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們對中共收集DNA數據的做法越來越警覺。遺傳學家大衛‧柯蒂斯(David Curtis)認為,中共大量收集的DNA可以用作器官庫的數據庫,「打擊與防止活摘器官世界峰會」的組織者提議,抵制中國的醫療和科研機構。
在9月17日至26日舉行的峰會上,最有影響力的演講者之一提出,中共可能正在開發一個基因庫,以便通過大規模基因檢測有助於活摘器官。演講者大衛‧柯蒂斯教授是倫敦大學學院(UCL)的遺傳學家,他認為,由於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記錄,一些科學期刊可能會拒絕來自中國的投稿。
其他專家與中國科學家接觸時,也越來越提高警覺。
「還有其它與基因數據分析相關的(抗議)例子,尤其是在監控和/或識別方面,」瑪格麗特‧科薩爾(Margaret Kosal)教授說,她擔任多項職務,包括在喬治亞理工學院和帕克‧H‧佩蒂生物工程與科學研究所(Parker H. Petit Institute for Bioengineering and Bioscience)。
「我的工作涉及新興和顛覆性技術的安全影響,這些研究是中國使用遺傳學,機器學習算法和能力指標的最具體、最科學、記錄在案的開源範例。標誌著其研究能力。我在自己的研究文章和演講中,對在什麼情況下,甚至是否應該使用(例如:引用和參考)它們的問題上,進行了道德上的鬥爭。」
柯蒂斯表示:「我們知道,活摘器官正在(中國)發生。我們知道,人們受到任意逮捕、拘留,甚至失蹤——有時沒有經過司法程序。我們知道的第三件事是,這是最近才知道的,中共在整個人口中、少數民族群體和特定地區進行大規模基因檢測。」
他說:「人們有時會做醫學檢查,提供血樣,用這些血樣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可以提取DNA。」
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Australian Strategic Policy Institute)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自2017年以來,中共當局出於執法原因,擬收集7億中國男性公民的DNA樣本。據報導,美國公司賽默‧飛世爾(Thermo Fisher)向中共當局提供符合其規格的DNA檢測試劑盒。
中共以前的DNA收集主要集中在少數民族,據柯蒂斯說,這使中共當局得以維護潛在器官捐贈者的數據庫,這些人可能會被活摘器官。
在中國,自願器官捐贈者相對缺乏,大規模的DNA採集在中國也遭到反對。人權組織認為,在一個很難說不的極權體制中,不會有真正得到同意的DNA收集,他們還擔心,廣泛的DNA測試,可能被用來懲罰持不同政見者和活動人士的家人。
據《紐約時報》報導,中國警察對在校男童進行大規模DNA測試時,要求提供血樣。《紐約時報》引用了另一個例子,其中一名31歲的男性在受到威脅後被迫提供血樣。來自中國北方的計算機工程師蔣先生,在2019年的採訪中告訴《紐約時報》,當局警告他:「如果拒絕採血樣,我們會被列為『黑戶』。」報導說,如果他不遵守,「將剝奪他和家人的權利,例如旅行和就醫的權利。」
考慮到中共的本性,柯蒂斯說:「很難理解為什麼(基於大規模DNA採集的活摘器官)不會發生。有收集樣本的政權……他們可以從所有人身上提取DNA。我們知道他們對逮捕和拘禁民眾毫無愧疚,我們知道,他們對活摘器官毫無愧疚,這給這個過程帶來了一個獨特的可怕的新維度。」
