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種酷刑】:壓床板

2022年03月18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3月18日訊】在中共關押人的場所,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警察用一種殘忍的酷刑刑法「壓床板」迫害他們。
「壓床板」的手段很殘忍,具體使用的方式不盡相同,常見的是,警察捆綁法輪功學員的腳和腿,將兩隻胳膊捆到背後,把脖子使勁往下壓,與腿捆在一起,導致胸部被嚴重擠壓,使人窒息難忍;再把人塞到床底下,讓人坐在床板上,往下壓人的背部,使人骨頭幾近斷裂,人近乎窒息。
據明慧網報導,北京團河勞教所使用「壓床板」迫害法輪功學員尤為慘烈,造成慘案不斷。例如:
黑龍江綏化法輪功學員魯長軍被扭曲著捆綁後推至床下,在幹警的教唆下一群幫凶猛壓床板,致使他頸椎折斷、高位癱瘓,終身殘疾。
惡人還使用上下床之間的小梯子,把法輪功學員的雙手捆在上面,讓學員坐在地上,然後把學員的頭朝腳尖摁在地上,再往床底下塞。
一位法輪功學員被從床底下拽出來時斷氣了幾分鐘,後才慢慢緩過來;另一位學員的肢體失去了知覺,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現居海外的法輪功學員陳剛、趙明當年在該勞教所也遭此酷刑的折磨。

「壓床板」使陳剛筋骨欲裂 幾近窒息

北京法輪功學員陳剛1994年畢業於北京工業大學。他被非法勞教後關進北京團河勞教所,遭受了種種酷刑折磨,其中極為慘烈的是「壓床板」。
團河勞教所幹警指使十多名犯人將陳剛毒打後,將他的腿雙盤後用繩子綁上、再將繩子繞上脖子,使勁往下拉,將脖子和腿緊捆在一起,整個人呈一個球形,然後將其塞進低矮的床下。
幾個犯人坐在床上長時間擠壓他的背部,令他筋骨欲裂、幾近窒息。隨後他幾乎癱瘓,兩個星期不能行走。
後來陳剛多次向勞教所和勞教局反映這樁惡性殘害人的事件,但沒人理睬他。勞教所還找藉口延期關押了他半年。
陳剛後來被營救到美國。回憶那段遭受酷刑折磨的經歷時,他寫道:「在死亡的邊緣上,我時刻面臨著兩種選擇:死亡或是屈服。人在面臨死亡時,往往都很恐懼、痛苦;但是當你選擇屈辱地活著的時候,在那種背叛自己的人格和信仰的心靈煎熬中,那感覺真是生不如死。」
【中共百種酷刑】:壓床板
中共酷刑折磨示意圖:壓床板。(明慧網)

受刑後 趙明駝背了很長時間

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當時正在愛爾蘭三聖大學計算機系讀研究生的趙明,於當年聖誕節期間回中國為法輪功上訪。他遭拘捕後被遣送回老家長春。
2001年5月,他與幾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再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劫入北京團河勞教所。
在勞教所,惡人對趙明使用了「壓床板」刑法。他們讓他坐在一個洗臉盆裡面,腳伸在盆外,頭彎向腿部,然後強行將他推入只有一尺多高的床板底下。
當床板被他的背部頂起的時後,幾個人坐在床上往下壓。於此同時,多人對他拳打腳踢……
遭此折磨之後,趙明腿部損傷嚴重,脊椎嚴重受損,很長一段時間背直不起來。原本1.7米的個子看上去只有1.5米多高,駝著背走路。

犯人在杜英光的背部和床板間放根木棍

2003年初,天津市所有勞教所搞起了「百日攻堅」,即一至三個月內強行「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學員,使用種種酷刑手段,其中之一的就是「壓床板」。
一位四川籍法輪功學員因不穿囚服、不站隊、不報數,經常被犯人綁上塞到床鋪下面,後來這位學員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一次,刑事犯孫凱為了得到獎勵,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杜英光。孫某讓杜英光盤著腿坐著,再把他塞進床底下,他的頭和背被向下壓迫著。
杜英光的兩隻胳膊露在床外,孫凱又抓著他的小臂用力向鐵床上撞,然後把他拉出來,幾個人一起將他的臉朝下按在地上……
另一次,犯人張俊強把杜英光塞進床下,為了使他更痛苦,犯人們把一根長木棍塞進杜英光背部與床之間。
張某握住棍子一頭,在杜英光頭部和背部上使勁壓,再將他的手按在地上用腳踩。
不僅如此,張某還找來一根縫衣針,抓住杜英光的手,用針尖向他的指甲縫間扎去。

郭錦覆的腰部像要斷裂一樣疼

2006年7月6日晚,法輪功學員郭錦覆在上海市徐家匯華山路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和《九評共產黨》時,被保安綁架,後劫持到上海市徐匯區看守所。
同年12月25日,郭錦覆被上海市徐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隨後被關進上海提籃橋監獄。
在一個只有3.3平方米的監室裡關了三個人,郭錦覆是其中的一個。監獄中隊長湯明等人罰他坐小板凳,經常虐待、毆打他,並使用「壓床板」折磨他。他們強行讓他彎腰,把他塞到床下,痛得他喘不上氣,腰部像要斷裂一樣疼。

中共的迫害喪盡天良

加拿大華裔作家盛雪告訴大紀元記者,「在過去的二十多年裡,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可以說完全是喪盡天良的。」
澳洲悉尼大學社會學博士、民主中國陣線主席秦晉曾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法輪功學員面對嚴酷打壓,在中國大陸仍前仆後繼地反迫害,是可歌可泣的。
他認為中共的體制「成為人權迫害的溫床」,它不僅打壓法輪功學員,還給整個世界的和平帶來巨大的威脅,「中共是整個世界的罪惡淵源,西方世界都應該有此認知」。
(資料來源:明慧網、大紀元)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