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法委前副書記江楷鑫被雙開

2021年12月10日時政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10日訊】12月10日,中共廣東省政法委前副書記江楷鑫被雙開。
10日,廣東省紀監委通報,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江楷鑫「違紀違法」立案調查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江楷鑫被指控,生活奢靡,安排民營企業主租用高檔寓所供其享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搞權色、錢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私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現年56歲的江楷鑫,廣東普寧人,1986年10月參加工作。官方公布的簡歷中,省略了江楷鑫1986年至2006年4月的工作經歷,只披露2006年4月以後其在廣東省政法系任職情況。
江楷鑫,自2006年4月起任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7年12月任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2011年10月任汕頭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14年7月任佛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017年6月,江楷鑫升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2018年10月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21年5月11日,江楷鑫被通報落馬。
江楷鑫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僅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追查,還被明慧網多次點名,甚至被單篇報導參與迫害情況。
江楷鑫被追查國際追查參與迫害廣東法輪功學員餘瑞明、吳友平、陳雪文、陳曉冰母女等的責任。
2020年5月20日,明慧網報導,江楷鑫在公安系統浸淫達26年之久,是當地公安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江楷鑫任職期間,多次參與劫持、綁架,刑訊逼供當地法輪功學員。
對法輪功學員吳靜芳、黃素君被迫害致死;對法輪功學員李自音、陳漢波、張壁鴻、黃列娜、符曼玉等被迫含冤離世;對法輪功學員王洽、陳曉冰、李豔明、雷敏等等被非法判刑等,負有主要責任。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