柯蒂斯認為,在中國,被活摘器官的潛在「捐贈者」已經從死刑犯、被定罪的囚犯擴大到一般的在押人員。現在,中共當局「可以檢查他們擁有的DNA數據庫,他們可以確定一個合適的捐贈者……不一定是被拘留者,因為可以是在街上走的人、上班的人、上學的人,或者在家的人,可能敲個門,那個人就會被拘留,被從家裡帶走,被從工作場所帶走——家人再也見不到他們了,因為他們跟需要器官移植的人匹配。」
柯蒂斯說,這創造了整個中國人口成為「潛在器官捐贈者的人類農場」的潛力,他強調,目前沒有證據表明這一點。但他說:「我們確實有證據表明,活摘器官正在發生,我們確實有證據表明有人被任意拘留,有人失蹤。我們有證據表明,大量的DNA收集正在進行中。」
他問道:「如果一個有權勢的中共官員需要進行腎移植,因此需要找到一個好的匹配對象,那麼中共當局為什麼不從已在DNA儲存庫內的藏人、維吾爾族人和囚犯身上活摘器官呢?」
2018年8月22日,一名中國技術人員在一個專門研究DNA的實驗室工作。(Greg Baker/AFP/Getty Images)
柯蒂斯說,如果基因庫被用於使用活摘器官的移植,那麼「這不僅僅涉及安全部門」。他接著說,「要想讓這項技術發揮作用,醫生、基因科學家和其他許多人」都必須參與到專業的科學和醫療網絡中。
他說,不像在英國,科學家會因為參與這種不道德的醫學手術而坐牢,中國沒有專業透明度和問責制。「在與政府意願不一的情況下,沒有反對政府和主張維護道德標準的機制。」
鑒於對強制基因檢測和活摘器官的了解,作為一名遺傳學雜誌的編輯,柯蒂斯對他收到的來自中國的投稿越來越感到不安。「當我知道(中國)科研機構和醫療機構願意容忍這樣的做法時,我為什麼要相信這些科學家們是以合乎道德的方式進行研究的了?」
柯蒂斯解釋說:「這給我們帶來了一個新的遺傳學方面的問題。」他說,我們應該做點什麼。「我們可以通過某種方式來影響中共的行為。」「有他們敏感的問題,也有他們關心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他們的科學認知,以及他們的科學工作者的職業生涯。」
柯蒂斯提出了基於中國學者的科學論文被常規拒絕的問題。他在擔任《人類遺傳學年鑑》(Annals of Human Genetics)編輯時就這麼做了。《人類遺傳學年鑑》總部設在倫敦大學學院,由威利(Wiley)出版社出版。
柯蒂斯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我覺得如果我必須繼續處理來自中國的投稿,我就不能繼續做編輯了。在與出版商的年度會議上,經過與董事會的討論,我們一致認為抵制是不可行的。在會議上,作為一種妥協,他們同意我可以發表一篇社論來闡述我的顧慮,並建議人們考慮抵制。
「我和托馬斯‧舒爾茨(Thomas Schulze,在德國慕尼黑大學和紐約州立大學北部醫科大學工作)撰寫了一篇文章。出版商看到這篇文章後,拒絕發表,並要求修改。我拒絕修改,因為對內容負責的應該是我,而不是出版商。由於他們不願發表這篇社論,我提交了辭呈。」
柯蒂斯、舒爾茨、比利時魯汶大學的伊夫‧莫羅(Yves Moreau)和奧地利維也納醫科大學的托馬斯‧溫澤爾(Thomas Wenzel)試圖在其它地方發表這篇題為「中國—是時候考慮抵制了?」(China—is it time to consider a boycott?)的公開信。
拒絕所有來自中國的文章的提議,與非歧視條款中經常出現的「反對基於國籍的歧視」的規則相衝突。但當一些國家犯下聯合國所定義的反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時,這樣的包容是誤導性的。
如果不允許這種「歧視」,尤其是對世界上最強大極權國家的歧視,將導致其權力的進一步膨脹。對這個國家的種族滅絕和反人類罪行不採取措施,就是不站出來反對這些最嚴重的不公正行為。我們不應該歧視種族滅絕嗎?在這種情況下,「不歧視」難道不是在共犯(complicity)加倍嚴重的歧視嗎?
