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5月31日訊】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21年來,據明慧網報導信息不完全統計,江西省有173個參與迫害人員遭厄運的實例。
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但為了職務、金錢,昧著良心犯罪,把殘害好人當成了升官發財的機會,卻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
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厄運人員大致被分為五類: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公檢法司、黨政官員、企事業單位、基層人員。其中,公檢法司遭厄運人數最多,達95人,占總數的55%。
江西省各類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厄運人數統計。(明慧網)
各類人員遭厄運的形式大致分為七類:傷殘、死亡、重病、癌症、被查處、自殺、精神煎熬、經濟損失。其中:死亡65人、重病癌症20人、傷殘18人、被查處48人、自殺3人、精神煎熬16人、經濟損失3人。死亡人數最多,達65人,占總數的38%。有21人殃及到25個家人。
江西省各類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不同類型厄運的人數統計。(明慧網)
迫害法輪功遭厄運人員部分簡況
黨政官員
1. 蘇榮,原省委書記,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2. 姚木根,原省政府副省長,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3. 陳安眾,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以犯受賄罪被判刑12年。
4. 趙智勇,原省委祕書長,被降職、收繳其「違紀」所得。
5. 劉金水,江西省化工研究所大院居委會主任,突發疾病死亡。
公檢法司人員
1. 丁鑫發,原省檢察院檢察長,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7年。
2. 許曉剛,原省公安廳副廳長,曾兼任江西省「610」辦公室主任,因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3-4. 王俊征,江西女子勞教所管理科長,其妻患了癌症。
5-6. 陳英,江西女子勞教所警察,本人住院開刀,其幼女患心臟病。
7. 劉天貴,江西省豫章監獄原副監獄長,暴病死亡。
8. 鮑志堅,江西省豫章監獄一監區指導員,被撤職。
9. 葉國兵,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企事業人員
1-3. 陳新如、熊小波、朱峰華,三人皆為原江西拖拉機廠職工。陳新如突發心臟病死亡;熊小波拐了腳、後又雙目失明;朱峰華被判刑、開除工作。
4. 趙衛華,江西省總工會工人療養院院長,被炸致殘。
5. 羅常生,江西省總工會工人療養院副院長,患癌死亡。
6-7. 陳賀龍、王平見,江西省精神病院院長、副院長。陳賀龍因貪污罪被判刑10年;王平見因貪污罪被判刑5年,監外執行。
8. 李中原,江西工程技工學校原保衛科長,患胰腺癌死亡。
9. 王鐵鋒,江西洪都飛機製造公司退休職工,遭厄運死亡。
遭厄運部分實例
省檢察長丁鑫發被判刑17年
丁鑫發,曾任江西省公安廳廳長、省檢察院檢察長。2006年1月9日,丁鑫發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7年。
丁鑫發接觸過法輪功,知道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卻在1999年「7‧20」後,他出賣良心,在江西部署與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計劃,親自在江西電視節目上露面,宣讀鎮壓法輪功的通告、指令等。
丁鑫發對江西省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南昌市京山派出所副所長湯正雄葬身湖底
南昌市公安局京山派出所副所長湯正雄因迫害法輪功賣力,於2004年被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頭目周永康接見。之後,他更死心塌地為中共賣命,迫害法輪功學員。
2007年4月17日上午10時,湯正雄乘車行至像湖風景區一座五孔拱橋上時,汽車突然失控,墜入三米深的湖中。同行司機水底逃生,湯正雄則葬身湖底,死時不過三十五歲左右。
豐城市法院官員遇車禍 四死兩傷
豐城市法院賣命迫害法輪功學員,對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4年至11年不等,手段毒辣。
2011年11月,豐城市法院的6名庭長、副庭長外出旅遊,在山東省境內發生汽車追尾事故,其中民事二庭一副庭長被拋出車外,受輕傷、一副庭長當場死亡、民事三庭庭長死亡、一副庭長死亡、一副庭長百分之九十重度燒傷、政工科長死亡。
上饒市市委書記兼市長余小平上吊自殺身亡
1999年中共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時,余小平在江西省樟樹市擔任市委書記。當時樟樹市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去北京合法上訪,余小平竟先後兩次親自率領公安人員到北京去抓法輪功學員,有幾十人被綁架回來。
余小平還指揮警察實施酷刑折磨、毆打被抓捕的學員,並對每人勒索所謂「罰款」費3,000元至5,000元。
余小平還多次指使,將法輪功學員劫持到偏遠的山前鄉洗腦班強制「轉化」(放棄修煉),堅定信仰的多名學員被非法勞教3年或判刑。
2003年8月26日,余小平在家中上吊自殺身亡,時年49歲。
明慧網評論:這些迫害的參與者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尚未遭報的,是上天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機會,因為他們也是共產黨發動這場迫害的犧牲品。
資料來源:明慧網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