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赫:2020年中國十大冤案

2021年01月05日時政評論
在2020年,中共的倒行逆施與大陸的抗爭狀況如何?或許,如下十大陸冤案,讓我們可窺一斑。這也為我們觀察2021年中國政局的演變提供了線索。
一、「12·26大抓捕」 許志永、丁家喜、常瑋平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0年1月1日,位於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發布信息稱,「2019年12月初,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異見人士、人權律師、維權公民在福建省廈門市吃飯聚會,議論時政。眾人聚過後便各散東西,當局卻於12月13日針對該次聚會設立專案,將之定性為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並於12月26日起展開了一輪席捲全國的大抓捕。」「12·26大抓捕」被認為是2015年「709維權律師大抓捕」後的又一大型迫害事件。
部分人士被監控或拘押一段時間後獲釋。許志永與丁家喜、常瑋平兩位律師卻被關押至今。三人均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仍未被正式起訴判刑,他們的家屬跟律師屢屢嘗試會見,被看守所拒絕;其中,丁家喜疑遭酷刑對待。三人親友亦遭連坐處罰。
許志永,中國新公民運動倡導者、法律學者。2020年2月初,自稱在「流亡」中的許發表《勸退書》,就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問題呼籲習近平「讓位」。2月15日許在廣東被抓,6月20日被批准逮捕。1973年出生的許志永曾是北京市海淀區十三、十四屆人大代表,早年創立「新公民運動」,倡導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推進體制內的改革,包括要求官員公示個人財產的訴求,2014年被判四年。丁家喜曾任中國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員會委員、中關村國際孵化軟件協會法律委員會主任,也是「新公民運動」的主要活動家之一,2014年被判刑3年6個月。1984年出生的常瑋平,維權律師,曾多次代理敏感人權案件。
二、「辱罵」中共黨魁 劉豔麗被判四年
4月24日,湖北省荊門市民主人士劉豔麗女士,被荊門市中級法院以尋釁滋事的罪名,判刑4年。法庭判決書稱,案件所牽涉的網上言論攻擊、侮辱黨和國家領導人,有損政府形象。劉豔麗的辯護律師吳魁明對美國之音表示,劉豔麗的案子跟文革期間被槍殺的林昭和張志新因言論而被打成反革命性質類似,只是程度不同。
2019年1月30日,劉豔麗法庭自辯無罪,在最後陳述中說:「法庭判蘇格拉底有罪,歷史卻宣告他無罪。人類文明正是基於這樣的正義和公理不滅而砥礪前行。」
1975年出生的劉豔麗是中國建設銀行荊門分行的職員,網絡博客寫手,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她從2012年開始因組織關愛抗戰老兵活動以及發表關於民主自由言論而被警方重點看管,多次被傳喚、騷擾,並抄走電腦。2015年參加武漢異議人士秦永敏發起的「和平轉型」及註冊「中國人權觀察」,多次被國保約談。2018年11月被拘押期間曾割腕自殺抗爭,隨即被送醫獲救。獨立中文筆會授予劉豔麗2018年度林昭紀念獎。
三、人權律師余文生被祕密判刑四年
6月17日,余文生律師的妻子許豔向德國之聲表示,上午11點11分接到江蘇省徐州市檢察院的電話,告知余已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四年,並褫奪公權三年。許豔說,徐州法院在未告知家屬的情況下,對余文生進行祕密判決,完全「見不得人」。余文生當庭上訴。
12月13日,江蘇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許豔抗議當局的判決:「沒有辯護律師的辯護詞,而且二審法院連閱卷都還沒讓辯護律師閱卷完,現在二審江蘇省高院就直接判決了,這個是違反法律程序,其實也是剝奪很多法律權利了。」
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在中共十九大二中全會時發表修憲公民建議書,提出刪除憲法序言等政治改革建議。隔天就被當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家屬委任律師要會見余,都遭當局拒絕。被關押3個月後,4月19日余文生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妨害公務罪批捕。
