美國公民的彭學華(Xuehua Edward Peng,音譯),9月底在加州海威德(Hayward)的住家中被逮捕。
彭學華25日身穿囚衣出庭,以中文發言,並透過人員翻譯。彭學華在認罪協議中表示,他在2015年一趟出差與一名中共國安部人員接洽後,同意為對方收集並傳送情報。他2015至2018年6度執行任務,曾留下多達2萬美元在信封。
彭學華表示:「我從未被告知這些裝置中的內容為何,也對儲存內容一無所知。」
檢察官則表示,彭學華曾聽從中國一名中間人命令,在飯店房間留下現金,換取裝有機密國安資訊的小型電子儲存裝置。
檢察官說,美國國安從未暴露在風險之中,因為彭學華獲得的資訊是由聯邦調查局(FBI)一名雙面特工所提供。中共也有接觸過這名雙面特工,要他從事間諜工作,但他決定通報美國政府。
如果彭學華在審判中被判定有罪,可能面臨最高10年徒刑及25萬美元罰金。
(責任編輯:盧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