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4月21日訊】中共貪官前腐後繼。近日,遼寧省公安廳原一級巡視員張大旗、原副廳長劉家鐸及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尹國輝因涉貪腐,同日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週四(4月20日),中共遼寧省紀委監委發布了上述三名貪官被處分的通報。其中,張大旗是被開除黨籍,而劉家鐸和尹國輝是被「雙開」(即同時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通報,張大旗被指控「生活奢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財物;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東窗事發後則轉移、隱匿、銷毀證據。
與張大旗一同被處分的劉家鐸曾任遼寧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長,遼寧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總隊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等職。
劉家鐸被指控的罪名同張大旗極為類似,包括「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等,事發後與他人串供,銷毀、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尹國輝曾任遼寧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遼寧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一級巡視員等職。紀委指控他的貪腐罪狀包括:利用職務影響侵占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侵吞單位財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被調查後,尹國輝同樣也曾轉移隱匿證據,對抗審查。
近年來,遼寧省公檢法系統即省委機關頻頻有官員落馬,尤其公安廳已連續有三任廳長和多個副廳長被查。
(責任編輯:李明)