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以後,我因修煉法輪功,幾次被抓進北京的拘留所,耳聞目睹了很多現實版的「聊齋故事」,現如實記錄,文中人物用了化名。
二、19歲女孩因一句誓言遭遇牢獄之災
2008年末,我被關押在北京通州看守所,結識了一個19歲女孩,她叫小玉,在裡面待了快一年了,案子也沒有結果。通州看守所條件非常差,幾十個人睡一個大鋪,但她看起來並不焦慮。她問我信不信輪迴轉生,我說信啊,於是她就和我說了她的故事。
從小她家裡養過一隻狗,是一隻普通的大黑狗,每天都在她床底睡覺,和她非常好,她說什麽話,大黑狗都能聽懂一樣。後來狗長到9歲,特別老了,快死的時候,小玉非常傷心,她抱著牠,叫著牠的小名,對牠說:「你別難受,你死後,將來轉生成我兒子,我們還能在一起。我發誓,我一定對你還這麽好。」後來這狗就死在她懷裡了。
職高畢業後,小玉進了通州一家公司。與老闆有了曖昧之情,不久就懷孕了,當時她還不滿18歲,老闆又是已婚,他們不可能結婚。所以小玉就偷偷把孩子做掉了。不久,老闆出了事,她和其他幾個同事也連帶著給抓進來。
被抓進看守所的第一天,小玉剛剛睡著,一個狗頭人身的人就衝她撲過來,她一看,正是她心愛的已經死去的大黑狗啊。牠掐住她的脖子,目光凶狠地說:「你說話不算數!你說我死後可以轉生成你兒子,我就來投胎了,結果,我來了,你把我殺死了!這次你的牢獄之災,就是報應!」
現在,其他同事都被放了,只有她和老闆還被關押,而案子和她一點關係都沒有。她說:「因果報應的事,我是真的相信了。」
從表面上就事論事,人很難看清災難的真實原因。流產造下的業債,雖然看不到,終究也要自己償還,而且,人確實不能隨便發誓,如果不兌現誓約,報應就會降臨啊。(待續)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