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出台個人信息保護法 真實目的何在

2021年08月22日中國禁聞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2日訊】中共日前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強制規定科技公司如何蒐集、處理和傳輸用戶資料,號稱是世界最嚴隱私保護法。不過,有法學專家認爲,中共出台這個所謂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並不是真的要保護百姓的權利,而是另有目的。
中共當局在打擊科技業者之後,又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嚴格規定科技公司如何蒐集、處理用戶資料。
8月20號,中共當局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將從今年11月1號起正式實行,這也是中國第一個全面囊括資料收集、處理和保護的規定。
這個號稱全球最嚴隱私保護的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的個人信息,也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的個人信息。在公共場所的人臉識別所收集的個人圖像、身份識別信息只能用於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
中國資深法學專家趙遠明:「像那個憲法規定人民有什麼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宗教信仰對等等,這些都寫的很明顯,字裡行間都是要保護,但是實際情況它並沒有按照這個去做。當然像它這個個人信息,這個什麼網絡保護法,它能夠制定出來,那實際上在立法方面就是說一點點進步,但是這一點進步,我估計都是用於這個堵輿論壓力的嘴。」
新規要求,未來公司行號在蒐集個人資訊時,除了需獲得當事人同意外,要進行「跨國資料傳輸」時,還必須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範。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表示,所謂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本質就是告訴全世界,中共當局要壟斷中國老百姓的個人信息。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它表面上是禁止民間你不能去濫用別人的信息。但是事實上政府它是可以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它是可以以各種各樣的理由,它去突破,去侵入到任何它認為有必要的地方去收集個人信息。」
《華爾街日報》認為,中共的這個《個人信息保護法》,類似於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不同的是,歐洲政府本身在數據收集方面面臨著更大的公眾壓力,而在中國,估計中共政府可以保留自身對數據的廣泛訪問權限。
賴建平:「因為國家的制度從根本上來說是不同,政府的動機從根本上是不同的。因為西方國家它的政府是一個中立的機構,政府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個人人權的那麼一個公共場所。但是中國這個專制政權它是為了維護一黨專政,為了維護共產黨壟斷政權的這麼一個地位和需要,所以它的一切行為,一切法律的出發點,歸根結底就是為了維護一個黨的執政地位、統治地位。」
評論認為,中共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表面上看,好像公民的個人信息得到法律保護,甚至比歐盟的機制還健全,但事實正好相反。
趙遠明:「根本不可能指望這個政府保護你,而且它往往是政府主動的規範你的個人隱私,根據過往的歷史來看,我估計就是在理論上,在那個媒體製造輿論效果,起到一定作用,但是真正能落實到保護公民的隱私,自由,通訊自由,這方面我估計它不可能有什麼大的改變,因為它本質上沒有改變。」
日前中共當局已經通過監管措施的《網絡安全法》以及《數據安全法》,現在加上這部《個人信息保護法》,可以說中共當局在虛擬世界同樣把持所謂依法行事的掌控權。
賴建平:「它們在處理個人信息的時候,要以國家安全需要為限,以國家的名義,國家安全機構、公檢法司,這些警察機構,這些刀把子,它是可以隨意的去侵入到這個個人信息裡邊,而且它要求任何單位,任何個人,要你們的信息你還不能拒絕。它實際上就是告訴大家,有一個老大哥它睜著眼睛的在看每一個個體你們的信息,它掌握清清楚楚。」
賴建平認為,嚴格地說,中共這部《個人信息保護法》是一部壟斷個人信息的法律,標誌著中國正式成為一個警察國家。
採訪/李韻 編輯/黃億美 後製/郭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