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中共冬奧前重判11名法輪功學員之真相

2022年01月26日時政評論
1月14日,北京1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2至8年。這是2022年北京冬奧會前夕江澤民的追隨者繼續作惡的最新案例之一。
其中,許那(女,54歲,研究生)被判刑8年;李宗澤(男,1993年生,大學本科)、鄭玉潔(女,1993年生,大學本科)、李立鑫(男,1994年生,大學本科)、鄭豔美(女,1990年生,大學本科)被判5年;鄧靜靜(女,1992年生,大學本科)、張任飛(女,1994年生,大學本科)、劉強(男,44歲)、孟慶霞(女,50歲)被判4年;李佳軒(女,1993年生,大學本科)、焦夢姣(女,1990年生,碩士研究生)被判2年。
上述11人中,8人是「90後」,且個個都是大學生,有的甚至是研究生,正值青春煥發、大有作為的美好年華;另3人中,許那、孟慶霞都是心懷蒼生、胸藏錦繡的女畫家;劉強則是戒掉毒癮、因修煉法輪功重獲新生的回頭「浪子」。
如果在信仰自由的國家和地區,他們個個都可能成為造福社會的精英人才。
但是,2020年7月19日,正當大瘟疫在全中國和全世界蔓延之際,僅因為許那等拍攝了一些疫情期間北京的照片,發給海外媒體,傳遞了她們目擊的疫情真相,中共的國保警察,竟然把他們當成「犯罪嫌疑人」,實施祕密抓捕。
無論從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看,還是從中共自己通過的憲法看,許那等的行為都不存在任何違法問題,而是在行使一個公民的言論自由權。
但是,許那等被在非法關押1年零5個多月、544天後,在冬奧會前,仍遭中共法院重判。

不實的罪名

許那等11名法輪功學員都是被法院以犯「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的。
這個罪名不僅是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強加給11名法輪功學員的不實罪名,而且是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至今23年來,中共各級各類法院強加給所有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不實罪名。
因為法輪功不是中共「認定」的X教,而是以「真、善、忍」為指導,教人修心向善、利國利民的高德大法、正道大法;法輪功學員從來沒有「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荒謬的依據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這是世界各國刑法中最普遍、最重要的「罪刑法定」原則。
2000年4月30日,公安部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
這個通知的發文對象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通知有一個附件《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其中寫道:「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然後,列舉了14種邪教的名稱,其中,沒有法輪功。
2005年4月9日,公安部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其中認定的邪教共14種,但沒有法輪功。
翻遍中共制定的所有法律,沒有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是X教」。
也就是說,23年來,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全都沒有法律依據。
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判刑的真正依據是:江澤民1999年4月25日致中共政治局常委信中提出的「戰勝法輪功」的結論和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提出的「法輪功是X教」的結論。
一個最基本的常識是,正確的結論來自全面、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
但是,江澤民的上述兩個結論,不是江對法輪功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細緻調查研究的結果,而是江主觀、武斷提出的。
我是從1995年5月3日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到1999年4月25日,修煉近四年,上至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下至中紀委監察部的普通官員,很多人都知道。據我所知,直到1999年4月25日,江澤民從來沒有到中紀委監察部對法輪功問題做過調查研究。
1993年12月,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應邀參加了在北京舉辦的東方健康博覽會,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
1995年3月13日,李洪志先生應邀在中共駐法國大使館文化處禮堂,舉行了在西方的第一場報告會,時任中共駐法國大使方柏先生和夫人及一百多位聽眾出席了報告會。中共駐法國大使館成為法輪功從東方傳向西方的第一站。
據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的梅森學者張爾平介紹,迫害發生前,李洪志先生曾應邀到中共駐紐約總領事館作報告。領館內從總領事到最基層的工作人員都曾跟李洪志先生合影留念。當李洪志先生進到中領館時,連傳達室的工作人員都恭恭敬敬地說:「我們都在煉您的法輪功。」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文件《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以祕密方式深入調查、蒐集法輪功「違法犯罪」的證據。
但是,據我了解的確切消息,至1999年4月25日,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進行了長達9個多月的調研,沒有發現法輪功的「違法犯罪」問題。
1998年10月,國家體育總局派氣功註冊評審調研組到長春、黑龍江等地調研。10月20日,在長春召開的座談會上,調研組組長邱玉才說:「關於法輪功問題,國家體總委託我和管謙、李志超,到長春對法輪功做一個了解。」
「通過調查了解,長春有十幾萬人在煉法輪功,而且層次較高,有十幾所大專院校的教授、博士生導師、高級幹部,還有從工人到知識分子各個層面上的都有,確實功效很顯著。這一方面沒有疑議。」
「我們認為法輪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錯,對於社會的穩定,對於精神文明建設,效果是很顯著的,這個要充分肯定。」
1999年4月25日前,許多法輪功學員,如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院長李其華,時任中紀委監察部第七室副局級官員葛秀蘭,中國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關貴敏,公安部十一局副局長葉浩等,給江澤民寫信反映過法輪功問題。但是,江澤民沒有向上述任何一個人調查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
1999年5月7日,我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5月8日,以掛號信方式,寄給江澤民。其中談到法輪大法的六大好處:一,只講奉獻,不講索取;二,在祛病健身方面有奇效;三,非常重視心性修煉,對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作用;四,實行鬆散管理,不干涉國家政治;五,促進了中外傳統文化的交流,客觀上已成為人類進步事業的重要因素;六,揭示了許許多多科學的奧祕,是真正超常的科學。
這封信1999年7月27日發表在明慧網上。20多年後的今天回過頭來看,上述六點仍然是正確的,是經得起實踐檢驗的。
綜上所述,1999年江澤民關於法輪功的兩個結論都是錯誤的,中共據此對法輪功持續23年的迫害必然是錯誤的。