1967年出生的余文生,從小成長在北京機關大院,經常見到當局高官,生活條件優越,能看到一般中國人接觸不到的香港報章、當局的「內參」資料,小時候就向父親預測蘇共會解體。余原是商務律師,因司法黑暗,被迫對抗。余加入「中國人權律師團」,代理了多起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案件、王全璋律師等案,他曾表示「法輪功群體遭受到的迫害,是當下中國最需要關注的人權問題」。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後,余文生7月30日控告中共公安部及部長違法拘捕公民;8月6日晚,公安撬鎖破門強入他家,當著他妻兒面前,將他背銬帶走24小時,10小時背銬,14小時正銬「變相的酷刑」。
四、紅二代、地產大佬任志強被判十八年
2月,網絡流傳一篇署名任志強的文章《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體制的重病共同傷害》,批評中共對言論自由的嚴格管制加劇了疫情,並暗批習近平,「那裡站著的不是一位皇帝在展示自己的『新衣』,而是一位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3月,任志強失聯。美國之音曾引述消息人士的話說,任志強於3月12日被帶走,他的大兒子、祕書也被抓。他的妹妹及家人都受到影響。任志強案被中共當局定為重案,任何人不得插手求情。
4月7日,中共北京當局稱任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9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訊任志強;當日法院大門周圍部署大批警力,阻止記者拍攝現場。9月22日,公開宣判任志強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20萬元。
任志強被重判在中共紅二代、政界、商界引發震撼,普遍認為這是政治迫害。有分析指,任志強集四重身分於一身,分別是紅二代、億萬富豪的地產商、中共權貴(王岐山)密友,以及公共知識分子,這使他可動員的社會關係網路和資源顯然要比很多人大得多。因此,在習近平眼中,一旦任志強成為反習大將,他所可能引發的破壞力和社會影響力決非幾個公知書生可比。
任志強生於1951年,父親是前商業部副部長。任志強以敢言著稱,他的發言常不見容於當局,但在微博興起後,卻為他贏得眾多粉絲,成為微博「大V」。2013年,任志強在北京大學演講,號召學生「聯合起來推倒面前這道牆,重新建立社會民主制度」。2015年2月14日,任志強在出席「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15年年會」時發言說,「政府過度強調了槍桿子和刀把子,反對西方的價值觀,文革之風又起來了。」
2016年2月19日,習近平視察中央電視台,後者打出「央視姓黨,絕對忠誠,請您檢閱」的標語,任志強尖銳批評;當月,官媒央視網發表《任志強的拋物線還有多長》一文,宣告中共體制與任志強的對立正式開始。是年5月2日,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通報,任志強被處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五、重慶民營企業家李懷慶被判二十年 資產遭凍結
11月20日,重慶民營企業家李懷慶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四罪,遭重慶第一中級法院重判20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名下資產全部凍結。自由亞洲電台稱:李懷慶的遭遇令人關注,在「掃黑除惡」主旋律下,中國民營企業家生存空間越來越窄。
李懷慶1966年出生,復轉軍人,重慶富華典當公司創辦人。2018年1月31日被重慶警方以「虛假訴訟罪」刑拘,後被冠以「煽動顛覆政府罪」逮捕。李被指控在2017年10月—2018年1月期間,七次在微信上發文,官方稱其言論是「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2020年6月8日李懷慶案開庭審理,但一直沒有宣判。關押近三年,律師先後超過二十多次要求會見但都遭中共當局的拒絕。
大陸學者祝守正認為此案是「法律人的墮落」。他根據卷宗的公訴書說,所謂證據基本上屬於李懷慶私下與朋友交流的信息,甚至與其兒子之間的私信也被拿出來作為證據,而且把對官員的批評都作為煽動顛覆,令人震驚。
李懷慶是「隨手公益」的志願者,長期關注和資助弱勢群體,包括大涼山地區貧困兒童、塵肺病工友等。
六、「俠女」張五洲案開庭 曾被銬六天六夜
11月24日,張五洲涉嫌妨礙公務、尋釁滋事案在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法院開庭,法官宣布擇日宣判。張五洲的家人痛斥當局控罪無理,強調會繼續為張五洲討回公道。
