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生被抓兩年多音訊全無 妻:像沒這個人一樣

2020年05月09日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5月09日訊】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於2018年1月被抓捕後,至今兩年多音訊全無。余文生妻多次從北京去1,600裡以外的徐州為丈夫的事奔走營救,但沒有余文生案的任何信息,她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就像中國沒有這個人一樣。
幫助709律師維權的余文生律師,於2018年1月被北京警方抓捕後,被移送到了距離北京1,600裡(約800公裡)外的江蘇徐州。蘋果日報報導,兩年多內,妻子許艷奔波兩地40多次,吃盡了閉門羹,給各司法部門發過300多封信件,不是石沉大海,就是只得到「決定不了」、「沒有立案」等冷冰冰的回應,維權之難讓她慨嘆「中國像沒有這個人一樣」。余文生案去年5月在沒有知會家屬的情況下祕密開審,事隔一年仍沒有判決,許艷坦承已作好最壞打算。
許艷在接受蘋果日報採訪時說:「我和余文生律師結婚17年了,我對他的為人和做事方式和工作,我都是很信任的。他都是依法辦事,我100%相信。」
身為柔弱女子的許艷,選擇走上了這條維權路,凌晨5時,冬天的北京天色未亮、馬路上沒有人的時候,她已在風中雪中向高鐵站出發,一邊哭一邊走,只為了乘坐最早一班高鐵到徐州。到了徐州,兩輛車在前後一直緊跟着,上面全是中共國保警察。
這段北京到徐州的1,600裡距離,她至少走了42次;再加上到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等部門,奔波現場算起來有60次,意味着平均每20天跑一趟,她一去就留三天,讀法律出身的許艷還給中共各級監督部門寫了300份材料和信件,堆起來厚厚一疊如小說,「徐州市的檢察院,一次就發十幾份,江蘇省最高法(院)、人大代表、律協、司法局,能想到的都發了」。
但任她多次奔波,這座城市總是讓她深深失望。「沒有余文生案的立案訊息」、「不知道」、「決定不了」……沒有回音,吃盡了閉門羹,就連給丈夫一次次匯款也好像毫無動靜,一切都是否定的答案。
「709律師在百度都能搜到一些訊息,但到網路上搜余文生,沒有任何信息,等於是中國網站完全把他這個人屏蔽了,就相當於中國沒有這個人一樣。」,許艷說。有關余文生維權的微信群組也一個個被封,想在微信發一篇帖文,「只要有余文生三個字就發不出去,要在他名字中間加一個符號(避開審查)」。
後來不止名字,屏蔽的詞越來越多:「不知道哪一個字被屏蔽,慢慢找這個詞找那個詞。」人權?釋放?非法開庭?好像在字海裡撈針。修改、上傳、等待,然後再失敗,發布一篇簡單帖文少則也三、五次,最多要改20次。加上近兩三年內地網路空間的收窄,許多異見人士連發個帖文也有壓力,支援變得尤為困難,又是一次否定。
伴隨而來的還有維權家屬的「標準配置」:半夜急促的敲門聲、隨時隨地的傳喚、搬進附近居所的監控人員。20多個大漢子不時衝進門搜家,還三次以「煽動罪」的名義傳喚許艷,坐老虎椅、扒光衣服檢查,這在維權家屬身上恐怕是前所未有。家中的孩子也漸漸變得缺乏安全感,一放學回家就關上門,還在睡覺的床邊築起了「圍欄」。既是余太太,又是孩子他媽,早期的許艷一直哭,出門時腿在發抖。
但後來哭着哭着就不哭了:「他要打壓,我沒有辦法,也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的害怕。整個過程我只有抗爭的性質,我不服。我就覺得你不該把他關押,你就應該把他釋放!」有次被傳喚到派出所逾10小時,她竟然不小心在椅子上睡了,連警察也嘲弄:「你這還能睡着呀?」她理直氣壯,有時反倒是徐州警察或法院人員理虧,就連正眼看着她也不敢。
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在送兒子上學時遭北京警方抓捕。2018年1月27日,余文生被當局轉移到徐州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4月19日,余文生被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被關押在徐州市看守所。他的家人、朋友和辯護律師,至今無人見到過他,使其與外界完全失聯。
2019年5月9日,余文生被祕密開庭審判,但一年之後,司法當局既沒有判決也沒有釋放余文生。
許艷曾表示,「中共政府這種處理方式,既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又極其殘酷不人道。」
余文生律師失去自由至今900多天了,並無任何一次會見律師和妻子許艷的機會。但在許艷和維權人士的努力之下,余文生律師的案件和中國人權問題得到一些國際關注。
2019年11月4日,許艷與歐盟、英國、德國、加拿大、瑞士、荷蘭等多位駐華大使館官員會面,請求西方國家能夠幫助余文生獲得自由。11月6日,許艷再與到訪北京的法國外交部長伊夫‧勒德裡昂、法國新任駐華大使羅梁、法國駐華使館人權官員等人會面。12月27日,與美國駐華大使館官員會面,講述余文生的遭遇,美國大使館官員表示將持續關注此案。
現年53歲的余文生為北京知名人權律師,曾代理包括法輪功案在內的宗教迫害及其他多起人權案件;余文生在2014年因聲援香港「佔中」,被當局羈押99天,遭到酷刑迫害。他並曾任709案被捕的王全璋律師的辯護律師。2018年1月15日,余文生被當局註銷執業證,同月19日,被北京警方抓捕,4月19日,被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妨害公務罪」批捕。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