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具體制裁哪些中共官員?白宮詳解

2020年07月17日美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7月17日訊】近日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簽署一項由國會跨黨派通過的香港自治法案,同時還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終止香港在美國法律下的特殊地位,以懲罰中共對香港的 「壓迫行動」,並明確了要制裁哪些中共官員。
總統川普7月14日簽署的行政令名為「香港正常化」(Hong Kong Normalization),中止了美國1992年通過的、給予香港特殊地位的「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根據白宮官網發布的文件,在15天內,美國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要遵從相關法律,採取一切適當行動,完成行政令的下列要求:
1,在移民、出口管制、入口貨櫃審查把關等方面,對香港實施跟中國內地同樣的待遇。
2,修改簽證規則,取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相當於中國護照持有人)的優惠待遇。
3,撤銷《出口管理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中對香港出口、再入口的豁免,實施與中國內地城市一樣的限制。
4,撤銷《對外關係授權法》相關規定,在香港與中國內地境外的香港人士或組織,不能再從美國進口防務產品。
5,中止美國與香港所簽署之移交逃犯協定(Surrender of Fugitive Offenders Agreement)。
6,中止美國與香港所簽署的「移交被判刑人協定」(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s Agreement)。
7,停止美國國務院旗下國際執法學院(International Law Enforcement Academies)為香港警隊及政府保安人員提供的培訓。
8,中止美國地質調查局(U.S. Geological Survey)與香港中文大學太空與地球信息科學研究所(ISEIS)的合作。
9,停止富布賴特國際學術交流計劃(Fulbright Program)參與者來往於香港與中國內地的交流。
10,停止美國與香港政府之間船舶國際經營所得收入的稅收互惠協定。
11,出於人道主義關懷,調整美國總統決定的年度接收難民的限額,分配給香港居民難民申請額度。
12,建議總統採取任何必要的和審慎的行動,來進一步結束香港特殊條件和優惠待遇。
行政令制裁的中共官員:
行政令還規定,以下人士和機構將受到美國的制裁,同時禁止跟這些人士或機構進行金融交易,還有禁止他們的家屬日後申請入境或移民美國。
行政令第4部分具體規定了要制裁的中共官員:
包括:第四部分具體規定要制裁哪些有如下行為的中共官員:
(a)任何由美國國務卿和/或與財政部長指定的外國個人;
(i)任何執行港版國安法,直接或間接參與威迫、拘捕、扣留、監禁他人,以及參與制定、通過、在港行政區內實施港版國安法的任何外國人員和機構;
(ii)直接或間接負責以下任何一項或與之有牽連:
(A)破壞香港民主程序或機構的行動或政策;
(B)威脅香港和平、安全、穩定或自治的行動或政策;
(C)在香港審查或限制香港民眾行使言論或集會自由的行為,或限制自由和獨立的印刷機構、在線或廣播媒體的訪問;
(D)對任何港人的法外引渡、任意拘留或施以酷刑,或在香港發生的其他嚴重違反國際公認的人權或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iii)現任或前任領導人或官員:
(A)參與 (a)(i), (a)(ii)(A), (a)(ii)(B), or (a)(ii)(C)所述活動的實體,包括政府實體,或
(B)根據本條例,凍結這一實體的財產和財產權益;
(iv)根據本條例,凍結提供實質性協助、擔保或提供財務、物質或技術支持,或提供商品或服務,或為其提供支持的個人的財產和財產權益;
(v)根據本條例,凍結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或代表的個人的財產和財產權益;或
(vi)根據本條例,凍結行政主管委員會或高級執行官的財產和財產權益。
此外,行政令第10部分有解釋,制裁包括對個人或實體,相關的幾個術語。
1,術語「實體」是指政府或政府的工具機構,比如:合夥企業、協會、信託、合資企業、公司、集團、子集團或其它組織(包括國際組織);
2,術語「美國人士」是指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根據美國法律或美國境內司法管轄區(包括外國分支機構)下的組織實體,或美國境內的任何人士;
3,術語「直系家庭成員」是指配偶和子女,沒有年齡限制。
另外,多家美媒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川普政府正在考慮全面禁止中共黨員及其家屬赴美旅行,擬議中的總統公告還可能授權美國政府撤銷在美中共黨員及其家屬的簽證。
根據中共公布的最新統計數據,中共黨員人數為9191.4萬,網民紛紛表示,「這位數字真吉利」,因為9191.4的諧音是「就要就要死」,這真是天意,天要滅中共。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