其它拒絕發表這篇文章的期刊,包括:《柳葉刀》、《英國醫學雜誌》(BMJ)和《美國醫學協會雜誌》(JAMA)。
《衛報》在6月發表了該文。儘管兩家醫學雜誌否認對中共過於順從,但根據作者說,威利出版公司和《柳葉刀》表示,這篇文章的發表可能會給他們在中國的辦公室帶來麻煩。
柯蒂斯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解釋道:「根據我的合同,我對發表的內容負有全責,我可以簡單地拒絕來自中國的所有投稿,但我知道這不符合人們對我的期望,也不符合出版商的政策,也是編輯委員會不支持的行為(與他們討論過此事)。我意識到這是我的個人立場,於是我決定辭職。」
柯蒂斯於2020年9月辭去《人類遺傳學年鑑》編輯一職,以示抗議,此事於今年6月公開。他告訴《衛報》:「我辭職是因為威利的高管們阻止發表這篇文章,這些人對一份科學雜誌的內容沒有發言權。有人告訴我,威利在北京有個辦公室,意思是發表這篇文章會讓事情變得麻煩……因為在中國有巨大的商業利益,出版商無權告訴編輯他們能發表什麼、不能發表什麼。」
《人類遺傳學年鑑》最初被稱為《優生學年鑑》(Annals of Eugenics),這是一個不光彩的科學領域,通過優生來去除所謂的精神疾病、犯罪行為,以納粹德國為例,則是去除種族特徵來「改善」人種。
柯蒂斯的遭遇很不幸地表明,有時,在缺乏倫理道德的領域中,最具倫理道德的科學家是那些被迫離開能施加有益影響位置的人。
柯蒂斯繼續他的工作,為遺傳學領域帶來了一種更合乎倫理的方法,他公開反對強制收集基因和活摘器官,並提出了是否應該正式抵制與中國的醫學合作。
他說:「對科學期刊來說,這意味著我們不會考慮來自中國、來自中國醫生和中國科研人員的投稿。」「我們會說,看,你知道你的職業是這些做法(活摘器官)的同謀,我們不打算把你們當作我們的同行。我們不會說,我們知道你們遵循與我們相同的道德規範。」
柯蒂斯認為,這將提高中國醫學界和科學界對不道德行為的認知。他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我們希望很快推出一個網站,讓醫生和科學家簽署抵制。」
就在柯蒂斯在峰會上發言後,組織這次峰會的五個非營利組織聯盟:美國的「醫生反對活摘器官」組織、法國的「CAP良心自由」組織、台灣的「國際器官移植護理協會」、韓國的「韓國器官移植倫理協會」、日本的「移植旅遊研究協會」,發布了《打擊和防止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
宣言第9條直接支持柯蒂斯的建議,以及其它措施。規定:「所有政府應(1)敦促醫療專業人員積極勸阻病人去中國做移植手術。
(2)敦促醫務人員不要給中國醫生或醫務人員提供移植手術的培訓,也不要在本國為他們提供同樣的培訓。
(3) 敦促醫學期刊拒絕發表有關移植醫學的「中國經驗」。
(4)不向在國外尋求器官或身體組織移植培訓的中國醫務人員發放簽證。
(5) 不參加中國醫生在移植和移植手術領域的國際研討會、座談會或會議。」
事實上,我們不僅需要像柯蒂斯提出的那樣,在科學和醫學上抵制中共,還需要立法,禁止科學家和醫學專業人員,與從事嚴重不道德行為的外國醫療和科學機構合作。這同樣適用於今天的中共,就像它應該適用於20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的納粹德國。
有了這樣的立法,人們就會意識到,面對中共這樣的不開明的政黨的壓倒性力量,西方對人權的承諾是認真的,願意積極地維護這些權利。
在中國,人們將提高認識,在法律的約束下,中共在不道德的醫療和科學實踐中的支持和領導將有後果,從而迫使它停止強制DNA採集和活摘器官。在享有自由的國家,我們必須以最嚴肅的態度對待這些問題,如中國的法輪功問題、維吾爾族和藏人等,對他們的迫害構成了種族滅絕。
作者簡介:
安德斯‧科爾(Anders Corr),擁有耶魯大學政治學學士及碩士學位(2001年)和哈佛大學行政學博士學位(2008年)。他是政治情報分析公司Corr Analytics Inc.的主管、雜誌《政治風險》(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Risk)的發行人,其研究領域涉及北美、歐洲和亞洲。他撰寫了書籍《凝聚權力》(The Concentration of Power,即將於今年出版)、《禁止入侵》(No Trespassing),也曾擔任書籍《大國大戰略》(Great Powers, Grand Strategies)的編輯。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