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觀點】選舉法加國安法夾擊香港

2021年03月13日橫河觀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3日訊】 今天是3月12日,星期五,晚上8:30點,橫河老師現場直播。
今天焦點話題:俄克拉荷馬州立法豁免駕車人,《選舉法》加《國安法》夾擊香港。
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法,豁免在暴亂時為逃離現場而撞到暴亂者的駕車人。人大通過的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加上此前的“港版國安法”,宣告了香港僅有的自由和民主被徹底扼殺。
裴洛西再次提名斯沃威爾(Swalwell)為眾院特別情報委員會成員,但面臨挑戰,眾院少數黨領袖麥卡錫將(提出)提案將他趕出情報委員會。 史沃威爾因和中共間諜方芳有染而聲名大噪,盡管如此,還受命擔任眾院彈劾委員會經理,也只有他最合適。
疫苗是打還是不打?
疫苗的好消息和壞消息:輝瑞疫苗從以色列傳出好消息,有效率97%,超出公司自己的臨床結果。這個結果應該是比較可信的。
科興疫苗在香港引起第4例死亡案例,而歐洲八國在接種出現血凝塊後暫停牛津-阿斯利康疫苗的接種。
有觀眾朋友問究竟疫苗是打還是不打?本來應該的是把疫苗的消息全面告訴民眾,問題是疫苗信息被全面封鎖,至少在油管,完全不允許討論,誰談的和CDC的不一樣就封殺。CCP病毒疫苗本身就是全新的事務,就是CDC也在不斷更新,不允許討論,這倒更像是有什麼陰謀。
講一下這幾個疫苗的特點:輝瑞疫苗是mRNA疫苗,理論上副作用應該比較小,因為只有一段特定的基因序列會被表達,科興疫苗是滅活病毒,和國藥在祕魯臨床實驗兩款疫苗有效率33%和11.5%的一樣,而牛津-阿斯利康疫苗是DNA腺病毒疫苗,DNA也是刺突蛋白的。
俄克拉荷馬州立法豁免駕車人
俄克拉荷馬州眾院通過法案,對逃離現場而撞擊暴亂者的駕車人免罪。 這個法案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是對暴徒的懲罰,可以輕罪起訴干擾交通和危及開車人的示威者,二是對駕車人的保護,即當駕車人為個人安全逃離暴亂現場而撞到暴徒後,不會受到刑事和民事訴訟。這裡暴徒的定義是,示威活動中使用暴力或搶劫者,這些人將面臨刑事起訴和監獄服刑。
對暴徒的懲罰似乎是本該如此的,一般州已有的法律足夠用了,為什麼要新立法,就是去年夏天全國的BLM和antifa的暴亂,波特蘭到現在都沒有停止,損害了大量的公共和私人財產,暴徒少有受到懲罰的,而被圍攻被暴打的路人逃跑時不慎撞到暴徒卻面臨起訴。
俄克拉荷馬州就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個記者在報導該州BLM騷亂時被示威者包圍,逃離時撞到示威者而面臨牢獄之災。立法就是要保護普通公民的生命安全。
該法律的支持者表示,這只是在發生暴力的情況下,沒有侵犯和平抗議示威的權利,也有助於抗議保持和平,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然而這個立法卻受到州議會民主黨的挑戰,民主黨議員認為該法案針對反對系統性種族主義的抗議者卻沒有試圖解決根本問題。
這是很有意思的論述,首先,美國沒有系統性的種族主義,無論《憲法》、法律還是行政令,逆向種族歧視到真的是系統性的,如對白人和亞裔入學的歧視;其次,該議員把暴力和反種族主義抗議者等同起來,這多少倒是個事實,我們在去年夏天的抗議活動中,很少看到香港抗議中的那種和平;最後,每個社會都有不公平,如果任何不滿的人都可以使用暴力,社會就永無寧日,今天的理由是種族主義,明天可以是別的什麼,再說,BLM和安提法暴亂的受害者,根本就是無辜的過路人和居民,不是所謂不公正的制造者。其實根子很簡單,就是別有用心的政客和媒體等的政治正確。
被包圍或被攻擊的無辜過路人有沒有逃跑的權利?城堡法則和不退讓原則,城堡法則就是家或其延伸(有的州包括車)不能被入侵,不退讓原則是自衛權利擴展到允許去的公共場所,很多州法律規定個人在受到攻擊是不必退讓,就是最不允許自衛的州,也有逃跑的權利,其實禁止不退讓原則的就只有一條路,而且是鼓勵或必須的,就是逃跑。
奇怪的是,有立法者試圖剝奪民眾的權利,不是自衛權,而是逃跑權,為了保命不受傷害的權利,遺憾的是,這就是美國的現狀。很高興俄克拉荷馬州眾院通過了這項法案。
《選舉法》加《國安法》夾擊香港
人大通過的香港選舉改革決定:
1.候選人愛國,愛國即愛黨,預設條件,定義和解釋權都在中共。
2.選舉委員會改變:去除社會服務界(即民主派為主的)、增加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即中共政協系統的人,原有幾個功能界別的本來就是完全被中共控制的;
3.提高特首候選人的門檻
4.立法會議員選舉增加了選舉委員會
5.新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這就是從所有選舉層面,從參選開始的候選人資格,到最後的資格審查,確保民主派候選人,或任何中共不願意的人,沒有機會參加選舉,更不要說當選了。
再加上《國安法》,隨意逮捕起訴民主人士,當然可以把有意參選的民主人士逮捕。
這和中共人大代表選舉沒有什麼不同了,大陸個人參選的,大多數的結局是進監獄。
特首就是一個直轄市的市長或重要省份的省長,而香港的立法會也降格成為大陸省直轄市一級的人大橡皮圖章和政協花瓶,只不過還有一套完整的特區的表面結構而已。結構和功能不總是一致的。就像中國大陸有《憲法》,但只是名義憲法、字義或語義憲法,有《憲法》沒有憲政。
香港現在也是,有特區名義但沒有特區實質。可以說,從“港版國安法”到選舉決定完成了香港的轉型,變成了一個普通的大陸城市。
這個變化比我90年代預測的晚了14年。
《橫河直播》制作組
(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