非法的判決

2021年10月15日,北京東城區法院對11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進行審理時,五位律師從程序和實體兩方面,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
23年來,中國大陸許多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過無罪辯護。其中,以2016年9月13日張贊寧等四位律師為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案作的辯護最著名。
這份辯護詞的標題是《為捍衛法律的正義與真善忍普世價值而辯》。其中寫道:
「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這個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條(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及其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信仰者。所謂依法打擊實際上完全是蓄意錯用法律的枉法強加罪名,是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
「對法輪功無罪辯護十多年後的今天,究竟誰合法誰犯罪早已分明,當下庭辯的意義已不僅僅在於維護法輪功信仰的合法權利,更為重要且切實的是阻止所有司法官員繼續參與迫害共同犯罪,從而能夠避免其在未來法制昌明、回歸正義的下一步走向歷史的審判台。」
去年8月31日、10月19日,我在大紀元發表《致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院長趙軍的一封信》,《致北京東城區法院院長趙軍的第二封信》,以我的親身經歷為例,證明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完全錯誤的。我寫道:
「希望你為了你和你家人的平安,不要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不要繼續『助紂為虐』」。
但是,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不顧海內外一切勸善之言,罔顧良知與法律,堅持作出上述非法判決。

末日的瘋狂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因其逆天叛道,禍國殃民,老天爺一次又一次對作惡者發出警告。
2002年6月,江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第3年,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一塊距今2.7億年、上面寫有「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的「藏字石」。據貴州、北京三組專家考察,「藏字石」沒有任何人工雕琢痕跡,渾然天成。
筆者認為,這塊「藏字石」的被發現,是上天對中共迫害法輪功必亡的嚴重警告。
2003年,江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第4年春,SARS疫情從廣東爆發,然後傳到北京,傳到中國許多省、自治區、直轄市。
SARS疫情突如其來,是上天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又一次嚴重警告。
2020年,由於中共隱瞞疫情等,導致大瘟疫從武漢蔓延全中國、全世界。至2022年1月24日,全球191個國家,3.5億人感染,561萬人死亡。這是中共給全人類帶來的一場空前未有的大災難。同時,它也使中共在全世界空前孤立,越來越多的人反感、厭惡、唾棄、決裂中共。
2020年爆發的大瘟疫,是上天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發出又一次嚴重警告。
就在大瘟疫爆發,舉國、舉世遭大災之際,江澤民的追隨者,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仍在繼續作惡,非法抓捕、關押、審判、迫害法輪功學員。
這是什麼行為?這是地地道道的末日瘋狂。

結語

當年,孫力軍在擔任公安部副部長,公安部國保局局長,公安部610辦公室主任,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指揮全國國保警察到處抓捕法輪功學員之時,曾經野心勃勃。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孫力軍為自己制訂了一個升官發財的「十五年規劃」。筆者從中紀委對孫力軍的通報推斷,其終極目標可能是擔任中共政治局常委。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
2020年4月19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孫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昨日座上賓,轉眼間便成了階下囚!
2022年1月,孫力軍已被提起公訴。等待他的,最低的刑罰可能是死緩;如果被判死刑並被執行死刑,也不令人意外。
今日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者,孫力軍就是近在眼前的前車之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