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5月19日訊】加州一名法官上週(13日)裁定,加州強制公司增加董事會中女性成員的法律,違反美國憲法給予的平等權利。一起來看。上週五(5月13日),加州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法官莫琳.達菲.路易斯(Maureen Duffy-Lewis)在一起訴訟中裁定,加州SB 826號法案違反美國憲法。
這項於2018年通過的法案,要求加州的上市公司,在2019年年底前至少擁有一名女性董事,並在2021年年底前,再次酌情增加女性成員。
對於不遵守這項法律的公司,將被處以10萬至30萬美元的罰款。
對此,法官表示,SB 826號法案要求公司基於性別決定董事會成員,違反了憲法的平等保護條款,實質上是侵犯了平等待遇的權利。
他認為這項法案只實現了性別平衡,並沒有糾正歧視。
司法觀察主席菲頓(Tom Fitton)也在推文中表示,這是一場反對種族配額和LGBT身分配額的另一場勝利。
事實上,今年4月1日,加州高等法院法官特裡.格林(Terry A. Green),也同樣裁定SB 826號法案違憲。
新唐人記者李佳音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