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維權人士李碧雲被判刑4年3個月

2020年01月23日環球直擊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23日訊】繼續關注中國的消息。廣東維權人士李碧雲姐弟三人涉嫌盜竊及妨害公務案於1月20號宣判,曾參選區人大代表的李碧雲兩罪並罰,被判刑4年3個月。有評論指出,李碧雲不畏打壓,堅持維權,因此遭到當局打擊報復。
去年2月4號除夕當晚,李碧雲姐弟三人在一個花市撿拾了一些物品,數週後,三人打算到法院控告官員非法侵吞土地、強拆房子時,在途中遭到拘捕。
這起案件於去年10月15號審訊完畢,但佛山市順德區法院直到1月20號才宣判。李碧雲被判合計服刑4年3個月並罰款兩千,她的妹妹李彩雲和弟弟李添強也被裁定盜竊罪罪成,分別判刑1年2個月和1年3個月。
前大陸資深非政府組織人士楊佔青:「指控的盜竊就是路邊撿的不值錢的無主產品,她被拘捕的時間點是在去法院舉報官員的路上,在偵查期間審訊的內容大多無關盜竊案件,開庭審理時又限制她朋友人身自由不讓旁聽,明顯就是公檢法配合當地政府,對她打擊報復。」
李碧雲的外甥女梁巧兒有到庭聽判,她向媒體表示,所謂涉嫌妨害公務罪源於李碧雲2018年7月一次搭乘公交車,遭政府人員攔截,雙方僵持的經歷。
楊佔青:「指控她妨害公務更是當局倒打一耙,是政府人員攔截她,不讓她上公交,她不願意被非法限制自由,現在反過來稱她妨礙公務,我覺得她被判四年實在太冤,也說明當局越來越沒有底線了。」
針對李碧雲姐弟三人因房屋被強拆,到廣州市上級的法院上訪,而被順德區當局帶走,並以「盜竊罪」拘留,日前被判刑一事,旅美大陸異議人士王彥表示,在中共治下,百姓上訪是無用的。
旅美大陸異議人士王彥:「她維權,她所發生的任何事情都和當地的政府是有關聯的,比如說強拆,老百姓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上訪維權,其實上訪是沒有用的,中共邪惡政府不能再相信它,下面只是執行者,路線、方針都是上層的。」
王彥以廣東茂名民眾反對當局興建火葬場,爆發大規模抗爭,最終迫使當局宣佈永不建火葬場為例指出,中國民眾與其上訪維權,倒不如大家團結起來與當局對抗。
新唐人記者常春、陳潔、施宜君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