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5月16日訊】明代有位大官名叫姚思仁,字「善長」,號「羅浮山人」,浙江秀水(今嘉興)人,生於明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逝於崇禎十年(公元1637年),高壽九十,官至工部尚書。他為官多年,通曉法律寫過《大明律附例註解》,還會中醫,曾編寫《菉竹堂集驗方》,此書中收集明朝內府祕籍藥方五百六十餘個,列明主治、配伍、藥物炮製、藥劑修制方法以及服藥宜忌等,並簡述其治療效果,且全部經過經姚思仁本人臨床驗證,為後世留下豐富的醫學資料。
姚思仁死後葬在嘉興,墳墓成為當地古蹟,墓後有園林,三面臨河,園內有墳祠、假山,花木繁茂,松柏常青,舊時為遊人踏青之處,每年游者甚眾,20世紀60年代被中共剷平消失,其故址在今洪波路和洪興路相接處稍北。
今天要說的不是姚思仁的個人履歷,而是發生在他身上的一件奇事:
萬曆四十年(公元1612年)春,他因生病回家休養,在夢中就見到有人索命。到了當年六月某日,他在半睡半醒之間似夢非夢的狀態下看到一個使者來傳令說長官要召見他。倉促間,他也沒想別的,起身趕快穿上官服,徒步跟著使者前去。路旁的景物和陽世間相同。恍惚中來到一個衙門,看到有衣衫襤褸的十六個冤死鬼,披散頭髮,滿臉血跡,吵嚷著圍過來要索命,此刻他才知道自己到了陰曹地府。
姚思仁問小吏這是些什麼鬼,小吏說:「他們是被你枉殺的山東人。」
姚思仁辯解說:「我當山東巡撫的時候,按職責負責批准處決死刑犯,這些案子都是由司法官定罪並判死刑的,我只是履行手續,最後依律簽字核准罷了,和我有什麼關係?」鬼稍稍退後,但是仍聚在一起向他這裡看。
使者把他帶到大堂,閻王坐在一張大桌案後面,周圍侍衛很多。姚思仁趕忙恭敬行禮,閻王卻對他不理不睬,接著閻王斥責道:「你為什麼嗜殺到了這種地步,現在找你償命的不計其數。」
姚思仁說:「我替天子執法,這些人是自己觸犯法律而死的。我自信做官二十年,沒有枉殺一人,哪來這麼多討命的?」
閻王下令拿出記載善惡的冊子,看了好久說:「你作為決斷者,不能明察,下面官員製造的冤案你都沒看出來,就核准了。」
姚思仁答辯說:「我奉旨巡查,需要查驗全局,至於一個案子的具體情節,實在沒有時間詳細推敲。」
閻王說:「人命關天,做官不體會上天的好生之德,草菅人命是有罪的,雖然你並非有意只是失察之罪。」
姚思仁見閻王判自己有罪,忽然想起自己在河南時還有過善行,連忙說:「聽說世間的善惡,都記錄在冥間的簿冊上,為什麼我做的善事沒有記載,我巡查河南的時候,曾經上書朝廷,撥下三萬兩賑災銀,因此活命的災民不下萬計。」
閻王看了看記錄說:「這主要是當時小吏賀燦然的功勞,賀燦然寫了一份上書請求賑災的草稿,你是在他的力勸下才上書朝廷請求賑災的。」隨後閻王還翻開記錄說:「關於這件善事的記錄,已經註明『賀燦然功九,姚思仁功一』。」
姚思仁不服說:「雖然是他極力勸說,奏摺也是賀燦然撰稿。但是沒有我,奏摺怎麼會讓皇帝看到?假如皇帝因此震怒,受到懲罰的也是我,和賀燦然沒有關係。」
閻王聽後沉思片刻點點頭說:「你的說法也有道理,那麼這件善事你和賀燦然功勞應當各自一半。你功過抵消,放回陽間去吧。」於是帶他來的使者將他推出門,姚思仁感覺掉到懸崖下面,一下從床上醒了過來,明白自己從陰間回來了,從此他的病慢慢好了。而當時的小吏賀燦然(字「伯闇」,號「道星」)步步高升,後來當了吏部員外郎。
姚思仁的這番經歷,其實就是一起典型的元神離體事件,姚思仁的元神到了另外空間經歷了那裡的審判,最後功過相抵,被放回了人間。這件事情說明人是有元神的,元神才是人的真正生命,無神論是錯誤的。在另外空間人間善惡都是有記錄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當然善惡功過在一定情況下也可相抵消。
姚思仁在當山東巡撫時,儘管沒有有意去製造冤案,然而那些惡官製造的冤案他都沒仔細審查,就輕易的簽字核准了,因此他也變的有罪了。可見在罪惡鏈條中,每一環節的參與者都是有罪的,不僅直接製造冤案的有罪,直接執行的有罪,就連被蒙蔽沒有認真核對,僅因疏忽大意就簽字核准的上級官員同樣有罪。而且姚思仁在此事件上的罪過甚至還不算小,幸虧最後自己還有大善行產生的功德相抵,才被免罪放回陽間。姚思仁的經驗與教訓說明無論任何理由,無論哪一環節,罪惡只要你參與了,你就是有罪的;有了罪可以用善行抵消,可以努力將功贖罪。
資料來源:《獪園》、《德育古鑒》、《感應類鈔》
(轉自看中國/責任編輯: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