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2月03日訊】週一,美國最高法院,就紐約槍支限令涉嫌違憲的上訴案,聽取了控辯雙方的證詞。這是最高法院十年來,首次審理有關憲法權利的案件。
在美國,人們可以出於自衛而在家中存放槍支,但要想把槍帶出門就沒那麼容易了。而在戶外持槍究竟是不是受到憲法保護的自由權利呢?十年之後,美國高院終於開始受理與槍支有關的案件,爲支持戶外持槍權利的人們帶來一絲希望。
紐約州步槍協會律師Paul Clement:「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案件,我的客戶對這起案件提起訴訟已經超過五年。」
這一案件最初起源於紐約市對合法持槍人的限令,當時限令規定,合法持槍者只能把槍支帶到紐約市內的7個射擊場,而不允許帶出紐約市範圍,槍支所有者甚至不能把槍從紐約市的家中帶到其在紐約州範圍內的另一個居住地。一些合法持槍者認爲,這一限令違反了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美國人的基本權利。
而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在之前的判決中,支持紐約市制定的這一限令。
案件出現轉折是在今年一月,美國最高法院罕見決定,接受步槍協會的上訴。
由於目前美國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占大多數,很可能會對持槍權利作出有利判決,因此紐約州及紐約市政府於今年8月修改禁令,通過放鬆對槍支所有者攜帶槍支出門的限制,來換取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紐約市法律顧問Jim Johnson:「此案尚無定論,這起案件本不該發展到這一步 。」
然而,最高法院仍然決定審理此案,這讓擁護持槍權利的團體倍感欣慰,因爲最高法院的裁決,將在美國全國範圍內發生效力,直接影響到未來美國人的持槍權利。
新唐人記者喬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