張五洲的兒子徐鴻博告訴記者,庭審當天,法院外聚集不少關注張五洲案的人士希望旁聽,但不是被警方阻止就是被抓,只有徐鴻博一人被允許進入法院,代表控方旁聽的人數卻不少。當局以疫情原因沒有讓張五洲親自出庭,而是通過視頻連線。徐鴻博說,可以看出母親的身體狀況非常糟糕,「明顯感覺到是受過傷的那種,腰一直都是很彎曲的狀態。(有關方面)刑訊逼供,要我媽承認勾結外國勢力。給她帶六個腳鐐,手銬鎖在腳鐐上,鎖在廁所旁邊六天六夜,也踢她的腰。」
張五洲原是普通婦女。她的哥哥張六毛,廣州異見人士,於2015年11月被非法關押於廣州第三看守所,期間離奇死亡,兩年半後屍體被當局強行火化。張五洲遂走上尋求兄弟死亡真相之路,但遭當局長年打壓,多次被刑拘。
2019年,張五洲因目擊女律師孫世華在廣州荔灣區華林派出所被警察侮辱搜身,後將信息發到網上,於同於10月25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4個月。
七、郝勁松——從「維權戰士」到「尋釁滋事」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山西維權人士郝勁松被控涉嫌尋釁滋事、誹謗和詐騙一案原定當日開庭,但被當局突然取消。
郝勁松生於1972年,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因不願受司法局和律所限制,沒有參加司法考試獲取律師執業資格,但以公民方式從事法律工作,擔任幾家公司的法律顧問,並成立「郝勁松法律公益網」。
自2004年開始,郝勁松先後7次將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地鐵運營公司、北京鐵路局告上法庭,因對「打破行業『霸王條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選「2004年構建經濟和諧十大受尊崇人物」。郝勁松先後被提名為2005中國法制新聞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並以「維權戰士」的身分寫入《2005中國法治藍皮書》。因介入推動鐵道部春運不漲價案件入選《2006中國法治藍皮書》,並當選2006中國十大消費維權人物,2008年因介入陝西華南虎案件和楊佳案被《南方人物週刊》評選為「中國魅力人物——公義之魅」。2009年,郝勁松介入上海「釣魚執法事件」。2017年,郝勁松還介入了轟動全國的中國乒乓球隊總教練劉國梁被罷免事件,要求體育總局公開信息。
2017年,郝勁松向定襄縣環保局實名舉報當地的誠泰紡織印染公司涉嫌污染空氣和水源。
2019年12月10日、11日連續兩天,郝勁松遭到戶籍地山西省定襄縣晉昌鎮派出所以外界所稱的口袋罪「尋釁滋事」為由傳喚。12月17日,他再被以在網絡發表「涉恐言論」涉嫌「尋滋」罪為由,遭行政拘留15天。但期滿後,2020年1月2日被轉為刑事拘留,羈押在五台縣看守所。1月17日,被定襄縣公安局正式逮捕。他案件的偵查期被延長了2個月後5月16日到期,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涉嫌罪名增加到3個,「尋釁滋事」、「誹謗」和「詐騙」。
為什麼昔日的媒體寵兒淪為當局的眼中釘?分析認為,他的遭遇是當前政治形勢的縮影。熟悉郝勁松的維權律師謝燕益表示,「既得利益集團更肆無忌憚了,坐大坐強了。權貴集團、公權力已很難受到法律制約了,這十多年的發展,不管從地方還是中央,權貴的利益尾大不掉,政治上的左轉,包括對互連網加強管控,也包括整個政治形勢的發展。」
八、遭誣稱「炒作疫情」 公民記者張展被判四年
12月28日,在「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爆發周年之際,張展女士被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以所謂的「尋釁滋事罪」判刑四年,成為首個武漢疫情中遭公開審判的公民記者(張展是第四名因報導武漢疫情而被強制失蹤的公民記者,前三名記者分別是陳秋實、方斌和李澤華,目前唯方斌毫無消息)。
2020年2月,張展赴武漢做實地疫情採訪,在推特、油管平台發布關於武漢疫情和民眾生活的視頻報導,並接受多家境外媒體採訪。5月14日,張展在武漢賓館被上海警方跨省抓捕。9月初,知情人士透露,張展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身體衰弱,遭到強制灌食,身體狀況極差。12月,辯護律師稱張展自六月底開始正式絕食,遭到強制插管灌食、上腳鐐、24小時戴約束帶等酷刑。張展會見律師時淚水不停,說「每一天都是煎熬」。律師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張展可能無法活著走出高牆。
張展案開庭前,長期支持中國民主運動的香港支聯會致函習近平,指出該案是一宗「莫須有」的冤案,是對人民知情權的打壓。張展被冤判次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聲明,要求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張展,並表示中共非常害怕講真話的公民。
