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2月08日訊】11年前,中國江西省房地產開發商朱漢民完成了地方政府的家園安置小區工程後,鎮政府卻拖欠了超過兩千萬元的工程款至今未付。朱漢民打了多年的官司後雖然獲勝,但政府就是賴帳不給。如今這位民營企業家負債纍纍,晚景淒涼。
現年62歲的江西民營企業家朱漢民日前對中國經濟觀察網敘述了自己的遭遇。他語氣悲涼地說,自己已經是癌症晚期,不知道還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在自己生命終結之前,能不能把鎮政府拖欠了十年的幾千萬元要回來,然後把家裡欠別人的債給還清。
據報導,11年前的2011年12月,朱漢民承接了江西九江柴桑區港口街鎮政府的「朝陽家園安置小區」工程。兩年後工程竣工,交付給港口街鎮政府使用,但鎮政府卻拖欠了高達2122餘萬元的工程款,並遲遲不予支付。
當初為完成這個工程,朱漢民也向其他商家借用了大量資金。如今工程完工了卻收不回工程款,作為鎮政府「債主」的朱漢民,頓時也成為了負債纍纍的冤大頭。此後,朱漢民就走上了長達十年的艱辛討債之路。
據報導,朱漢民是江西九江柴桑人,後定居於浙江金華。他早年間在湖北等地從事房地產開發,收穫不菲。2011年左右他回到柴桑,想在家鄉拓展業務。此時,港口街正準備興建拆遷安置房小區。鎮政府把相關的建設工程分為兩個標段對外招標,其中一標段為1至13號樓,二標段為14至23號樓。
當時,江西本地建築企業航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航達集團)拿下了一標段的工程。 同年12月28日,港口街政府與航達集團就此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為3211餘萬元。
隨後,航達集團與朱漢民簽訂了《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約定將其中標的「朝陽家園安置小區(一標段)」項目交由朱漢民施工,並註明「工程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費用均由朱漢民承擔」。之後,朱漢民以航達集團項目部的名義進行施工。
原本一標段的合同約定的施工周期為一年,但後來一標段工程進行了設計變更,施工量也隨之增加。至2013年7月,朱漢民實際承建的一標段工程竣工後,順利交付港口街鎮政府使用。然而,工程交付之後,朱漢民卻未能從港口街鎮政府得到足額的工程款。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九江市柴桑區審計局曾對「朝陽家園安置小區」工程結算情況進行審計,核定朱漢民承建的一標段工程造價約為4150.28萬元。以此計算,港口街政府有約2000萬元本金的工程款未支付給朱漢民。
因為遲遲拿不到被拖欠的工程款,朱漢民於2019年年底決定向法院起訴港口街鎮政府。
2020年2月,九江中院就此立案。同年12月,九江中院一審判決朱漢民勝訴,法院判決港口街政府應支付給他工程款約2172.14萬元,並以此金額為基數,支付自2013年8月1日以來的相應利息。
港口街鎮政府不服,向江西高院提起上訴。
2021年8月30日,江西高院的二審終審判決同樣是港口街鎮政府敗訴,但鎮政府應付的工程款本金在原來的基礎上減少了50萬元。江西高院的這個判決還規定,港口街政府應在10日內向朱漢民支付上述款項。但是,港口街政府一直沒有履行上述判決。
朱漢民就此向九江中院申請執行。2021年11月1日,九江中院「經審查,(朱漢民的)該申請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本院決定立案執行」。
此後,港口街鎮政府曾於2022年5月20日與朱漢民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表態「對判決書確定的還款義務不持異議」,並許諾最遲應該於2022年12月31日向甲方支付工程款本金600萬元,剩餘款項乙方將於2023年和2024年支付,「每年付一半,年底前支付」。現任柴桑區港口街鎮鎮長陸洪鋒還在這份《執行和解協議》上籤了字予以確認。
然而,到2022年12月31日承諾期滿時,港口街政府再次失信,並未按照約定的向朱漢民支付至少600萬元的工程款本金。時至今日,拖欠的這部分工程款依然分文未給。
(責任編輯:何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