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活摘器官 原遼寧公安廳副廳長罪行遞交37國政府

2021年08月30日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30日訊】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一手提拔的親信許文有,原是遼寧公安廳副廳長、瀋陽政法委書記。許文有忠實地執行周永康的命令,任瀋陽公安局長期間作惡多端,對法輪功學員打壓不遺餘力,在同行中以心狠手辣「著稱」。
中共鎮壓法輪功之後,許文有一直是遼沈地區迫害法輪功的積極組織者和殘酷迫害者,許文有把20餘年在刑警中積累的經驗都用在了迫害法輪功學員身上。在中共鎮壓法輪功,不到3年的時間裡,許文有就爬到政法委副書記的職位上。
許文友與原遼寧省省長薄熙來及王立軍關係極其密切,是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的嫌疑人,瀋陽的醫大與陸軍總院等多所軍隊醫院參與器官移植。
今年7月份,時值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二十二年之際,37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包括五眼聯盟的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和歐盟的23個國家等,遞交了又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其中原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瀋陽市政法委書記許文有在此次遞交的名單中。
2005年9月,周永康為許文有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專場表彰大會,將時任遼寧省公安廳刑事犯罪案件偵察總隊總隊長許文有樹為「全國公安系統的典型」,號召全國警察學習。真實原因是,在震驚海內外的「高蓉蓉被毀容滅口案」中,許文有指示跟蹤並再次綁架了高蓉蓉,最終導致高蓉蓉被滅口。
2006年,許文有被提拔為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成為周永康迫害法輪功在遼寧的忠實爪牙。
據不完全統計,在許文有任職瀋陽市公安局長期間,已被核實該地區至少有9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還有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殘、致瘋、妻離子散的無數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庭,許文有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以下是許文有在任職期間的部份重點案例:

對被毀容的高蓉蓉滅口

2004年5月7日在瀋陽龍山教養院,法輪功學員高蓉蓉被警察唐玉寶、姜兆華等用電棍連續電擊6、7個小時,導致高蓉蓉面部燒焦、嚴重毀容,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高蓉蓉被送到醫院,住院期間走脫,並將其被毀容的照片在國際社會曝光。
中共江澤民、羅幹、周永康集團害怕高蓉蓉本人被營救出國,因此全力追蹤高蓉蓉的下落,並將此案定為「公安部二十六號大案」,成立了專案組,動用一切力量,搜查高蓉蓉。
時任遼寧省公安廳刑事犯罪案件偵察總隊總隊長的許文有,經過近半年的蹲坑、跟蹤,2005年3月6日凌晨,高蓉蓉不幸再次被綁架,多名參與營救的法輪功學員同時遭到非法抓捕。
2005年6月16日,高蓉蓉被警方殺人滅口,離世於醫院,年僅37歲。

任瀋陽市公安局局長期間 2008年奧運前非法大抓捕

2008年2月,奧運前夕,許文有被提拔為瀋陽市公安局局長,同時兼任瀋陽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政法委副書記等職。北京奧運會前,中共以維穩為由,大肆綁架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剛剛被周永康提拔為瀋陽市公安局局長的許文有更是積極,召開瀋陽市公安系統大會,布置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方案,每個區都下達名額。要在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來瀋陽之前,掀起抓捕法輪功學員的狂潮,為周永康獻禮、表忠心。
2008年5月24日至26日這3天,瀋陽市十幾個區縣的公安局,同時綁架法輪功學員。
僅東陵(渾南)區一晚上就綁架了24名法輪功學員;接二連三的法輪功學員失蹤消息傳來,甚至正在家中照顧癱瘓在床的老母親的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不完全統計,2008年奧運前瀋陽非法大抓捕中,有1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2人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多人被判重刑,如當時的沈北冤案的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6至11年重刑。
法輪功學員陳玉梅,於2008年7月3日在自家小區附近遭到警察的暴力綁架,警察對她拳打腳踢,當場把陳玉梅打得腦出血,昏倒在地,很多路人見證了警察的暴行。陳玉梅由於傷勢過重,搶救無效,第二天在醫院含冤離世,年僅48歲。
張佩蘭,女,60歲,2008年5月24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十幾天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馬三家勞教所在2個多月內將張佩蘭迫害致奄奄一息,8月13日讓家人接回家後,不久張佩蘭離世。
二零一零年,許文有因為「維穩」有功,被任命為瀋陽市政府副市長,又升一級。

許文有將一場晨煉荒唐定性為「瀋陽321大案」

2013年3月20-21日2天時間,瀋陽國保警察在瀋陽火車站和夏芳園公園綁架了10多名法輪功學員,理由是這些法輪功學員參加晨煉或有可能晨煉。
許文有將這次綁架案定為「321大案」,並對其中13位外地法輪功學員動用酷刑逼供,導致多人重傷。
13人中趙淑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劉佔海在瀋陽第一監獄被迫害致死,李玉萍被迫害離世。
隨著國際社會對西方國家制裁中共的呼聲越來越高,美國於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現今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27國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歐盟已於2021年3月首次打開了制裁中共迫害者的大門。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李樂真/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