張展,陝西咸陽人,西南財經大學金融碩士,曾任律師。後因維權並參與對修訂律師管理辦法的簽名活動,被註銷律師執業證。2019年9月,張展因聲援香港「反送中」運動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名刑拘2個月。當時她一個人撐傘在上海南京東路遊行,雨傘上寫著「結束社會主義、共產黨下台」。
九、十二港人案 8月23日,12名香港人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之後被扣押在深圳鹽田。扣押期間,10名港人的家屬曾多次安排委託律師,要求與被扣押港人會面,但均被中共公安拒絕,13位家屬委託律師被公安約談施壓、6名律師退出代理工作。(2021年1月4日,代理該案的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收到律師證恐被吊銷的消息。隨後,另一律師任全牛傳出執照也可能被當局吊銷。)
12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偷越邊境罪,判處10人七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餘兩名港人因為未成年而被遣送回港,交由香港警方繼續扣押。
有大陸維權律師表示,不排除本案是中港聯合設局製作的陷阱,目的是進一步摧毀香港民運力量,全面實現香港大陸化管制。
中共將12港人「送中」非法關押治罪,遭到國際社會譴責。12月18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推文表示,(被送中的)12名港人應當立刻獲得釋放,12人的所謂「罪行」,只是為了逃避暴政;中共今天正將香港變成往昔的東柏林,極力阻撓民眾前往其它地方尋求自由。
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冤判運動」
如果說以上冤案還主要是個案形式的話,那麼中共已持續了21年的迫害法輪功,就是一種「群體滅絕」式的「冤判運動」了。
據海外「明慧網」信息,2020年1~10月,遭中共法院冤判的至少有337人,令人觸目驚心。
王赫:2020年中國十大冤案
(明慧網)
僅2020年上半年就有2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11人被庭審,2人被批捕,25人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年齡最大者83歲。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遍及中國大陸的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29個城市。
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各個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他們中有國家公務員、博士、教授、優秀教師、警察、醫生、會計、翻譯、退伍軍人,還有從事軟件開發、設計、建築等各行各業優秀人才。例如,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陳新文博士被祕密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曾任瀋陽工業學院專科學校(現已併入瀋陽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系系主任、副教授的於春生,被非法判刑一年,天津濱海新區優秀教師高麗娟被非法判刑九年,勒索三萬。
結語
上述10大十大冤案,表明了中共「專政」的殘暴、中共政權的反人民性、反人性。
——從李懷慶案,可以看出中共對民營企業家控制的極端化; ——從郝勁松案,可以看出中共政治的轉向和權貴勢力的擴大; ——從張五洲案,可以看出中共的「逼上梁山」; ——從劉豔麗案,可以看出人民的覺醒; ——從張展案,可以看出中國人的自救意識和中共對此的毀滅政策; ——從余文生案與許志永、丁家喜、常瑋平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可以看出中共對法律人、特別是有政治覺醒意識的法律人的仇視; ——從任志強案,可以看出中共當局的恐慌、中共內部分裂和內鬥的激化; ——從十二港人案,可以看出中共對香港「留島不留人」的歹毒; ——從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冤判運動」,可以看出中共迫害信仰、與天地人鬥的狂妄、愚蠢、自毀和毀滅一切的邪教本質和流氓本性。
這樣的一個中共,難道還有理由繼續存在下去嗎?天日昭昭,2021,難道就不應該判中共死刑嗎?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